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2.关于延长农业土地租赁期限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胡艺春 | 建 议 号: | 372 |
标 题: | 关于延长农业土地租赁期限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目前,我们苏州正常的土地租期是一到三年,最多不超过五年,这种租期短极大地阻碍了农业租赁期的发展,实话说没有长期稳定的资产保证就没有农业长期发展的信心。 做农文旅的企业光投入都需要三到五年,形成收益基本上在五年以上,能建成具有影响力品牌的企业基本上都在十年以上,同时政策上的不确定性致使目前百分之90以上的农文旅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对优质的农文旅项目以及省级,国家级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可以给到十年至二十年不等的租期,以确保这种大型龙头企业能真正做到行业链主,对整个产业起到带动作用。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
| 协办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5-06-30 09:27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详见附件。 | ||
| 苏市农复%5B2025%5D83号+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72号提案的答复.pdf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