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穆娜 | 建 议 号: | 435 |
标 题: | 关于促进民营企业财税合规,推动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四期的不断升级,前段时间网络上税务局对民营企业“倒查30年账”炒得沸沸扬扬。近期苏州大市范围内很多民营企业收到税务部门的《风险提示函》或者约谈法定代表人到税务部门调查。在2023-2024后疫情时代“贸易战”愈演愈烈的现实环境下,对于广大民营企业来说普遍感觉“经济寒冬”已经到来,但由于我国的税法乃是具有非常专业度和相当复杂的法律体系,民营企业面临税务部门的这些核查时应当怎样能预防在先,财务税务环境合规,更持续、健康、高质量地发展,已成为众多民营企业急切渴望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苏州民营企业的迅猛发展,截至2023年底,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民营企业数量已达80多万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九成。此外,苏州的民营企业数量在江苏省内也是最多的。 通过调研数据反映了苏州在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的强劲实力和创新能力。但广大中小民营企业在面对税务局核查时还是出现了诸多的财务税务问题,鉴于民营企业大都非常重视销售、市场,但对于相对专业复杂的财税合规方面,则基础较弱,这方面急需营造财税合规、持续绿色健康发展的环境。我们作为法律和财税合规方面的专业人士,很有必要为民营企业自觉遵守税法规定,为其营造财税合规、持续健康发展的优良土壤和环境。 (一)民营企业家对于财税合规意识有待提升。 我国的财税体系相当复杂,现行财政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多达好几万部,且还有相当多的解释和说明,对于通常不是学习这个专业的民营企业家来说大都是“未知懵懂”领域。“合理避税”“尽量少缴税”深植于大多数民营企业家的潜意识深处。但从今后参与国内国际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财税合规正是企业能长久、持续、健康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 (二)自觉遵守财税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 大多数民营企业对自觉遵守税法,从2023年12月开始社保费也已由社保局转到税务部门代征,民营企业中雇佣很多外地来苏人员,他们自觉缴纳社会保险意愿不高,民营企业为这些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比例也不高。毕竟大多数民营企业家认为缴纳那么多的税款,并没有让自身从中感受到有什么“好处”,可能反而被税务检查机会多,有些“偷税漏税”惯用手法在网络上反而被宣传得“如鱼得水”,一些非法的“避税手段”后期造成的补税和罚款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相对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民营企业也没又从总看到“受人尊敬”。 (三)民营企业的日常公司治理中对于财税合规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 从健全企业财税合规制度化、规范化的相应制度保障尚未建立健全;广大民营企业家在日常公司治理和管理过程中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可以规范,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规范也缺乏,造成了民营年企业对于税收征管的强制性,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诸多现实案例尚未得到推广和正确认知。 (四)民营企业内部缺少财税合规方面的专业人才。 大多数民营企业首先要考虑生存下来,还要承担雇佣员工,为其养家糊口提供必要的保障,日常对于财税合规方面并不会聘请专业人士来“多花钱”。随着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不断推陈出新,各类财税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完善,打击“偷税漏税”的力度不断加强,且到查账的实际事件时有发生,然而民营企业现实经济下行亚历山大的环境下,通常不太可能专门聘请这方面的专人占用一个岗位,但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对于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确实又有实际需求。 为促进民营企业合规、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政策支持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议政府应进一步整合经济发展要素资源,坚持创新驱动,发挥政策作用。通过精准广泛的调研,充分了解企业实际需求,补齐政策短板,强化惠企力度,支撑现有产业升级和新动能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此外,政府应优化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确保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消除市场准入壁垒,推动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的制度规则统一。 (二)推动合规管理:民营企业合规管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合规建设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对民营企业进行培训,提升企业家的合规意识。同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企业合规指导清单”,帮助企业了解经营过程中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可能面临的刑事、行政风险,建立内部合规制度。 (三)强化服务与帮扶:政府应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帮扶作用。针对民营企业制定专属服务人员机制,每月组织重点企业学习,充分利用微信群、实地走访等方式传递最新惠企政策,辅导企业有效申报,协调企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此外,政府应定期聆听企业难题,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成为企业可靠的贴心人。例如:每月固定建立税企联络会,聘请财务、税务方面的专家为民营企业家定期宣传讲解新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可以引入从事财税方面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士成为“税法宣传专员”,定期深入民企,为民营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财税难题,政府对这些“专员”按照其实际工作量给与一定程度工时补贴,鼓励专业人士走进企业为其开展专业服务,并定期评比争优公示在相应网站,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内心深处树立“纳税光荣”的意识,自觉遵守财税法律法规。 (四)提升企业家素质与创新能力:开展各类高质量学习培训,将创建“学习型企业”纳入企业评选的评估制度体系内,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家加强学习,提高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强化尊商亲商爱商的氛围,提高企业家的归属感和荣誉感,继续实施优秀企业家评比表彰制度。 (五)促进新生代企业家成长:政府应提前摸底,通过开展恳谈会、外出参观等工作,给予新生代企业家期望和勉励,帮助他们学习提高,更好地传承企业。从财税合规方面树立应有的正确价值观,为社会全面推广财税合规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 ||
承办单位: | 联办 |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税务局; | |
| 协办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工商联;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5-05-20 14:41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穆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企业财税合规,推动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认同。促进民营企业财税合规,对于保障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第七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一直以来,财政、税务部门通过普法宣传、政策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民营企业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税务处理。现就我们开展的相关工作,向您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策支持和优化营商环境 市发改委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持续出台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为推动和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市发改委会同市工信局、工商联出台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苏发改体改〔2024〕1号),从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完善企业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加强统筹协调引导等5个方面提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条措施。近期,又牵头制定了《苏州市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任务分工方案》,细化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此外,还积极引导苏州企业参与世界一流企业培育工作,靠前协调服务首批正式入库企业研究制定专题方案。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苏州的营商环境持续在全国、全省保持领先,连续5年入选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连续5年获评全省民营企业心目中的“最优营商环境设区市”。为持续打造“最舒心”营商环境,苏州市每年出台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5年,在苏商大会上发布了《苏州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提出持续打造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更高水平的创新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稳定透明的法治环境和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三是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组织推荐我市民营企业参加民营企业座谈会和江苏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有2家苏州企业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交流发言。利用助企恳谈会、苏商大会和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等,建立健全政府与民营企业间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动态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困难,及时出台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做到政策措施免申即享。 二、强化政策推送,提高政策知晓度 为进一步提高苏州市代理记账机构综合管理水平和执业能力,推动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规范运行,有效夯实企业会计核算基础,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市财政局组织举办苏州市代理记账机构培训,培训内容围绕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关注的行业热点问题,包括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解读,新会计法解读,企业财务审计重点,税收新政策的宣传等内容。 税务部门优化“政策找人”和精准推送“4+N”机制,共推送72项税费优惠政策及操作手册,惠及119.28万户次纳税缴费人。采用批量纳税人“电局推”与重点税源企业“走访送”相结合开展红利账单活动,11.63万户纳税人查阅红利账单明细。今年税务部门还将继续优化政策推送,以大数据分析为引擎,及时优化推出个性化政策找人策略,为纳税人绘制数字“画像”,进一步促进推送政策和享受主体精准匹配,实现精准推送“颗粒度”更细、“触达率”更高。 三、开发导阅矩阵,提高政策获取便利度 税务部门结合纳税人缴费人特别是新办经营主体对实务类、操作类政策的需求,开发“政策掌上通”,税务部门将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各类解读、辅导产品,归并整合成方便社会各界导览阅读的新媒体服务产品矩阵,避免各类政策解读碎片化,切实形成政策解读、辅导集成效应。今年还将继续围绕新出台税费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及时制作图解、动漫、短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解读产品,提高传播效果。 财政部门精心维护“苏州会计之窗”网站和微信服务号,发布会计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度准则、继续教育、职称考试等信息,并及时回复“苏州会计之窗”服务号后台留言及私信,更好地服务广大会计人员。截至今年2月,服务号总用户已达65995人。 四、持续推进民营企业合规监管 (一)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合规意识。 财政、税务部门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融合,全方位、多渠道开展财税普法宣传。 财政部门每年九月开展“财政宣传月”系列普法活动,积极组织企业财务人员观看“财法同行·护企助企”线上政策咨询服务暨“财政宣传月”启动活动直播,广泛动员本地企业加入微信群参与政策咨询,切实做好各项护企助企财税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今年4月份,税务部门将以全国第3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重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传播力强、实效性好的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财税合规、依法纳税的意识。 市工商联站在“让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的高度,把法律服务纳入服务促进“两个健康”的重要工作内容,会同苏州市司法局共同发布了《苏州市法治民企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对全市法治民企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划。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学法用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市工商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普法教育纳入总体工作规划,提供必要的法治宣传经费保障。坚持面向广大中小企业、商(协)会组织开展普法教育,会同市司法局和各有关司法服务机构深入推进普法进企业、进商(协)会活动。二是精心策划并组织开展“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月”活动,充分发挥工商联所属商会和律所的职能作用,为小微企业开展法治体检、风险研判、政策宣讲等法律服务。三是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各类商(协)会阵地作用,围绕我市商(协)会及会员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具有普遍性、多发性的法律问题开展了讲座培训、座谈研讨、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受众企业家3000余人次。 (二)依托纳税信用,推动企业合规。 苏州税务部门承接税务总局“税直达”纳税信用评价动态提醒试点,有效整合系统数据,依托微信平台按月向纳税人精准推送纳税信用评价情况和动态失信信息提醒,推动纳税信用管理从事后评价、事后告知、被动应对向动态管理、靶向提醒和督促修复转变。对全市270万户次纳税人精准推送预警信息,3.5万户企业提升纳税信用得分,1.25万户企业提升纳税信用级别,1604户企业办理纳税信用复评、补评和修复工作。今年还将持续开展“纳税信用提升行动”,加强数据分析,开展合规宣传,定期预警提升,前置合规辅导,全面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纳税信用水平,推动民营企业财税合规。 (三)推进柔性执法,优化财税监管。 财政部门将持续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换民营企业的财税信息,共同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整治等行动,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财税监管的效率和效果。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帮助民营企业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促进企业完善财税管理体系,提高合规水平。同时继续加强与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在企业项目申报、资质认定、市场准入等方面,将财税合规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共同营造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税务部门按照“用数据、找问题、堵漏洞、防风险、增效能”的工作策略,坚持通过“以数治税”提高监管效能。运用“五步工作法”(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检查),通过提示提醒、培训辅导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加强涉税行为的合规管理,及时整改税务违法问题,提升税法遵从度。 (四)以推进民企合规建设为重点,开展合规试点,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 根据企业需求和形势需要,市工商联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引导推动民营企业开展自主合规、事前合规。一是建立首批由20家商(协)会、30家民营企业组成的事前合规试点单位。同时注重发挥行业商(协)会的引导带动作用,遴选12家市属商(协)会开展行业合规试点。二是制定《关于推进苏州市行业合规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苏州市工商联行业合规指引》等指导性文件,围绕偷漏税、知识产权保护、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跨境发展等7大领域多发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引导制定合规指引和操作规范,找准问题背后反映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难题,推动个案合规向预防性合规拓展,努力实现系统治理、诉源治理。三是成立苏州市总商会法律服务团。首批法律服务团成员共55名,内设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劳动用工法律专业委员会等8个专业委员会,为商(协)会及企业提供财税合规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五、优化征纳互动,实时提供服务 税务部门丰富征纳互动服务工作场景,实现征纳互动平台、12366热线、企业微信群的多渠道融合,推广“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服务模式。2024年全市征纳互动服务总量达203.23万次,同比增长106.61%。建立企业微信群,全市搭建企业微信互动群500个,企业覆盖率达83.3%,活跃用户26.4万名。今年还将建立健全递进式服务链,按照“征纳互动智能咨询-12366智能咨询-征纳互动人工互动-12366人工接听-线下咨询”的工作逻辑线,将电子税务局APP智能咨询打造成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人的日常互动助手,推进12366与征纳平台有效融合。充分发挥企业微信群作用,增加税企沟通粘性,分层分类逐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对微信群沟通的体验感和认可度。 六、“两业”融合提升,赋能苏州“1030”产业体系 为了更好地提升“两业”融合、赋能产业发展,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各同业协会、苏州市“1030”体系重点产业类协会的横向交流,加速制造业与会计审计评估行业深度融合。市财政局代管的苏州市财政会计学会积极筹办各重点产业链财会分会,2024年10月积极推动了集成电路财会分会正式成立,致力于聚焦创新服务产业需求,旨在打造专业化财会集聚地,为产业的持续升级与发展提供强大助力。截止目前,学会共有单位会员84家、个人会员210人、专委会2家(会计发展战略专业委员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分会2家(医院经济管理分会、集成电路财会分会)。 七、创新人才合作,助力产业提升 市人社局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培育,在以下几方面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一是加码优秀人才专项支持。2024年我市全新修订出台《苏州市优秀人才专项奖励办法》。该办法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苏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C类及以上人才、重点产业领域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骨干等两类人才,重点考量人才对我市产业发展、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贡献,给予入选者每人每年最高40万元、累计最高120万元的专项奖励。新政策提高了奖励总额的累计上限,充分考虑高层次人才实际需求,取消原政策的“须在苏州缴纳社保”等限制,进一步打造用才留才“软环境”,帮助企业引育留用财税合规方面的专业人才。 二是搭建企业交流互动平台。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落户企业联盟成立于2018年。作为全市服务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的重要平台,秉持“整合资源、精准服务、团结协作、共同成长”的宗旨,面向创业周落户的高成长性初创企业,聚焦企业经营发展等实际需求,常态化提供企业服务活动,涵盖知识产权、财务、税务、法务、资源对接等内容,为在苏企业搭建互动交流平台。 市财政局联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成立首个地市级教育基地——“苏州教学基地”,苏州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也应运而生。该项目旨在培养各行各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财会高层次人才。目前第一期培养计划过半,获得较好的阶段性效果,优秀学员的文章多次被《中国会计报》等刊载;6名学员在202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中全部通过评审;学员深度参与“会计行业发展报告”“数据资产”等财政课题的研究、“会计之家”的设计改造,充分体现会计高端人才的引领作用。今年将启动苏州市第二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强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 八、以实施“新领航”计划为抓手,促进新一代企业家成长,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 市工商联一是深入实施苏州市新一代企业家培养“新领航计划”,将全市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获省、市表彰的民营企业以及各类百强榜单的企业负责人或其二代接班人及职业经理人等纳入培养范围,构建“精品课程”“实务课程”“公益课程”三者有机结合、相互补充的培训课程新格局。去年举办27期培训班,覆盖45周岁以下企业家1800余名。二是带领企业家学员走出苏州,开拓视野。赴深圳、广州研学,参访华大基因、腾讯科技、优必选科技等新质生产力典型代表企业,访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集体参观“大潮起珠江——广东改革开放40周年展览”,学习借鉴特区经验,助力企业家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赴北京大学开展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相关培训,邀请国家部委专家和知名学者授课讲学,助力企业家厘清经营思路、提升管理理念。赴上海交通大学开展人工智能和设计创新相关培训,重点提升企业家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赴南京大学开展企业合规建设相关培训,提高企业家在财税合规等方面的实践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与团市委、市妇联就新一代企业家培养工作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共同助力民营企业“青蓝接力”。 后续我们将持续开展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和辅导,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合规经营、健康成长。 感谢您的提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