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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关于加强我市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承创
建 议 号:
136

标 题:

关于加强我市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

建议内容:

  随着城市的发展,公共自行车满足不了市场需求,2021年起苏州市区开始推行共享单车,主要由哈罗、美团两大品牌运营商经营运维,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两大品牌运营商各有55余人运营管理)。目前苏州市区哈罗、美团各投放3万余辆共享单车,有28419个停放点,共享单车实行无桩服务,半小时内收费1.5元,市民可以在指定区域随便上锁停放。共享单车使用周转率约1.6次/天/人。尤其是共享电单车成为公共自行车的有力补充,也占据了市场大量份额。目前,苏州市区共投放约1.25万辆共享电单车,从投放区域来看,主要布局在城区外围,如园区的胜浦、唯亭、斜塘,吴中的木渎、甪直,新区的通安、镇湖、浒墅关、科技城;从运营主体来看,存在多家运营现象,共享电单车运营商主要包括遇鹿出行、哈啰单车、美团出行、交发佰格等;从使用时间及用途来看,早晚高峰通勤人群使用最为集中,轨道站、景区、商圈、大型居住区周边需求最为显著。


  (一)缺乏科学规划,统筹管理缺失,运维、调度维护不及时到位、桩点设置不合理等。目前仍存在缺乏顶层规划、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力度不足、宣传引导不到位等问题。由此产生一系列问题,譬如一些车辆损坏或故障不能骑行、车桩或停车站点不能还车、上下班高峰时有的地方没车使用、有的地方满车使用率低等。目前,北京、天津、深圳、成都、上海、南京、海口等城市先后发布了有关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管理的征求意见稿或管理办法。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管理,不仅是广大市民的期盼,也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城市的主动选择。   (二)运营主体多,各自为政。不同共享单车运营商均搭建各自平台,市民在使用不同品牌共享单车时需使用不同APP或小程序,且操作繁琐。各共享单车运营商仅能调配自己的车辆、维修、调度运输等基础设施资源,难以发挥资源利用最大化,面对借还车潮汐现象不能做到协同互补。   (三)布局不全面,市民使用不便。这方面共享电单车的问题比较突出。   1.苏州市区共享电单车规模尚未全面铺开,部分需求集中的城区外围、轨道接驳区域仍未发展。   2.热点区域周边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有限,均被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私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占据,起步晚的共享电单车停车场距离主要出入口更远。


  (一)健全管理规范与标准。建议出台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共享单车(包括共享电单车)管理标准与规范,明确政府、企业和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合理设置停放点。根据城市发展和居民出行需要,合理规划共享单车布点,建议尽可能设置在小区出入口、地铁出入口和公交站点附近,方便居民出行。及时调整低使用率停放点,在古城区适当多设置共享单车点位(目前只有25个点位),优化布局,提高共享单车的使用效率。建议政府通过公益广告、志愿者活动、主题教育等方式宣传教育市民文明骑行和停放车辆,引导市民提高社会公德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三)强化保养运维。对每辆共享单车保养情况进行贴标跟踪以及定期保养运维,确保用户良好的骑行体验。加大检查力度,对违规停放、破坏车辆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利用科技手段,如智能定位、电子围栏等,引导居民规范停车,避免专用停车位被占用影响群众绿色出行,避免占用盲道。   (四)建立行业监管平台,统筹资源调配。在不同共享电单车运营商原有APP、小程序不改变的前提下,建议由市政府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建立统一信息化监管平台,并向各共享电单车运营商开放数据接口,通过多方数据整合,实时评估共享电单车在空间上、时间上的供需匹配情况,对相关共享电单车运营商提出调度指令,进而促成花小代价实现大整合,促进共享电单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推动换乘优惠,谋划一票通乘。可参照苏州市区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政策方案,在常规公交、轨道交通、有轨电车换乘优惠基础上,研究公共交通与共享电单车支付手段的互通互认,制定公共交通与共享电单车、共享单车的换乘优惠政策,为绿色出行交通方式的联合服务吸引力锦上添花。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5-19 14:08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承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共享(电)单车基本情况

1.共享单车情况。202112月,我市引入“美团”“哈啰”两家共享单车。采用“总量控制、定点取还”模式,由投放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目前,市区已投放单车6.8万辆,划设点位28479个,基本覆盖轨(公)交站点、换乘枢纽、居民小区、商贸及旅游景区等,去年共享单车日均使用量达到10.9万次。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和企业专用APP扫码使用。

2.共享电单车情况。2021年起,我市相关板块主要通过开展合作、招商引资等方式投放共享电单车,目前已在吴江、吴中、工业园区、高新区、昆山、张家港的20余个街道(镇)试点运营,共投放车辆约4.6万辆,包括哈啰、美团、青桔、遇鹿出行等10个品牌。

二、开展工作情况

1.认真谋划,加强制度设计

会同公安、交通、资规等部门,建立共享单车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定期会商研究共享单车管理问题。出台《苏州市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规范管理我市共享单车。

2.创新手段,提升管理实效

一是一车一牌管理。每辆共享单车配备唯一标识标牌,由我局进行统一发放、管理,解决车辆超额投放问题。

二是定点借还车。运用共享单车高精定位锁和电子围栏技术实现车辆精准停放。对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通过发送短信、弹框推送等引导信息,提示用户规范停放。对仍未停放在规定点位内的,加收调度费用(暂收10元)来引导用户规范停车。

3.强化管理,规范停放秩序

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压实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对车辆实时监测、合理调度、及时运维、精准管理。常态化开展“随手扶”活动,发动市民积极参与,针对车辆倒伏等问题,主动“扶一把、搬一把”,维护良好市容秩序。

二是加强执法保障。将共享单车作为城市网格化管理重点内容,纳入小微执法范围,定人、定点、定时巡查。

4.完善点位,方便市民出行

一是加强与轨交公交站点的无缝衔接,优化居民小区、旅游景点、办公区等重点区域点位设置,目前共有停放点2.84万个。

二是推进古城区共享单车开放运营。会同姑苏区编制《古城区开放共享单车实施方案》,2024年五一期间在古城区内重点景区、商圈周边首次开放20处共享单车停放点位,并结合假期使用情况进行优化调整。截至目前,古城内已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位48处。

5.持续更新,提升骑行舒适度。鼓励运营企业不断更新置换车辆,加强车辆维保,提升车辆完好率,去年以来,已更新置换单车7600辆,至年底累计更新和新增车辆不少于2万辆。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为加强共享(电)单车管理,我局先后赴合肥、南昌、昆明等城市实地调研,去年还专门开展了市区公共骑行系统规模评估工作,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统筹引入共享电单车存在风险。近年来,国家、省市对共享(电)单车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高度关注,严禁设置准入门槛。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多次通报部分省市共享(电)单车引入的负面案例,特别是国家发改委1~4期通报的63个案例中有30个案例涉及共享(电)单车。被通报城市如昆明、宁德等地均解除合约并进行整改。省内城市南通、泰州等地也在招标之后被责令整改。市市场监管部门向我局发送《公平竞争审查提醒函》,并认为,共享(电)单车市场应全面开放,政府不得在前端(总量、份额及采用招投标方式等方面)作干预,否则可能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2.不能对总量、份额作限制。司法部于今年2月28日发布了10个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某公司不服江西省某市城市管理局不予批准新增共享电动车投放数量行政复议案。复议机关认为,江西省某市城市管理局不具有审批新增共享电动车投放数量的行政许可职权,其总量控制的行政行为不合法。江苏省地方立法亦未设定相关许可权,故当前若采取总量控制手段,可能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缺乏法律依据违规作出许可,存在违法风险。

3.难以有效降低居民自有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一是调查结果显示,我市仅有约20%受访者表示未来有意向转向使用共享电单车,另外超70%受访者家中已配备自有电动自行车,且大部分(超过九成)受访者在现有车辆老化或报废后,将选择购买新的电动自行车,而非改为使用共享电单车。相较于一次性购置自有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的按次计费模式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会产生较高成本,部分市民更倾向于选择自有电动自行车。此外,受出行习惯和使用便利性等因素影响,共享电单车在市民日常出行方式中的占比相对较低,用户基础有限,未来市场培育和用户增长空间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二是市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由2022年的472.1万辆增长至2024年的514.3万辆,除姑苏区外,其他各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增长率均逐年增加,其中共享电单车规模最大的高新区和工业园区2023~2024年增长率相对较高,分别为9.4%和6.2%,可以看出共享电单车未有效减少居民自有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其他城市也无共享电单车投放直接降低私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案例。三是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市区电动自行车出行占全方式出行的比例为31.3%,其中在未来有转向使用共享电单车意愿的比例为2%,再次印证共享电单车投放对降低居民自有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作用不大。

2022-2024年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统计表

单位:万辆

行政区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2-2023年增长率

2023-2024年增长率

姑苏区

107.1

110.9

114.3

3.5%

3.1%

工业园区

68.4

71.5

75.9

4.5%

6.2%

高新区

51.8

54.5

59.6

5.2%

9.4%

吴中区

107.3

109.8

114.9

2.3%

4.6%

相城区

59.8

61.8

64.0

3.3%

3.6%

吴江区

77.7

80.5

85.6

3.6%

6.3%

4.对现有公共交通体系带来冲击。我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体系较为完善,目前已形成轨道交通、常规公交、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多层次出行体系。共享电单车平均骑行距离为2.5公里,骑行时长为12分钟,将分流公共交通客流,降低公共交通使用率。成都、开封分别发生过出租车司机围堵共享电单车和焚烧共享电单车事件,不仅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还可能产生负面舆情。

5.共享电单车存在多种安全隐患。一是共享电单车可能存在因维护不到位、电池过热等因素引发的起火爆燃风险。报道显示,2024年11月,河南信阳市道路上停放的共享电单车无故起火,初步调查可能为车内锂电池自燃导致。二是共享电单车行驶速度较快,部分骑行者未遵守交通规则,存在闯红灯、未佩戴头盔、违规驶入机动车道等行为,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三是部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随意停放、占用慢车道、盲道、消防通道等情况仍然较多,给安全出行、规范管理造成一定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管理规范与标准。出台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导则,明确政府、企业和市民的责任和义务,提出运营和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指导各地和共享电单车企业规范开展电单车运营。

(二)加强各部门日常监管。强化市级统筹指导,落实属地日常监管和执法主体责任。完善市、区、街道三级部门与企业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对重难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建立微信工作群快速处置日常运营问题。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督促运营企业从提升骑行体验、精准调配车辆满足用车需求,不断强化线下维护、定期新增及更新车辆、优化APP界面设计,提高定位精准度等方面不断改进提升服务水平引导用户规范停车鼓励运营企业委托第三方开展秩序维护工作。

(四)完善停放点位布设。持续开展轨交出入口(特别是6、7、8号线)共享单车点位布设工作,督促板块和运营企业根据出入口条件及时补充点位。加强数据分析,结合市民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完善居民小区、商贸区、办公区、旅游景点等地停放点位。重点督促姑苏区做好共享单车停放点位划设,尽可能方便市民出行。

(五)提升科技管理。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功能,加强对运营数据的分析和应用,进一步拓展运行监测和实时预警等功能,优化高峰时段、重点区域、突发状况的服务保障和应急处置,方便市民群众美好出行。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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