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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关于充电碳普惠的推广助推绿色碳金融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蒋乙明
建 议 号:
544

标 题:

关于充电碳普惠的推广助推绿色碳金融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的关注度日益提高,我国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交通领域,电动汽车的发展成为实现低碳交通的关键环节。充电设施作为电动汽车的能源补给站,其相关的碳普惠机制有着巨大的潜力来推动绿色碳金融的发展,苏州市在这方面也可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新能源汽车苏州数据——保有量:截至2024年11月,苏州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55.25万辆,较2023年底增长39.23%。   充电桩数据苏州数据——总体数量:截至2024年11月,苏州充电桩数量近28.8万个,充电设施数量位于全省前列。   全国首笔充电碳普惠交易:张家港运通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通过苏州一站式碳中和普惠服务中心,成功购买了苏州市公交集团100吨电动专用车替代燃油车运行所带来的碳减排量,这是全国首笔落地的充电碳普惠交易。   苏州工业园区碳普惠交易:截至2023年10月,苏州碳普惠智能服务平台注册用户64户,审定核发基于光伏数据的排量超33717吨,成交总量为6422吨,在途交易碳减排规模超2万吨。


  (一)碳普惠认知不足   目前苏州市大部分民众对充电碳普惠的概念还比较陌生。无论是电动汽车车主还是普通市民,对于通过充电行为能够产生碳减排效益以及如何量化这些效益知之甚少。   (二)数据监测与核算体系不完善   充电过程中的碳排放数据监测技术尚未成熟。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充电桩在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完整性方面存在差异,导致难以精确计算每次充电行为的碳减排量。缺乏统一的碳减排核算标准。各充电桩运营商和相关机构可能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使得碳减排数据缺乏可比性,无法形成有效的市场交易基础。   (三)市场激励机制不健全   对于电动汽车车主来说,参与充电碳普惠目前没有足够有吸引力的经济激励。除了电费优惠等少数措施外,缺乏如碳积分兑换高价值商品或服务等多样化的激励手段。金融机构参与度低。由于碳普惠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市场风险评估机制不完善,金融机构在为充电碳普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开发金融衍生品方面持谨慎态度。   (四)跨部门协作困难   充电碳普惠的推广涉及多个部门,包括能源、交通、环保、金融等。这些部门之间在政策制定、数据共享、监管执法等方面尚未形成高效的协同机制,导致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沟通不畅、责任推诿等问题。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碳普惠认知度   政府部门联合充电桩运营商、电动汽车制造商等,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充电碳普惠知识宣传活动。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和碳减排量查询功能。通过苏州数字人民币发放充电碳普惠帐户的专项补贴。   (二)完善数据监测与核算体系   加大对充电设施数据监测技术研发的投入。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开发高精度、智能化的数据采集设备和系统,确保充电过程中的电量、时间、车辆型号等关键数据的准确记录。   (三)健全市场激励机制   为电动汽车车主提供多样化的经济激励。除了现有的电费补贴外,可以设立碳积分奖励制度。车主通过每次充电根据碳减排量获得相应的碳积分,积分可以直接数币现金返还。推动本地金融机构参与。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充电碳普惠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碳减排收益权质押贷款、碳金融债券等。政府可以通过提供风险补偿基金、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降低金融机构的参与风险,提高其积极性。在数字人民币碳普惠帐户基础之上,请本地金融机构,大数据集团参与碳信用体系建设。   (四)加强跨部门协作   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包括能源、交通、环保、金融等部门在内的充电碳普惠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搭建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充电桩数据、车辆信息、碳减排核算数据等在各部门之间的实时共享和交换。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能源集团;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20 14:28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见附件

办121号 第544号提案.doc
办121号 第544号提案.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