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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关于在市区重要路口增设“前置低碳绿波交通引导灯”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沈坚
建 议 号:
295

标 题:

关于在市区重要路口增设“前置低碳绿波交通引导灯”的建议

建议内容:

  苏州市区交通繁忙,经调研,在车辆经过交通路口时,存在以下情况:   (一)小车跟着大型车辆,如公交车、工程车、洒水车、货的等,容易因前方车辆遮挡视线看不见十字路口对面交通信号灯变化情况而误闯红灯,容易引发路中交通事故,驾驶员也容易被记扣分罚款。   (二)后方小车不了解前方情况,跟车速度过快,容易造成路口车辆追尾。   (三)如果前方交通信号灯即将由绿转红,此时后方车辆不明情况继续快速行驶,即使成功制动,也会造成能源浪费,增加不必要的碳排放。


  造成此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市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都设置在路口对面(远端),在驾驶员视线不被遮挡的情况下,不存在上述问题。但是,如果出现上述跟随大车行驶的情况,而且前方大车没有到达路口前减速迹象,就容易造成后方小车驾驶员对路口情况的观察盲区和判断失误,以致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增加不必要的碳排放。


  在重要路口增设“前置低碳绿波交通引导灯”   (一)先选择交通繁忙或问题频发的路口,尝试在路口的近端,即车辆到达路口前的这一侧合适位置,增设与路口对面同步的交通信号提示灯,有效避免前方大车造成的视线盲区,对车辆行驶进行正确有效的提前警示,帮助驾驶员作出是否减速或可以正常通过的判断。   (二)同时,建议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传输、人工智能技术和太阳能供电等技术,研发车辆交通感知和大数据智能分析提示系统,对车辆行驶经过路口进行准确的提前绿波引导,包括车速提示等。据了解,2021年8月,天津市在紫金山路就运用了类似系统,可以借鉴。   (三)设置前置绿波提示信号灯,相当于在距离路口较远的前端增加了一个交通组织者,可以有效提醒所有驾驶员,包括跟随大车的驾驶员,并帮助本轮红绿灯无法通过路口的车辆提前减速,减少紧急制动刹车情况,同时避免因跟随大车误闯红灯造成个人损失和引发交能事故。据天津市数据反映,该实验可提高路口车辆通行效率,同时车辆平均碳排放降低10.23%。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公安局
协办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13 12:33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见附件

79-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95号提案的答复.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