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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内人身安全防护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李纲
建 议 号:
487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内人身安全防护的建议

建议内容:

  医院是患者就医,医护工作人员提供并实施医疗服务的特殊场所,医院内的人身安全,无论是对医护人员还是患者来讲,都显得非常重要,在2024年发生了多起医院内的人身安全事件,特别是24年5月在云南发生的医院内人身伤害造成2人死亡和多人受伤,24年7月浙江温州发生的暴力伤医致死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向。


  有关政府、医疗行政部门、医师协会等表示对暴力伤医事件的谴责,之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高度重视,医院也加强安保措施,医务人员对暴力伤医事件的自卫能力,‌强化自我安全意识,有的医院设置安检门,对于潜在的犯罪分子无疑是一种震慑,有助于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一定程度上能预防防范暴力伤害事件,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其他患者及其家属安全,但仍然存在安保措施不统一不规范,实施不标准,风险防范措施不够等。


  (一)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如公安、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行业医师协会等多部门联合研讨并制定和公布医院内人身安全保护的相关配置要求,并在经费方面给与支持。如日均门诊量5000人次以上或者床位1000张以上的大型医院应当在主要出入口实施安检,防止人员携带刀具、爆炸物品、危险物品进入医院。医院保安员数量应当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等。   (二)尊重患者的隐私和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以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建立高风险人员预警提醒机制,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建立医院安全保卫信息平台,共享高风险就诊人员信息、涉医110警情,反复多次在多家医院或网络平台上投诉或有涉医案件违法犯罪行为人等数据信息,实现智能精准预警,最大限度防范预警危险因素。遇有扬言实施暴力、多次到医院无理缠闹、醉酒吸毒、有肇事肇祸风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高风险就诊人员,及时提醒医务人员,并应安排安保人员陪诊,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教、警示行为后果。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办苏州市公安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5-26 14:14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具体内容见附件

98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8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内人身安全防护的建议).pdf
98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8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内人身安全防护的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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