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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关于提升耕地质量,推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农业界
建 议 号:
282

标 题:

关于提升耕地质量,推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粮。实施“藏粮于地”战略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保耕地,不仅要保数量,还要提质量。就苏州而言,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面临着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双重挑战。在后备耕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提升耕地质量,是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经过到昆山市耕地质量与植物保护站、吴江区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高新区城乡发展局农技中心等地调研,查阅近年来苏州区县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苏州市、区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针对我市耕地质量提升提出政策建议。


  (一)耕地面积锐减趋稳   建国以来,我市耕地面积呈现“逐步减少、加速下降、稳中有升”的趋势,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耕地面积由50年代的613万亩,降至80年代(1984年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的560万亩,平均以1.6万亩/年的速度缓慢下降;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至2019年,以1984年为基准,对比2019年的197.6万亩(国土三调耕地数据),35年间缩减了2/3,平均每年减少10.3万亩;第三阶段是2019年至今,在“三优三保”“三区三线”“占补平衡”等政策驱动下,耕地面积趋于稳定,并逐步上升至2023年的207.9万亩,但后备耕地资源相对匮乏。   (二)耕地质量不容忽视   全市耕地平均质量等级2.3,位于全省(平均4.6)前列,一至三等地占比86.3%;但也要看到,仍有近1.5成耕地质量不高。同时,还存在如下问题。   1.区域间耕地质量不平衡。依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区域间耕地质量不平衡现象仍然存在。如昆山市、吴江区耕地质量等级分别为2.1和2.3,一至三等地占比达93.4%和83.8%;而个别区县耕地质量等级为3.4,一至三等地占比仅70.2%。   2.利用方式引起质量差异。全市高标农田平均质量等级显著高于非高标,水田质量等级高于水浇地和旱地,但也存在着部分高标农田建设后,由于小田变大田过程中的土地平整,导致耕层肥力指标有所下降的现象;设施蔬菜地中,70%以上种植年限超过5年,会出现不同程度土壤板结、酸化、次生盐渍化、病原微生物富集等障碍因素,土壤质量严重下降。   3.补充耕地质量有待提高。我市耕地占补平衡过程中“占优补劣”的现象仍有存在。近5年,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复垦的新增耕地面积达13.5万亩,然而整体质量等级为5-7级,总体养分含量仅为常规耕地的一半以下,侵入体含量过高、有效土层厚度不足等现象仍零星存在,影响农业机械化作业和农作物生长。   4.养分不均衡与生态退化。以我市南部地区为例,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32.0g/kg、速效钾含量202.7mg/kg,均为一级;全氮平均含量1.8g/kg,为二级;而有效磷平均含量20.6mg/kg,仅为三级,养分失衡与肥料结构关系密切,80年代,我市有机肥与化肥的施用比例约为3:7,而当前不到1:9。多年来“高投入、高消耗、高产出”的耕地利用模式,促使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导致耕层变薄、酸碱度下降、土壤生物大幅减少,在本次土壤普查过程中,表层20cm采样范围内,蚯蚓等土壤动物少之又少。


  (一)加强耕地质量提升监管   明确耕地质量提升的内涵与目标,压实压紧各级党委政府的耕地质量保护责任,探索“耕地质量田长制”,将补充耕地、中低产田、高标准农田“三块田”质量提升落实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统筹相关力量组成联合督查组,常态化开展督导,重点检查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质量“狸猫换太子”现象、中低产地地力长期无法提升现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后质量无显著提升现象。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完善长期监测点设置,以第三次土壤普查数据为基准,加强对耕地土壤肥力、酸碱度、重金属含量等指标的监测,利用数字农业技术,完善耕地质量监管理应用系统,对全市耕地土壤质量进行第三方长期监测,定期发布耕地质量监测报告,推动耕地质量提升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二)构建经营主体激励机制   农业经营主体是耕地质量提升的关键参与者,较大程度上决定了耕地质量高低,构建针对性耕地质量提升激励机制是重要抓手。   1.设立耕地质量提升成效专项奖励资金,对积极参与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经营主体给予现金奖励。以三年为周期,根据耕地质量提升的程度和贡献大小,开展耕地质量提升示范户评选,分级设立奖金额度,颁发荣誉证书,激励其持续投入耕地保护工作,同时组织现场观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优化耕地流转合同期限,促使农业经营主体形成稳定的长期经营预期。当前,各区县流转期限一般为1-3年,建议对有意愿主动提升耕地质量的农业经营者,延长流转期限至3-5年,解除其无法连续经营的后顾之忧,激发其投资土地、保护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地力的积极性。   3.完善农资补贴和项目扶持机制,为参与耕地质量提升的经营主体提供优质种子、有机肥料、生物农药等农资补贴,降低其生产成本,并在农业产业化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扶持,帮助其提升农业生产条件和经济效益。   (三)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   1.加大土壤专项科技研发力度,进一步增加耕地质量提升方面的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技术研发优势,在关键区域建立示范基地,围绕快速培肥扩容增效技术模式研发、健康耕层构建、秸秆高效还田和土壤障碍因素消除等实用技术开展攻关,展示新技术成功案例,让农业经营主体切身体会到示范户的正面反馈和实际效益,有效促进技术的传播和采纳。   2.开展耕地质量监测数据深度挖掘,探索田间数据获取新方式(如配置应用中国农科院华东中心研发的数据方舱),融合分析应用遥感、气象、土壤、作物产量等数据,打造以数据和模型为支撑的耕地质量动态监测模式,为耕地质量提升提供决策辅助。   3.构建全市耕地土壤样品库,土壤样品是某一时间点上的产物,是土壤基础信息的载体,耕地土壤样品库的建设,可以长期保存耕地土壤样品,掌握不同历史阶段耕地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对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四)丰富载体强化宣传引导   1.加大耕地质量提升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标语、媒体和社交平台,多渠道、多途径宣传耕地质量提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耕地质量提升观念,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耕地质量提升意识;广泛宣传耕地质量提升新技术的重要性和应用好处,帮助消除农民对新技术的疑虑,提高农民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2.强化耕地质量科普馆建设,以国家土壤质量相城观测实验站为基础,加强政策与资金投入,打造苏州市耕地科普馆,面向公众开放,提升全民耕地保护意识。   3.针对性开展耕地质量培训,有效提高行政管理人员、耕保和土肥系统专技人员、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业务水平。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苏州市财政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26 14:26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苏市农复%5B2025%5D79号+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82号提案的答复.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