(2021年9月2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苏州市
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求真务实,突出质量导向,以更强担当、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推动全市政协系统“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常态长效、提质增效,根据全国政协、省政协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协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政协全部协商议事工作之中,把好协商议事的政治方向、把牢政协的性质定位,到位不越位、融合不替代。
(二)坚持质量导向。注重工作质量和协商成效,努力推动协商议事工作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坚持因地制宜,切实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进一步在建言资政、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
(三)坚持正向激励。通过工作质效评价,宣传表扬先进,鼓励市政协各部门、各市(区)政协不断提升协商议事的工作水平和实际成效。
二、评价内容和标准
质效评价是对各级各类“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所开展的协商议事活动的工作质量和议事成效进行综合评价。
(一)评价内容。
1.协商议题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等;选题的来源符合党政点题、委员荐题、群众出题的规定;议题的确定经过同级党组织审定。
2.落实“不调研不协商”的原则,通过商前调研做到三个摸清:摸清与议题相关的政策规定,摸清与议题相关的实际情况,摸清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和难点。
3.协商议事会议围绕议题讨论,各方观点明确、讨论集中,召集人作用明显、小结到位;直接利益相关群众不少于50%并能充分发表意见;相关主管部门认真听取意见并作针对性回应;根据议题需要邀请各级政协委员参加;注重协商议事方式创新。
4.形成协商议事建议清单;推动协商议事成果转化工作有力,建议的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健全并实际落地;宣传报道及时,社会影响良好。
(二)评价标准。
根据省、市政协“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有关实施意见的要求和工作实际,设置5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分设优秀、较好、一般三个等次进行定性评价,按5个一级指标设不同权重的分值,逐项打分并计算出总分,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80至89分的评为较好等次,79分以下的评为一般等次。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
三、评价办法
“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质效评价工作在市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由市政协推进“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指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市政协由联络办牵头负责。
(一)民意测评。
每次协商议事的质效,应由活动组织者请参加协商活动的群众、政协委员、主管部门等作出民意测评,各类代表不少于2人。反馈的意见作为评价的依据之一。民意测评表详见附件2。
(二)评价程序。
分初评、定评两个环节。全市性的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1.市政协界别、住市(区)各委员小组的协商议事活动,由相关专委会、住市(区)各委员小组提出初评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
2.各市(区)政协组织的界别、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的协商议事活动,由组织者提出初评意见,报市(区)政协定评。
3.由联络办汇总评定情况,并按适当比例、兼顾平衡的原则提出全市的定评建议,报协商议事工作指导小组定评,再报主席会议审定。
四、结果使用
(一)工作质效评价是“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的制度保证,其评价结果是对市政协各部门、各市(区)政协工作成效评价的组成部分,是加强对基层政协工作指导的重要方式。
(二)质效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协商议事室召集人反馈。评定为一般等次的,要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督促改进提高;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作为“先进基层政协工委”、“协商议事优秀召集人”、“协商议事优秀典型案例”评选表扬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对协商议事工作质效优秀的事例,要加强宣传推广、激励先进,形成争先创优、提质增效的良好氛围。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1.“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质效评价标准表
2.“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质效评价民意测评表
附件1
“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质效评价标准表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得分 |
||
选题质量(15分) |
协商议题 |
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 选题的来源符合党政点题、委员荐题、群众出题的规定 议题经过同级党组织审定 |
|
||
调研质量(15分) |
商前调研 |
落实“不调研不协商”的原则 摸清与议题相关的政策规定;摸清与议题相关的实际情况;摸清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和难点 利益相关群众、政协委员参加调研 |
|
||
议事质量(20分) |
领导指导 |
根据议题需要可邀请各级党政、政协领导参与并现场点评 |
|
||
召集人作用 |
召集人把控得当,各方观点明确、讨论集中,小结到位 |
||||
当事群众参与 |
直接利益相关群众不少于50%,并能充分发表意见 |
||||
政协委员参与 |
各级政协委员参加并发表意见建议 |
||||
有效交流互动 |
相关主管部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作针对性回应 |
||||
形式创新 |
创新运用符合议题特点的协商议事新形式 |
||||
协商成果(25分) |
形成建议清单 |
协商议事的建议形成清单 |
|
||
解决实际问题 |
解决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 |
||||
达成共识 |
回应诉求、宣传政策、释疑解惑取得群众理解 |
||||
成果转化(25分) |
成效体现 |
与党政主要负责人沟通到位,推动建议落地有力 领导作出批示 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被采纳并得以落实 对中长期发展有参考价值 |
|
||
社会影响 |
经新闻媒体报道产生良好影响,案例被作为典型录用 |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对协商议事的选题、流程、成果满意 |
||||
评价结论 |
协商议事平台 |
日 期 |
协商题目 |
等 次 |
总分 |
|
|
|
|
|
|
意见建议 |
|
备注:等次划分为优秀、较好、一般
附件2
“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质效评价
民 意 测 评 表
请您从本次活动的选题质量、商前调研质量、协商议事质量、协商活动成果等方面,对协商议事工作质效作出定性评价。
协商议事室名称 |
|
协商议事课题 |
|
代 表 类 型 |
□群众代表 □政协委员 □主管部门 |
满 意 度 评 价 |
□优秀 □较好 □一般 |
对协商议事活动 组织的意见建议 |
|
说明:请在相应的□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