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苏州市委批准的市政协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市政协机关设办公室、研究室、委员服务联络工作办公室,8个专门委员会。
1. 市政协办公室
内设6个职能科室:秘书科、人事科、老干部工作科、行政科、接待科、信息科。
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市政协委员活动中心。
另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2. 市政协研究室
内设2个职能科室:综合科、学习宣传科。
3. 市政协委员服务联络工作办公室
内设职能科室:综合科。
4. 市政协8个专门委员会及秘书科
提案委员会、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教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文化文史委员会。其中,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合署办公。各专门委员会下设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