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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关于让苏州市民吃上更多地产优质大米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吴果伟
建 议 号:
255

标 题:

关于让苏州市民吃上更多地产优质大米的建议

建议内容:

  苏州属于粮食主销区,2023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98.6万亩,粮食总产量95.1万吨,近年来播种面积与总产量连攀新高,但与城市服务人口规模相比,粮食自给率仍只有25%左右。苏州本地生产的粮食,除小部分由种植户及农民合作社等就地加工成优质大米销售,以及被周边城市经销商收购外,其余大部分均由区县粮食部门组织统一收购,多年来较好地做到了“应收尽收”,农民满意度较高。“粮食安全,国之大者”,仓廪实才能天下安,目前苏州市、县两级原粮储备规模64.5万吨,成品大米静态储备2.52万吨,从2022年起由市储备粮管理公司集中储备、统一运营,成为苏州粮食安全保供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人通过调研发现,在粮食统一收购及储备过程中,本已自结率较低的苏州地产粮食仍有相当一部分流向了外地市场,供应苏州市场的份额进一步降低,主要表现在:   (一)本地统一收购的部分粮食被销往外省市。部分区县统一收购的粮食数量大于当地储备粮规模,据初步统计,张家港、常熟、太仓、吴江四个地区2023年共计32.85万吨两季收购的粮食无法转为储备粮,约为收购总量的四成,只能通过网上竞价大多销往外省市。但同时其他部分区县统一收购的粮食数量不能满足当地储备数量需求,据初步统计,昆山、吴中、相城、虎丘区四个地区2023年储备地产粮源缺口为13.26万吨,另有姑苏区、工业园区的10.2万吨储备没有地产粮源,均需通过网上竞价从外省市购入粮食补充储备数量。以上两类地区在粮食收购与原粮储备之间无法直接进行溢缺数量上的调剂。   (二)原粮储备到期大部分被销往外省市。统一收购的本地粮食转为储备粮后,在原粮储备到期轮出时,按现行政策须通过网上竞价销售,且主要被外地粮食经销商竞得,流向外省市。据苏州粮批市场的竞价平台统计,2023年、2024年全市储备粮轮出销往外省市33万吨、50万吨,占轮出销售总量的95.44%、94.84%。但同时,由于苏州缺少中大型大米加工企业,各区县的成品大米储备通过网上竞价主要从外省市采购,并在储备到期后网上竞价销售。苏州的原粮储备轮换与成品大米轮换之间未有效衔接,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储备轮换工作效率下降、成本费用增高的问题。   


  苏州稻麦品优量少,苏州大米深受市民喜爱,为进一步夯实我市粮食的自给率,提高粮食稳产保供能力,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鼓励相关区县间直接调剂粮食收购与原粮储备溢缺数量。建议从市级制度层面建立全市两季收购转储一体化运作机制,在各级粮食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管下,由市储备粮管理公司与相关区县粮食购销公司实施。允许收购量小于储备量的区县,以协议采购的方式,按产地收购成本加合理利润计价,从收购量大于储备量的区县采购原粮,补充储备数量缺口。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允许农民跨县域售粮。   (二)鼓励各区县原粮储备到期轮出时就地加工后转为成品大米储备。特别是我市位于盐城、宿迁的新建粮库建成,实现当地优质粮源收储后,积极利用市储备粮管理公司与社会力量的大米加工设施设备,定向加工为大米后直接收储为成品大米储备。   (三)鼓励优质成品大米储备到期后投放苏州市场。从而实现优质粮源从原粮收储到成品大米储备,再到市场投放的供应链闭环,将储备与市场有效结合起来,让苏州市民吃到优质大米。   (四)坚持依法合规推动粮食收储轮换工作。在推进实施上述建议时,需充分研究、制度先行,粮权归属及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职责不变,充分发挥好涉粮国企作用。需坚持“两分离、四分开”改革要求,坚决防止廉洁腐败问题发生。需与财政、农发行等部门单位协调沟通算好帐,最终让政府、企业、农民、市民都能放心、满意。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公司;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10 15:50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见附件

办104号 第255号提案.doc
办104号 第255号提案.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