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江峰 | 建 议 号: | 429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由京杭大运河、隋唐大运河、浙东运河三部分构成,全长近3200公里,有着2500多年的历史。“望亭河口翠生烟”、“平望四河留古芳”,大运河从无锡南下至望虞河,从望亭五七桥至吴江油车墩入浙江嘉兴,全长82.35公里,构建了“运河十景”。2014年6月22日,在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中国大运河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32项世界文化遗产,古老姑苏城因运河更添魅力,沿途景色秀丽,风光无限。近期,我组织团队就大运河自然资源保护开展调研,对照运河保护相关规定,发现在资产和遗产保护利用中存在一些不足,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大运河国土空间管控方面存在欠缺。经调查发现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河道本体的核心区、缓冲区边界,未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部分地区在拍卖出让地块过程中,有少部分区域与大运河滨河生态空间存在重叠。在大运河苏州段滨河生态空间内存在未经审批违法用地情况。以及大运河岸线存在未办理涉河建设方案审批码头占用情况。 (二)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方面亟待提高。市政府没有建立并发布大运河文化遗产名录,相关部门也暂未建立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应急预案,相关地区和部门也没有有效落实文物保护员制度。大运河文化遗产两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管控过程中大运河遗产监测预警平台没有发挥实时监控功能。 (三)大运河周边生态环境存在污染隐患。根据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大运河河道两岸各2000米范围的核心监控区内严禁污水非标处理。但调查发现部分居民小区生活污水处理还在采用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的原始模式,没有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一)进一步加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和国土空间整治。核心监控区内,要严格实行国土空间准入清单管理制度,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加强岸线管理,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岸线,进一步推进大运河沿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 (二)进一步加强大运河文化保护工作。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在大运河文化遗产方面的信息对接,严格执行考古前置审批;推动建立大运河文化遗产名录和档案制度,完善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应急预案体系;充分发挥好大运河遗产监测管理平台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管理。做好居民小区生活污水规范化达标建设,注重前期谋划,加快推进污水管网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项目按计划落实落地。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 协办 | 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5-06-27 15:00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429号提案的答复
江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的建议”有关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大运河申遗成功以来,苏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把保护放在首要位置,突出活态传承、合理利用,统筹推进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高质量推进大运河“精彩苏州段”建设。 一是完善大运河遗产空间管控。出台《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法治的刚性强化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将大运河(苏州段)相关遗产点列入保护对象,推动大运河(苏州段)的遗产区和缓冲区依法纳入城市规划控制范围。加强规划管控,出台《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大运河苏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明确大运河苏州段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的相关要求和措施,实行国土空间准入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效加强了全域空间形态、城乡风貌的引导和管控。严格执行大运河(苏州段)河道及周边保护区划内的建设方案、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工程考古前置审批和工程日常巡查工作,确保运河遗产本体安全和风貌协调。自申遗成功以来,涉及大运河的工程建设项目共计60余项,其中包括苏州轨道交通工程、双桥环卫转运中心及停车场工程、桐泾路北延工程、“两河一江”运河东岸、胥江两岸(枣市桥-桐馨桥段)等多个市政重大项目。 二是统筹推进大运河遗产监测管理。制定出台《苏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应急预案》《苏州市大运河档案管理制度》。各有关县级市(区)均印发《大运河文物保护员管理制度》,配有安全员对区域内的大运河文物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大运河遗产安全。在大运河遗产展示馆专门设立苏州大运河遗产监测管理中心,建立覆盖大运河苏州段河道、各遗产点的监测平台,对大运河苏州段各河道和相关遗产点进行全方位监测记录,并对两线范围内的建设工作、环境安全等问题及时发函纠正。建立大运河苏州段遗产监测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多部门联动、集监测、管理、研究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开展大运河苏州段遗产监测指标体系研究,形成涵盖遗产点人流量、驳岸、水质、航运、气象等59个指标的大运河监测苏州特色指标体系。“大运河苏州段遗产监测”获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银奖。 三是加强大运河文化保护与传承。组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院苏州分院,出版地方运河专史《苏州大运河史》、社科读本《苏州“运河十景”》,系统挖掘运河文化内涵。布局建设苏州“运河十景”,打造京杭大集、石湖五堤等标志景点,推出一批古城内河水上游精品线路。连续承办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举办大运河文创设计大赛、大运河系列美术作品展,广泛开展运河主题群文活动、体育赛事和志愿服务活动,多元立体展示苏州运河文化。支持运河沿线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蓝系列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入选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打造“大运河风光带”之上的总部产业集聚区及文化创意新基地。浒墅关码头蚕里街区项目引进花间堂酒店、金鸡湖文化书院等精品项目,打造北苏州运河特色文商旅融合发展产业园区。 四是大力实施运河苏州段遗产环境整治。市资规局编制《苏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将大运河定位为市域四条生态轴之一,大运河主河道及两岸各两千米范围划定为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域,明确保护修复任务。吴江、吴中、相城开展整县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大运河沿线空间布局优化、资源利用提效。市文广旅局加强大运河遗产点文物保护修缮,先后完成虎丘云岩寺塔保养维护、全晋会馆维修项目、吴江古纤道维修、盘门内城河驳岸及城墙抢修项目、胥门城墙修缮等工程。吴江运河古纤道本体修缮完成后,实施周边配套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成环境舒适的纤道公园。市水务局推进大运河沿线污水治理工作。有序推进供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积极开展雨污水管网的结构性和功能性检查,建立新建、续建、储备项目库,推进达标区建设。执行岸线利用项目审批制度,对违规占用岸线的项目,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大运河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制度落地,加强大运河文化保护。 目前,市文广旅局已与市资规局形成《关于完善文物涉建项目管控机制专题会会议纪要》,其中明确:因大运河苏州段缺乏矢量数据,且《大运河苏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尚在编制中,为避免在过渡期出现监管盲区,在《大运河苏州段遗产保护规划》批复前,根据文物部门提供矢量范围参考数据,各部门依职能做好相应管控工作。下一步,市文广旅局将加强与上级文物部门及市资规部门的工作对接,依据省文物局、省自然资源厅编制的省级大运河保护规划,编制《大运河苏州段遗产保护规划》,进一步细化苏州市大运河管控有关内容。同时,做好《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工作。 苏州大运河遗产监测管理中心将及时更新平台中的大运河文化遗产两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信息,定期全程巡视和航拍,第一时间将两线范围内的建设工作、环境安全等问题的相关函件录入管理平台;及时更新航拍视频,并在平台中接入实时视频功能,实现苏州市大运河遗产监测预警平台同步与省运河遗产监测管理平台完成数据对接。同时,在配有安全员对区域内的大运河文物进行日常巡查基础上,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形成全社会共保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是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大运河文化融合发展。 加强长三角一体化、大运河文化带、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中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探索建立跨区域协同保护发展机制,联动开展品牌活动。进一步梳理大运河(苏州段)相关遗产资源,推进沿线文物点的维修及环境整治,全面提升运河遗产完好率。加快推进草鞋山遗址考古公园等与大运河区域或文化相关文化设施建设,为公众提供高品质的运河休闲文化空间。 三是赓续历史文化,让大运河文化遗产活起来。 打造大运河和非遗体验品牌,通过增设展览、研学、文创、市集、演艺等文旅体验项目,让大运河沿线文物建筑“活”起来,让苏州非遗“火”起来。推进大运河沿线山塘四期等一批重点片区更新改造的样板工程。打造古城门灯光秀、运河水秀等实景演艺,推进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打造一批文化遗产主题节庆活动。通过创意产品设计开发、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加强宣传交流,积极参与世界运河历史文化城市合作组织(WCCO)活动,开展大运河研究和项目合作,进一步提升苏州大运河文化长廊建设水平,提升苏州城市的美誉度和国际影响力。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姓名:吴享鸿 联系电话:69823140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