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吴建明 | 建 议 号: | 392 |
标 题: | 关于扩大医保移动支付覆盖面,消除医保移动支付盲区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近年来,苏州医保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以信息化赋能医保服务,先后上线手机APP端“先诊疗后付费”信息系统,医保码就医全流程应用、“三电子两支付”,极大改善了医疗机构窗口结算拥堵排队的问题。数字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人民群众就医便利性得到了很大提升,社会效益显著。在调研中发现,我市医保信息化还存在部分盲区,特别是全市救护车上仍未实现医保刷卡支付和移动支付。据了解,天津、沈阳、鞍山、上海等国内部分城市已均实现了救护车上医保刷卡支付。苏州急救体量大,仅市急救中心(不含张家港等县级市)2024年接听电话40.74万次,派出120救护车16.62万次,抢救病人14.37万人。因此,救护车上医保刷卡支付、移动支付社会需求非常大。 一是收费模式落后。 目前救护车上医疗收费仍使用传统的收费方式,由于医保部门没有开通救护车上刷医保卡的路径,救护车上尚无法配备医保刷卡机,现在参保患者或家属在救护车送至救治的医疗机构支付相关费用。如遇救护车送至不是派出救护车所在的医疗机构,参保患者或家属付费则更为复杂。参保患者或家属在救护车上用微信、支付宝、现金付费后,凭收款收据事后到派出救护车的医疗机构窗口更换发票,报销医保结算部分。复杂的支付、结算、报销流程,使居民无法享受便捷化服务,极易导致急救的矛盾纠纷。 二是收费体制不顺。 原国家卫计委《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2014)》第七条规定,急救中心(站)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急救中心(站)是一类医疗机构,法定的一个收费主体,有收费项目,但目前财政部门未给市急救中心开放结算帐户,医保部门也未给市急救中心作为一个医保结算单位收费。不是医保结算单位,市急救中心就不能收费。 三是医保信息平台没有打通院前急救。 目前急救收费均依托医院的信息系统,各家医疗机构各自为阵,全市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急救医保结算平台,医保信息平台也未接纳院前急救信息系统。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 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在政策上、技术上创造救护车上医保刷卡和医保移动支付的工作环境,共同努力突破院前急救移动端医保线上线下全场景一体化“无卡”实时结算和电子票据等管理体制上的障碍。 二是扩大医保APP服务。 要支持急救的患者或者家属,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医保平台APP的软件,在救护车上扫码个人的电子医保凭证完成医保实时结算。如患者没有电子医保凭证,或者现场不方便使用智能手机,可以现场给患者一份明细清单,患者事后使用医保APP上传电子票据进行费用结算。急救现场结算后,医保支付部分直接从医保账户扣除,个人支付部分可以选择现金支付或者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 三是完善院前急救HIS系统。 受到院前急救收费环境特殊,终端设备读卡不便、传输数据困难等因素影响,制约了急救系统院前收费信息化业务的发展。医保部门要将院前急救信息系统纳入医保移动网络,加强医保信息平台与院前急救HIS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车载急救收费与医保平台的实时联网。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 |
| 协办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5-06-26 16:31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392号提案的答复
吴建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医保移动支付覆盖面,消除医保移动支付盲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苏州医保部门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保险移动支付渠道,通过“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苏周到”APP、“苏州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实现在线医保结算。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医保移动支付覆盖面,消除医保移动支付盲区,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会同市卫健委急救中心努力探索实现全市救护车实现医保直接结算。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医保部门与卫健部门、医疗机构等加强部门间业务协同。组织市急救中心、医疗机构针对院前急救医保移动支付赋能开展专题调研,明确院前急救医保移动支付业务流程、结算收费主体。 二是强化信息支撑。各级医保部门全力推广落地“先诊疗后付费”政府实事项目,目前已有113家医疗机构具备移动支付结算能力,为进一步探索实现院前急救移动支付赋能奠定信息基础。目前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借助医保移动支付能力,打通院内互联网医院平台与急救平台数据交互,实现救护车医保直接结算收费,免去参保人二次报销环节。 三是加强指导推广。医保部门将会同卫健部门,指导全市三级医疗机构借助医保移动支付能力,结合各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特点和急救收费业务规程,全面打通院内线上移动支付结算系统在救护车上的应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感。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姓名:葛博欣 联系电话:0512-69829851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