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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医务室建立电子病历线上监管系统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吴洪钢
建 议 号:
335

标 题: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医务室建立电子病历线上监管系统的建议

建议内容:

  苏州医疗机构已全面推行电子病历制度,并按主管部门要求将电子病历信息传输给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监管平台监测的信息,每半年出具一份辖区的医疗机构监管报告,并根据监管平台的预警信息对机构加强管理。但根据调研,目前全市中小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尚未普及电子病历系统,且未纳入医疗机构监测预警平台中进行信息化监管。学校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卫生工作与在校师生的卫生健康安全密切相关,学校内设医疗机构中的医疗和保健人员承担着学校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和医疗保健等多方面工作职责。经初步统计,全市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学校923家,其中小学470家、中学(含中等专科学校等)408家、高校及高等专科学校(或校区)45家。学校内设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分为:医院、卫生所、医务室和卫生站等类型。根据系统查询和排查,学校内设医疗卫生保健机构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共220家,其中医院1家(苏州大学),卫生所(医务室、卫生站等)共219家。剩余703家学校均为内设保健室,个别学校相关卫生管理职能由行政部门兼任。另据调查,学校各类卫生保健工作人员共计1396人,其中执业医师255人,占比18.3%。从专业类别上,医生296人,占比21.2%;护士899人,占比65%;药剂师(士)52人,占比4%;其他类人员122人,占比9%。从职称分布上,初级职称658人,占比47%;中级职称359人,占比26%;高级职称61人,占比4%;无相应职称225人,占比16%。


  (一)学校开办内设医疗机构的比例较低。各学校中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以从事临床诊疗活动的为220家(诊疗活动按核准科目进行,卫生站限预防保健),其余占比76%以上的学校内设卫生保健机构工作内容仅为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健康档案管理等。220家领证内设医疗机构中,部分机构领证及申请科目后,因存在人员配置变动(如注册医师退休、调离等),新医务人员未补充,或工作条件限制等原因,未能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目前调查显示仅38家机构日常开具门诊处方(基本为高校及高等专科学校等)。   (二)学校卫生管理信息化程度低。学校内设医疗机构作为校园内重要的医疗保健服务部门,除传染病防控管理和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外,电子病历普及与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相比,相对滞后,大部分学校医务室仍采用传统的纸质病历记录方式,效率低下,容易出现病历丢失、信息不准确等问题。且纸质病历不利于信息共享与统计分析,难以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长期、全面的跟踪与评估。   (三)少数机构医务人员临床诊疗行为不规范。调查走访中发现,部分医务人员执业信息未按要求进行公示。诊疗过程中,未书写病历,配发药品未开具处方;或门诊登记及病历、处方书写敷衍了事,有的甚至将药品名称记录在门诊登记本上来代替开具门诊处方,医务人员守法及自律意识不强。


  (一)加强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建设。建议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学校内设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卫生专业人员配备比例,提高学校内设医疗机构领证率,为在校师生提供更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尤其可以增加心理健康疏导。提升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为学生提供更便捷、精准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推进学校内设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普及。开发适用于学校卫生所或医务室的简易、实用的电子病历系统,在开展诊疗服务的机构内推行,统一病历格式与数据标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兼容性。系统应具备基本的诊疗记录、处方开具、健康档案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简便且易操作,诊疗数据信息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对接,以便于数据共享与线上监管。   (三)强化学校内设医疗机构监督及健康管理。将学校卫生所或医务室电子病历统一纳入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内容,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标准与流程,提高学校内设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医疗管理,有效预防及控制校园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办苏州市教育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5-27 14:44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具体内容见附件

128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3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医务室建立电子病历线上监管系统的建议).pdf
128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3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医务室建立电子病历线上监管系统的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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