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之家 >履职建言
530.关于加强“三医”协同,推动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徐军
建 议 号:
530

标 题:

关于加强“三医”协同,推动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是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部署要求,也是国家“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发展目标。近年来,我市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力,着力于形成“三医”联动推动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在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市成功成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城市。


  (一)规划的协同引领作用不够明显。近年来,我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迅速发展,医疗卫生机构从2019年的3720家增加到2023年的4484家,增加764家;实有床位从2019年的71447张增加到2024年10月的85330张,增加13883张;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从2019年的2598家增加的2024年10月的5754家,增加3156家。医药机构的快速发展虽然扩大了医药供给,便利了医药服务,但由于医保定点资源管理与卫生健康规划、零售药店发展管理等方面的协同联动不足,使得医药机构的发展更注重规模,发展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并未同步提升,比如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量虽然大幅增加,但床位使用率并不高,2019年为83.89%,2023年则只有77.33%。医药机构的大规模发展也加大了医保基金的运行压力,我市全口径医保基金支出则从2019年的262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505亿元。按照我市“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目标,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还需要增加近1.4万张,未来医保基金的支出将面临更大压力。   (二)“三医”的合力作用体现不够充分。近年来,我市“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合力作用体现还不充分。在对不合理诊疗行为和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的监管,以及医师和药师的管理上,医疗、医保、医药行政部门间的合力发挥还需进一步加强。在药品的使用上,由于基本药物与集采药品、公立医院考核与集采考核之间存有差异,加上公立医疗机构需执行药品销售“零差率”政策,使得部分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落实集采政策时实行“一刀切”,未用足用好预留给非集采药品空间,导致部分未中标集采的药品尤其是进口药品,在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出现短缺情况。此外,在本地互联网医院的发展上,医疗医保的协同推动与管理上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数据赋能协同发展的作用不够强。医保部门与卫健等部门的数据互联共享还不足,数据的优势互补功能没有充分发挥,比如医保部门与卫健部门的医师多点执业信息的联通不足,无法对多点执业的诊疗行为更行协同监管;比如医保、卫健部门各自掌握的医保参保人群、自费群体,在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就医购药信息的联通共享不足,无法对全面、准确建立“一人一档”健康信息,不能全面、准确、有效地为疾病诊治提供个人健康信息。


  (一)发挥规划协同引领作用。加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与医保定点资源规划的协同性,引导医药机构尤其是公立医疗机构从规模化扩张向内涵性发展转变,推动定点医药机构规范运营、高质量发展,确保医保基金使用增长合理、运行稳健。   (二)增强部门联合监管合力。进一步发挥医保、卫健、市场、药监等部门的行业管理优势,在医师、药师、医疗机构床位核定使用等“三医”监督管理方面形成联合管理、联动监管的局面,切实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综合运用政策规范、管理考核、社会监督等措施,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认真落实政策规定、主动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实施医药行为。   (三)推动医保数据智能运用。强化数据的汇聚治理、开发运用,加强卫健、医保、市场等部门的数据联通共享,让数据更好更好地支持医疗、医保、医药管理和商业保险以及长期护理等行业产业发展。


承办单位:
联办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办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10 14:50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见附件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53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三医’协同,推动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pdf
156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53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三医’协同,推动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