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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关于加快推进苏州碳排放监测平台建设,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市民建
建 议 号:
167

标 题:

关于加快推进苏州碳排放监测平台建设,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为贯彻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支撑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评估,指导做好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2021年9月23日由中国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该方案主要从重点行业、城市、区域3个层面开展碳监测试点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碳监测评估技术方法体系,形成业务化运行模式,总结经验做法,发挥示范效应,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碳监测是指通过综合观测、数值模拟、统计分析等手段,获取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环境中浓度、生态系统碳汇以及对生态系统影响等碳源汇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信息,以服务于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管理工作。目前我国已建立了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体系,而碳监测是辅助、检验核算体系的重要支撑和手段。通过提高苏州碳监测水平,一方面能够服务全市减排控制,落实“减污降碳、源头治理”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碳监测是结合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监测数据和同化反演模式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不仅可以推动完善苏州碳核算体系,支撑排放因子本地化更新,更可以对内核算结果进行校核。因此,开展碳监测试点工作方案,准确监测与掌握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及其规律,研究其生成机理和影响因素,不但关系到为苏州室内温室气体减排以及减少气候变化预测的不确定性提供理论依据,更关系到苏州双碳战略是否能够成功达成。   苏州市深刻领会碳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碳监测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3〕324号),着力建设全市碳监测网络、探索建立碳监测评估体系,截至2024年底苏州大市范围内已建成投运3个高精度碳浓度监测站和1个森林碳汇监测站,探索碳通量、碳汇科学计量模式,为支撑全省深化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构建全市大气环境排放温室气体监测网络   以2021年之前建设的姑苏区南门站、太仓气象观测站和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站为基础,加上2023年新建设的吴中区金庭镇大昆山站(背景点)、吴中区长桥村站(城市点)和常熟新材料产业园站(边界点),测量CO2、CH4、CO浓度及气象参数。   (二)污染源碳排放试点监测   选取了钢铁、水泥、玻璃和废弃物处理等重点行业并对火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碳排放量较大的重点核查单位开展碳排放监测工作。   (三)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试点监测   选取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作为森林生态系统开展碳汇监测工作,依托山顶原有的森林防火塔,监测森林植被、土壤与大气之间的水碳通量交换情况及CO2和H2O浓度的垂直分布情况。


  (一)碳监测体系不完善   目前,苏州各板块和企业碳排放数据采集范围不够广泛,无法涵盖所有碳排放源。一些小型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的碳排放情况可能无法有效监测到,造成数据不全面。由于受监测设备的精度、数据采集方法的局限性以及数据处理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等原因,碳排放量的测量和估计可能不够精确。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碳排放数据采集频率存在不一致,一些行业的碳排放数据可能只是定期记录一次,无法实时监测和及时调整。   (二)高精度碳浓度监测站有待进一步建设   相较于国际碳浓度监测先进城市,如洛杉矶的37座高精度碳浓度监测站而言,苏州目前高精度碳浓度监测站数量明显偏少。另外,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等先进制造业密集的国家级开发区未能建成高精度碳浓度监测站。这些关键点位高精度碳浓度监测站的缺失,将导致无法实时、准确地监测区域内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浓度,从而影响采集计量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使得苏州在政策制定方面缺乏科学依据,难以制定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政策措施,还可能导致苏州全市在环境执法和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影响环境治理效果。   (三)碳监测活动手段较为单一   苏州目前主要依赖传统的气体分析仪器进行碳排放监测,这些设备虽然稳定可靠,但在数据处理、实时监测和智能化方面可能存在不足。相对于常规污染物监测,监测技术难点主要在于对监测数据的准确度要求非常高。以世界气象组织组建的全球大气观测网的要求为例,在环境浓度监测方面,其对背景空气CO2在线监测的可比性要求为0.1ppm,而一般情况下CO2在环境中的实际浓度在400ppm左右。传统的监测手段涉及大量的人工采集和记录数据,需要大量的经费、人员和场地保障,还存在人为因素导致数据误差问题。


  (一)进一步提高碳监测体系建设水平   进一步完善其区域内碳排放数据管理系统,并对数据进行统一存储、管理和分析。首先,可以按经营规模大小、所属行业类别对企业进行分类,遵循“因入尽入,鼓励自愿”的原则,统一规范纳入碳排放数据采集范围。具体而言,对于小型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可以考虑采用简化版的碳排放报告制度,或者通过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进行统一收集和汇总。除了企业自行报告外,还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独立监测。结合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碳排放源的智能感知和自动采集。其次,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针对碳排放数据制定统一的采集标准和频率要求,确保不同企业之间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并建立完善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严格的质量审核和校验,减少数据处理不确定性和误差。最后,搭建苏州碳排放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不同企业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协同管理,通过数据共享和协同管理,提高数据采集的效率和准确性,为碳排放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二)积极布局碳监测网络,建成“高精度为核心,中低精度为基础”的多层次碳浓度监测站体系   在综合分析地理及产业布局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各区域主导风向和其他气象因素,建设温室气体自动监测网络。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进一步完善碳监测网络的布局和点位设置。中低精度碳浓度监测站虽然精度相对较低,但具有覆盖范围广、监测成本低等优点。建议苏州建设更多中低精度监测站,从而实现对更大范围内的碳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在中低精度监测站近全覆盖的基础上,争取在各板块都建成若干高精度碳浓度监测站。一方面,高精度监测数据可以作为基准,用于校验中低精度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提高整个监测网络的数据质量。另一方面,以高精度碳浓度监测站为核心,通过实地勘察温室气体排放现状,精准诊断并锁定重点排放区域,提高监测水平的可靠性和代表性。   (三)多种监测手段协同融合,提高碳监测水平   创新碳监测手段,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完成碳排放直接监测系统的数智化转型。首先,积极引入具有高精度、实时监测和广覆盖的特点的碳排放监测技术,如激光雷达、无人机监测、卫星遥感等,提升监测效率。构建智能化的碳排放监测网络,通过物联网技术将各个监测点连接起来,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处理和共享。同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为碳排放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其次,大力发展“空天地”立体碳排放监测体系(即:天基—卫星遥感监测,空基—无人机监测,地基—高精度监测、中精度监测、移动走航车监测、地基遥感监测),将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基遥感同碳排放监测有机结合。重点发展无人机监测手段,在无人机上搭载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设备,实时、动态、全面获取局部或广阔区域的温室气体三维浓度分布情况等监测数据。最后,出台与新型碳排放检测手段相适应的实施方案,规范执行标准,出台应用场景清单。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开展碳排放监测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和推广,提高碳排放监测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气象局;苏州市财政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5-27 10:47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积极响应江苏省关于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苏州市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城市之一,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紧紧围绕“双碳”目标要求,立足城市发展实际,坚持精准定位、系统推进,多部门协同联动,加快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着力建设全市碳监测网络和森林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探索建立碳监测评估体系。

一、主要做法

(一)加快推进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新机制

1.着力完善碳排放相关政策体系。

一是构建“1+1+6+N”双碳政策体系,市发改委印发双碳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细化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等各重点领域碳排放目标控制的具体工作举措,确保顺利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二是在《苏州市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实施方案》中明确统筹考虑产业发展、能源电力、城乡建设、居民消费、科技创新等因素,推动完善碳排放管理机制,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2.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全市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和认证应用,建立健全全市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体系。推进江苏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推荐上报我市参与产品碳足迹核算的企业产品105个(主要涉及光伏、电子信息、光缆等行业),组织举办全市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暨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专场培训会。

3.加速建设零碳示范工程。

一是大力推进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支持吴江区参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二是支持太湖生态岛建设负碳示范岛,打造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生态岛的中国样本三是研究谋划苏州市零碳试点建设方案,探索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近)零碳工厂、园区、办公区域、乡村、公共机构等示范工程。

4.积极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

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

(二)高效推动温室气体监测及森林碳汇监测

1.持续开展污染源碳排放试点监测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环办〔2021323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重点污染源碳协同监测的通知》(苏环办〔2021332号)要求,苏州市高效推动全市碳监测工作。监测项目、监测布点、监测方法、比对监测、监测频次、质量控制和量值溯源均根据行业类别,按照《试点方案》附件4《重点行业碳源监测技术要求》的要求进行监测。一是开展重点行业碳源试点监测, 包括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CO2排放监测(具体涉及4家企业)、废弃物处理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具体涉及1家企业)、碳排放核查重点单位监测(原计划监测86家企业,经核减后实际监测任务为77家)以及工业园区碳监测试点(具体涉及1个工业园区);二是开展重点污染源碳协同监测。结合污染源日常例行监督监测,对火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碳排放量较大(如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核查单位同步开展碳排放监测。通过试点研究,探索使用监测方法获取本地化排放因子,支撑、检验排放量核算,提升了重点行业主要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深入落实典型城市与区域碳浓度试点监测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3324号)(以下简称“《深化试点方案》”)要求,苏州市着力建设全市碳监测网络,探索建立碳监测评估体系,成为省内第一个完成温室气体监测站点试点建设的城市。建设吴中区金庭镇大昆山站(背景点)、吴中区长桥村站(城市点)和常熟新材料产业园站(边界点),初步构建起全市大气环境排放温室气体监测网络,开展城市环境温室气体试点监测。监测站点的分钟和小时数据上传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数据平台,数据同步发送到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数据平台,小时数据上送至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数据平台。实现了对站点周边COCO2CH4以及气象六参数等监测因子的实时数据监测,获取并掌握了点位周边的温室气体浓度的变化趋势,为掌握苏州市区域内的城市背景区、城市背景站以及工业发展区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以及其变化趋势提供了具有代表性的数据。

3.积极推进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试点监测

根据《深化试点方案》,综合考虑苏州市生态系统和植被特征,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被选为全省首个典型森林生态系统点位开展碳汇试点监测。一是开展生物量地面试点监测,选择森林中的长期固定样地或代表性区域,组织开展现场清查、调查,采样测定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枯落物、枯死木、土壤五方面指标参数,进而近似推算整个森林生态系统的碳汇量,为评价区域生态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提供支撑。二是建成全省首个森林生态系统碳通量观测塔,实时监测森林碳汇,探索碳通量、碳汇科学计量模式。实现了从无到有,收集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碳通量数据,积累试点经验,为下一步全省适时推开该项工作提前做好前瞻性研究和技术储备。三是开展生态系统类型/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收集并下载苏州市高清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基于年度卫星遥感影像及相关数据资料,分析判读苏州市城市区域内温室气体排放的时间和空间的变化情况以及森林、草地、湿地、农田等不同生态系统面积规模、空间分布及动态变化,共解译生态变化图斑近千个,并与地面调查、通量观测数据实现有效交互,为推算苏州市生态系统碳汇结果提供数据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多部门协调推动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持续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探索全市碳排放管理系统建设,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试点监测。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完善我市重点行业温室气体监测技术体系,强化数据质量控制,提升碳排放监测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分析与应用。进一步获取和优化基于监测方法的本地化排放因子,更好支撑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工作。

三是探索构建--一体化温室气体立体监测网络。以数智化转型和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为导向,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探索逐步建设具有苏州特色的大气生态环境碳污协同一体化监测体系,计划在2025年形成建设方案。在江苏省深化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基础上,科学布选、分期开展中精度碳监测点位建设,积极构建本地化碳排放监测网络,探索建立高精度为核心,中低精度为基础的多层次碳浓度监测体系。综合谋划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移动走航车等多手段技术融合,构建--一体化温室气体立体监测网络,逐步形成监测-分析-应用为核心的降碳体系。科学评估森林、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碳汇潜力,充分发挥苏州“四角山水”自然格局和“江---田”交织的生态优势,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助力生态与产业深度融合,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四是强化对上资金争取力度,积极申报各类专项资金支持。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要素,支持科技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碳排放监测模式。

五是推进企业碳账户建设。将针对不同类型的用能单位,建立完整的碳排放监测体系,推广建立完整的碳排放监测体系,推动全面、准确掌握城市碳排放的规模、结构与动态变化,助力打造城市碳底座。对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数据统计,通过苏州市双碳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填报和汇总,推动企业碳账户建设。

六是推进企业碳排放数据直采试点建设。将按照各部门要求,推动实施开展能耗10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数据直采试点项目,在试点单位内部安装先进的能碳在线监测设备,实现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的实时采集与传输,将在线数据接入苏州双碳综合服务平台,并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与分析,为温室气体核查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依据。

 


【2025】苏环案复字第18号(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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