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苏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提案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全国政协、江苏省政协相关文件精神和苏州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提案质量评价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指示精神,更好发挥提案在履行人民政协职能中的重要作用。评价工作应突出重点,采用定性方式评议,坚持客观有效、科学合理和实事求是原则,形成以评促质的激励机制。
二、评价内容和标准
对当年立案的所有提案进行质量评价,主要评价内容是:
(一)提案选题是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否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
(二)提案是否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掌握情况全面客观,分析问题是否具有科学性和严肃性;
(三)提案建议是否具有一定的客观性、时效性、新颖性、独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利于推动发展、促进解决实际问题或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四)提案分析问题是否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结合提案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设置5个一级指标和10个二级指标,通过优秀、较好、一般三个等次进行定性评价,具体评价标准详见附件。
三、评价程序
提案质量评价工作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数据采集。提案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时在提案信息管理系统内填写提案质量表格。
(二)核实汇总。提案委员会对质量表格进行全面审核和汇总。
(三)整理上报。提案评价结果提请主席会议审定。
四、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适时通报提案人,并作为评选优秀提案的重要依据。
政协苏州市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提案质量评价标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 标 说 明 |
|
选择题目 |
重要性 |
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 |
|
掌握情况 |
准确性 |
深入调査研究 反映真实情况 应具有专业性 引证资料准确 |
|
全面性 |
充分占有材料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了解工作进展等情况 |
||
分析问题 |
深入性 |
抓住主要矛盾和症结 分析深入透彻 |
|
条理性 |
逻辑清晰 表达清楚 简明扼要 |
||
提出建议 |
针对性 |
针对突出问题提出建议 建议明确具体 |
|
可行性 |
符合实施的条件和时机 能够采纳落实 |
||
成果转化 |
发挥作用 |
意见建议被提案承办单位重视 对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有促进作用 对宏观决策、长远规划有参考价值 |
|
成效显著 |
各级领导对提案办理工作作出批示 |
||
社会影响 |
成果被重要新闻媒体报道,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
||
评价结果 |
提案号 |
题 目 |
评定等次 (优秀、较好、一般) |
|
|
|
|
意见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