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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关于加强苏州区域级能碳一体化管理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李翠梅
建 议 号:
444

标 题:

关于加强苏州区域级能碳一体化管理的建议

建议内容:

  2020年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提出“双碳”目标以来,苏州上下积极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形成绿色低碳产业竞争优势,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全市“双碳”工作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但是,苏州在能碳一体化管理方面仍存在碳排放管理能力不足,区域、园区层面的碳排放核算体系有待建立、缺乏数字化手段等问题,需要通过能耗双控管理、碳排双控管理、碳核算方法以及碳效评价体系来推动苏州能碳一体化管理。   区域级能碳一体化管理是在苏州区域范围内推行的一种综合性、系统性的管理模式。把能源管理和碳排放管理整合于同一框架,涵盖了能源的监测管理,以及碳排放的监测、计量、报告、核查和碳效评价等方面。通过对所有涉及能源使用和碳排放产生的环节进行统筹规划、精细管控和优化提升,以实现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在苏州的工业环境下,区域级能碳一体化管理应包含苏州市级、园区级能源消费管理和碳排放监测管理体系、碳排放计量体系、碳效计算与评价体系,从源头到末端实现全流程控制,以实现能源利用的最优化和碳排放的最小化。   一是区域级能源管理。在苏州区域级能源消耗构成中,化石能源消耗是能源消费的最大来源,特别在工业生产生活中,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作为生产原料、高品位热源、稳定动力源等多种形式存在。这些能源的消费虽然在小范围内得到了有效的监管,如苏州供电公司研发的企业产品“智慧碳足迹”管理平台,但在苏州区域级范围内需要逐步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对各类建筑、设施、企业等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和管理,从而为苏州制定科学合理碳排放核算制度提供坚实的能源数据支撑。   二是区域级碳计量管理。受数字化水平制约,苏州部分区域(例如老旧化工园)系统性的数据采集能力有待提高,难以形成系统且完整的能源计量体系以及碳排放计量管理体系。苏州区域级碳计量管理应包含排放源识别与分类标准、计量方法与技术应用、高精度的能源计量仪表、数据管理、碳计量监督与审计方面的内容,为碳排放计算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区域级碳监测、排放管理。区域级碳排放、监测管理包括苏州区域级层面的碳排放管理体系及其评价认证、监测系统等部分。碳排放管理则是指苏州政府为全面控制和管理区域内碳排放而建立的一系列管理活动、过程和制度的总称。碳监测管理是对区域内大气污染源排放的二氧化碳进行浓度和排放总量连续在线监测的一系列管理活动,能利用计算机网络、自动化、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实现数据的监测和统计分析,为苏州区域级碳排放的核算和计量系统的建立提供碳排放数据保障。   四是区域级碳效评价管理。苏州工业企业用能形式多样,且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和工作体系,政府也缺乏统一的碳效评价指标来衡量企业的碳效水平。碳效评估可逐层梳理企业“碳-能-电”业务,将水电煤气以及统计、税务等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数据进行共享、解构与整合,形成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能耗总量、能耗强度等核心指标,完成用户碳排放数据核查,评估企业碳效值水平。   但是,由于能碳管理工作涉及区域、部门、行业等繁杂多样,各分项工作分别由市不同部门归口管理,数据共享阻力较大,需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形成一套政府、企业认同的、能够方便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的信息化平台,以支持能碳一体化管理的各个方面,此平台即区域级能碳一体化平台。


  区域级能碳一体化平台集成了能源与碳排放数据采集、碳监测与计量、核算、分析评估、决策支持、公众参与、公共服务等多种功能,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准确、实时的能碳信息。根据上述分析,苏州区域级能碳一体化平台主要解决的四个主要问题建议如下:   (一)强化能源管理。一是树立苏州区域级能源管理标杆。应以苏州供电公司研发的企业产品“智慧碳足迹”管理平台为模板,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区域级能源清单,按照其管理模式,在苏州各版块收集和整理园区或建筑的能源资产数据,了解能源消耗的模式和趋势,识别潜在的能效改进机会。二是对现有能源系统进行评估,分析其能效水平和优化潜力,设定合理的能源效率改进目标,包括降低能源消耗、减少能源浪费等方面的目标。三是根据苏州区域内企业的评估结果确定具体的技术改进措施,如更换能效更高的设备、改进运行策略等;四是在苏州目前的能源监管系统的基础上,强化能源监测和控制设施,实时监测能源消耗和效率指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定期评估能源系统的运行性能,对比设定的能效目标,并根据需要采取调整和改进措施。   (二)构建计量体系。碳计量体系是能碳一体化平台的技术支撑模块,可通过以下策略完善苏州立体碳计量体系:一是实现实时测碳的精准计量。苏州在不同行业应引进先进的碳排放的准确测量和控制技术,例如,电碳表能有效实现精准碳测量而备受关注,或引入各种基于电子技术和数据采集的碳排放测量工具,旨在实现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精准测量和监测,可方便的采集并根据排放因子计算出碳排放量。二是实现以电折碳的快速计算。以电力行业为模板,制定苏州区域内不同行业、企业多维度碳电因子,以实现根据电耗进行碳排放的快速计算。三是实现以能算碳的有效应用。依靠能碳一体化平台,在苏州各版块范围内汇集各行业企业的各类能源消费数据,建立标准能碳计算模型,用标准计算模型快速、经济计算企业碳排放底数,实现以能算碳的应用模式。   (三)规范碳监测管理。在苏州的产业结构中,碳排放占比靠前的行业和企业应从以下途径建设与规范苏州区域级碳排放与监测管理: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苏州首先应制定相关文件规范区域级碳排放、监测管理建设,建立全过程的碳排放管理控制机制,使碳排放管理活动规范有效并不断得到改进,并能融入能碳一体化平台。二是建立试点管理体系。选取某一园区进行试点,指导园区内企业依据文件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包括碳排放管理目标、碳排放管理实施方案、碳排放(能源)监测记录等。三是评价试点管理实施效果。依据规范性文件评价苏州区域内所有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效果分项计分,量化碳排放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效果。四是对接能碳一体化平台。形成管理经验后,对试点园区内每个行业挑选一个试点企业,政府帮助其依据规范建立所需的碳排放管理平台、碳排放监测平台、能源管理平台,并融入政府的能碳一体化平台,并将碳效管理经验推广、应用。   (四)建设碳效评价体系。苏州区域级的碳效评价体系的建立需要在苏州各版块、各行业企业建立试点,积累经验,可按照以下过程分阶段进行。一是试点阶段(第1~6月),在苏州特定板块的主导行业建立试点,开展碳效分类分级工作和碳效码评价评价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数据监测体系;收集和分析碳排放数据;制定评价指标和方法,对试点部门的碳排放情况进行评估和分级。二是推广阶段(第7~12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碳效评价体系推广到苏州全市的电力、热力、制造业等行业和部门,细化碳效分类分级,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和方法,扩大数据监测范围,升级监测技术;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推动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排措施。三是深化阶段(第13~24月),在苏州主导产业全面推广碳效评价体系,并形成碳效评价体系的应用范围。加强对主导产业的碳排放管控,通过建立常态化的碳排放监测和评估机制和开展区域内合作与交流,分享先进的碳管理技术和经验,提升苏州碳效评价体系的影响力和实用性。四是拓展阶段(第25-30月),将苏州主导行业的碳效评价成功经验向全行业,特别是出口行业推广,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协同合作,共同推动区域碳减排工作,为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四部分主要内容应在能碳一体化平台中建立专门的模块,并能实现各区域模块数据与总平台数据的实时对接,实现一站式的数据管理,更全面地反映整个企业或产品的碳足迹状况。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25 16:41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见附件

办137号 第444号提案.doc
办137号 第444号提案.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