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李天戟 | 建 议 号: | 198 |
标 题: | 关于推进我市数字乡村建设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数字乡村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从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以来,苏州市抢抓国家和省数字乡村试点机遇,系统推进《苏州市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乡村振兴的驱动引领作用,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一)是重“试点”轻“全面”。苏州全市8个涉农板块有5个已经入选数字乡村试点地区,余下的吴中区、相城区发力不足。在启动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时,一般自上而下采用示范引领的方式,通过打造试点先行区取得成效,再将经验总结向全市推广,这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没有充分考虑到地区间的差异,由此导致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进一步加剧。 (二)是资金投入力度不够。数字乡村建设不可避免的会伴随着大量资金投入。数字化时代,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事项由线下转为线上,支撑海量数据的各项软硬件设备成为必需品,硬件设备受天气、使用频次等客观因素影响,损耗相对较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同样面临着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等问题,进而对数字乡村建设的投入意愿不高。 (三)是缺乏专业的数字化人才。数字经济时代,人口老龄化成为制约乡村地区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因素,农民数字素养普遍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城乡“数字鸿沟”明显。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设施配套落后、教育医疗、就业环境相对落后,无法吸引和留住所需人才,导致专业人才严重缺乏。此外,由于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数字化素养薄弱,对农产品电商直播、短视频营销等新模式“心有余而力不足”。 (一)是要强化系统观念,注重全域发展。一方面,鼓励张家港等试点地区总结优秀建设经验,加强区域间交流合作,注重集成推广,探索形成“一地创新、区域共享”的建设模式,扩大经验成效覆盖范围,缩小各板块的建设差距。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数字乡村协调机制作用,与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对接,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清理整合应用程序,减少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按照全市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坚持“以用促建、共建共享”,聚焦民生需求,以“小切口”打造“大场景”,使数字化应用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全市广大农民群众。 (二)是要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扶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数字乡村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一方面,争取将数字乡村建设纳入财政专项资金,对各地开展的优秀建设项目给予一定补助,不断优化农业农村“新基建”扶持政策的补助标准及方式,探索“先建后补、奖补结合”等形式,激发主体建设的积极性,提高数字化投入比例。另一方面,建议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以政府投资、招商引资、政企合作、政院合作、企业投资等形式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充分撬动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力量加入,推动资源整合、投资结构优化、投资效能提升,建立紧密合作的利益共赢机制, 促进优质数字资源从城市向乡村扩散,弥补乡村地区资金短板。 (三)是要坚持人才培育,提升数字化水平。数字乡村建设需要一批既掌握信息化知识,又了解三农工作的复合型人才,而人才培养工作往往任重而道远。一方面,建议提高数字化内容在定向委培课程中的占比,使委培生更好地掌握新型信息技术,适应时代发展需要,持续用好姑苏乡土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等激励政策,吸引更多专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发展。另一方面,针对基层数字化能力薄弱、农民数字素养偏低等问题,经常性开展农产品电商直播、平台案例分享等培训活动,助力数字乡村政策解读、技术介绍和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推广,搭建交流平台,邀请基层代表、数字乡村资源池单位和行业领域专家共同对话,共商发展路径,持续提升数字乡村建设水平。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
| 协办 | 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数据局(政务办);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5-06-05 13:24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A〕 〔可以公开〕
苏网信复〔2025〕8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98号 提案的答复
李天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数字乡村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综合苏州市人社局、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数据局(政务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苏州市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建设工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方案以建设全市域统筹、全周期覆盖的数字乡村框架为统领,重点实施乡村新基建提升、智慧农业赋能、乡村数字治理提档、信息技术惠民便民、城乡数字融合五大行动。市委网信办和市农业农村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牵头建立苏州市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39家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推进。 一、主要做法 (一)构建了全域推进机制。一是实施整体推进,我市以苏州市智慧农业改革试点为契机,扩大数字乡村试点范围,8个涉农县级市(区)全域推进,发布智慧农村建设与评价规范苏州市地方标准,以“能用、实用、好用”为原则,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鼓励将村一级的便民服务搬到线上,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引导基层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积分制”管理,形成动态积分管理和兑换机制。二是做好经验总结,鼓励“一地创新、区域推广”,出版了《智慧农业苏州实践》,遴选出了一批数字乡村建设典型案例和优秀项目,例如苏州高新区智慧乡村(树山)系统已推广至高新区浒墅关镇九图村、张家港市塘桥镇、相城区迎湖村等。三是加强区域统筹。张家港市建设数字乡村服务总平台,建成张家港党政通和今日张家港村级统一门户,构建数字乡村核心数据库,推进农业农村、民政、水务、网格化、视频监控等数据“回流”共享。吴江区和相城区分别推进“江村通”数字乡村平台和智慧乡村云平台建设,满足村委会管理、村民应用多方面需求。 (二)构建了资金保障机制。一方面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创新出台农业农村新基建补贴政策,鼓励先行先试,培育30个苏州市智慧农业品牌,打造86个智慧农业生产场景和206个智慧农村,认定4个“智慧农村”先进县级市区,累计下达市级奖补资金3106.434万元。另一方面是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投资经营智慧农业,初步形成政府投资、政企合作、政院合作、企业投资和招商引资等多元化参与、开放式协作的创新系统,弥补乡村地区发展数字乡村的资金短板。 (三)构建了人才培育机制。一是出台政策文件。我市自2016年出台《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面向符合我市紧缺急需专业,并从事相关工作的中高端人才,对入选者给予薪酬补贴,同时叠加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非户籍子女入学等政策优惠。2024年政策进一步提档升级,突出新兴产业新导向,增加了对电商人才的专项支持,并将薪酬补贴上限提高至30万元。二是加大培训力度。2024年,因地制宜开展直播电商类等数字化工种培训,全年累计开展各类“送技下乡”职业技能培训68期,参与培训2126人次。举办2024苏州市大闸蟹电商直播技能大赛、苏州市农产品短视频技能大赛、吴中区枇杷电商达人赛等活动,开展“开Mai苏州”商家数字化转型系列培训。2024全年全市农产品直播电商零售额31.86亿元,农产品直播电商零售总量近4200万件,直播渗透率提升26.3%。三是强化交流学习。举办苏州市数字乡村发展、新农人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农业”和农业智能装备技术4场主题沙龙,共有200余名基层代表和数字乡村资源池单位代表参与,通过开展主旨报告、圆桌论坛和现场参观活动,解读分享最新趋势、深入探讨政策导向、交流分享成功经验,帮助各类主体持续参与数字乡村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优化协同推进机制。引导基层聚焦“小切口”持续发力,积极探索“小巧灵”的数字化应用,不断提升农村治理和服务数字化水平。鼓励各地推行“一地创新,区域共享”模式,加快经验推广复制,减少重复建设。加快“一表通”智能填报平台推广使用,推进基层数据“只报一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二是优化资金支持方向。一方面是推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支持区域性数字乡村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数字化建设。另一方面,设置“人工智能+农业”大模型专项奖补政策,鼓励各类行业新型研发机构、高校、科技企业等创新主体,推动农业垂直大模型开发应用。 三是优化人才培育方式。结合农产品电商直播技能大赛、“开Mai苏州”直播达人选拔赛,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院校、返乡大学生等市场主体广泛参与。探索产、学、研协同的数字技能育人新模式,强化数字技能专业群建设,培养符合产业需求的应用型、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实施乡村创客“十百千万”培育工程,到2027年,培育杰出乡村创客10名、精锐乡村创客团队100个、新秀乡村创客1000名,培训乡村创客10000人次,为苏州市数字乡村建设注入动能。 最后,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苏州市数字乡村建设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苏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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