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黄志刚 | 建 议 号: | 355 |
标 题: | 关于做好“土特产”文章,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特色产业集群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重中之重,要做好“土特产”文章。近年来,我省积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依托乡土资源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中晚熟大蒜、苏系肉鸡、小龙虾、稻米、生猪等5个集群入选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全省拥有10亿元以上县域特色产业199个,农业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稳步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但对标“加快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的要求,农村产业整体特色优势不够明显,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能力还不强。梳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农村特色产业品牌影响力不高,特色资源禀赋优势挖掘不够。特色产业集群内产业链条仍然较短,竞争力也不够强,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环节相对而言体量不大。农业龙头企业以中小经营规模为主,缺乏全国领军型的行业龙头企业,2022年龙头企业中仅4家入选全国头部企业百强榜,稻米、生猪集群内的龙头企业与北大荒农垦集团、牧原实业、等相比,品牌及市场影响力差距也较大,多数“土特产”企业呈现“小、散、弱”状态,品牌建设小而杂、同质化严重,区域禀赋优势还没有真正转化为产业优势、产品优势、价格优势。 (二)农业产业融合延伸不充分,缺少稳定的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依托。农业特色产业以技术含量低、效益低的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居多,附加值高、技术水平高的精深加工产品少,产业链侧重于一产和采摘垂钓等初级的三产环节,产业体系不够健全。纵向产业链一体化及横向产业融合方面均有较大提升空间。纵向一体化方面,“人、钱、地”等要素保障还不够有力,规模适度的冷藏保鲜设施受阻于农业设施用地政策难以落地等影响,建设难度较大,企业用地需求迫切。横向产业融合方面,缺乏对本地资源优势的科学论证、合理规划和专业性指导,食品工业旅游、城市文化等与传统特色农业融合度有待提升。 (三)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力较弱,部分产业集群联农带农效果不显著。部分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理念跟不上现代化企业发展的需求,部分特色产业集群还处在产业集聚的初级阶段,“链主”的联农带农能力不强,利益联结机制没有有效形成,农户与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不紧密、联结方式单一(以订单为主)。新兴产业生产规模小,参与融合能力低,难以发挥其在推动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中的融合作用,传统特产转化新产业新业态占比不高,需要寻求新的爆发点。 (四)农业特色产业科技支撑还不足,科研机构与农技推广部门机制化对接效果仍需提升。在农业创新资源投入上,更多地偏向关注重要农产品供给,对我省特色产业、特色作物科技投入还不足,部分农业特色产业的科技成果还不能很好支撐产业发展。同时,创新与推广之间存在行政壁垒。现行的农技推广体系,采用省、市、县、乡四级“自上至下”的推广模式,在源头存在与科研单位衔接不够的缺陷。各级农技推广部门更倾向于扮演“上传下达”角色,地方农业科研机构不能有效融入农业农村部门的农技推广体系,导致农业产业最新科研成果推广部门不一定能推,推广部门推的,基层或许已经不需要。 (一)注重品牌建设,立足资源禀赋做好“土特产”文章。“ 土特产”源于一方水土,凝聚着乡愁乡情,牵动着产业振兴的未来。我省自古以来就是“鱼米之乡”,生态类型多样,各地都有“拿得出手”的特色农产品,建议各地聚焦区域优势产业,推动完善县域乡村产业发展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要素,推动板块特色发展。狠抓品牌建设,培育发展地理标志产品,形成以地理标志品牌带动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通过将农产品品牌打造融入到乡村资源生态和文化优势中共同宣传,系统性推进土特产品牌化发展,立足乡村特色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融合贯通生产端和消费端,培育提升一批农民广泛参与、深度受益的乡村特色产业,将“土”味做出“特”色,做成“产”业,找准高成长性、高关联性、高盈利性的支柱产业。 (二)加强载体建设,打造产业融合先导区做好“融”文章。 推进农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基础在一产,关键在二产,亮点在三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等各类载体要与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紧密结合,有效引导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产业集聚优势。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是农村特色产业融合的关键环节,有条件的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要着力延长产业链条、完善产业布局、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品牌培育、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农产品加工园区打造成集专用品种、原料基地、加工转化、现代物流、便捷营销为一体的产业融合先导区。跨区域打造优势特色产业群,苏北地区的载体平台,要主动承接苏南苏中产业转移,把政策优势和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苏南、苏中地区则要通过南北挂钩和村企对接,抓住身边的大粮仓、大菜园,在为区内企业提供充足农产品原料的同时,带动更多产业基地和农户增收致富。 (三)搭建价值链,形成有效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建议因地、因业制宜探索建立多元化利益联结机制,协调不同经营主体、利益主体的关系,在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之间构建多层面的合作共赢机制,通过就业带动、订单收购、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普通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一批头雁示范、梯度带动、集聚发展的雁阵发展模式示范案例和利益联结流程图谱。 (四)提升科技支撑力,夯实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源动力”。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开展“产学研用”联合攻关,加大“土特产”种质资源的研发培育,攻克食品预处理、分离提取、混合均质、减损增效等重点关键技术,加大农产品加工机械装备研发力度,加快补齐清洗、保质、初加工的机械化短板。建议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区等,通过科技支撑、技术集成来全面提升农业特色产业集群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水平。打造各类农业科创平台,拓展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范围与内涵,持续选派科技特派员驻点乡村一线和产业一线,持续开展农民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等农业创新成果。支持涉农科教单位整合优势力量与资源开展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以农业自主创新成果和技术转化应用为核心,做强县域农业特色产业。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
| 协办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5-06-30 09:26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详见附件。 | ||
| 苏市农复%5B2025%5D67号+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55号提案的答复.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