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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凌云
建 议 号:
211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建议

建议内容:

  根据市公安部门发布的信息,截至2024年7月底,我市共拥有电动自行车达到1133.7万辆,数量庞大。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大量增加,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非法改装、逆行抢道、违规充电等乱象屡禁不止,造成了很多安全隐患。


  虽然已经过多年整治,但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   (一)监管实施规定空缺。虽然近年来,国家、省、市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已陆续出台一系列新规定,如2024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2020年5月15日,江苏省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也正式出台。但苏州市尚未出台针对二轮电动自行车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条例或实施细则。   (二)非法改装现象仍存在。不少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或使用过程中,其零部件、配置、外形等被商家或消费者随意改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改装增程、加装遮阳伞、加长坐垫等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三)电商平台管理不严。当前快递送餐行业大量使用电动自行车,而外卖企业、快递站点等第三方平台既缺少对电动自行车采购、登记、审核、上牌的有效管理,也缺少对送餐、送货的骑手在快送服务过程中停放、通行、充电等行为的合理约束。一些骑手,一心求快,边骑行边抢单,有的骑手为节省时间甚至逆向行驶、冲闯红灯、人行道抢道、飙车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建议:   (一)完善地方规章制度。建议及时制定出台我市电动自行车生产和管理实施细则,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和行为进行更为详尽的规定和约束;对违规买卖、改装不符合国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商家、维修企业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取缔。   (二)督促电商平台履责。建议由市级相关部门牵头,建立外卖企业、快递公司等第三方平台建立约谈机制和监管机制,督促加强对电商平台登记下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确保其平台下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省、市标准要求,同时,规范管理骑手通行、停放、充电等行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安全隐患,督促平台建立奖惩制度。   (三)加大执法管理力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加装遮阳伞、不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登门入户”和停放在楼道、门厅内、楼梯内等公共区域,因地制宜大力建设集中充电装置,特别是老旧小区,以满足居民需求。   (四)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建议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安全充电等宣传,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宣传,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和张贴宣传画、开设宣传栏等方式,让广大居民真正了解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危险性,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承办单位:
联办消防支队;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协办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26 15:45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11号提案的.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