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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关于深化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打造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市民进
建 议 号:
059

标 题:

关于深化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打造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议

建议内容:

  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科技创新的关键,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苏州落地生根的根本动力。作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苏州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主导产业,高水平构建了一批战略新兴产业创新集群。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1.57万家、235家企业创新联合体、境内外上市公司263家、近百家国家级创新平台、160家产学研创新载体,苏州探索出“产业+科创”“龙头+配套”“企业创新主体”等多种路径全面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上海—苏州”科技集群位列全球创新指数前五,已成为创新与产业、产业与资本结合最好的城市之一。


  然而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苏州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高端创新策源能力不够。在苏高校院所创新产出大多数属于应用研究,基础研究仅占10.87%;已授权高价值专利占比为39.01%;被纳入ETSI、ITU等国际技术标准组织的标准必要专利数量为0,涉及基础和底层技术领域的创新策源能力缺失。二是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足。近五年,在苏高校院所授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率仅为4.82%,高校院所成果本地转化率64.14%(远低于深圳79.9%),创新资源集聚优势还未转化为区域协同创新优势,凸显出成果转化能力不强、服务地方产业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三是创新要素协同效应不够。在苏高校院所与企业协同创新产出2279件,仅占在苏高校院所创新产出的11.4%,协同创新产出数量排名前三的高校院所(苏州热工院、苏州大学、沙钢),与本地企业协同创新仅占校企协同创新产出总量的58.2%。四是转化服务能力有待提升。苏州市成果转化平台数据显示,全市入驻专业技转机构81家、技术需求2149项、平均26.5个技术需求对应1家专业技转机构(对比上海东部中心入驻机构251家、技术需求3846项、比例15.3个),表明在苏专业转化机构供给不足。此外,创新转化模式较为单一,技术需求对接等环节仅依赖技术经纪人,缺少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供需两端进行智能挖掘和精准匹配,导致在苏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整体效率和供需匹配精准度不高。


  (一)“体系化”畅通成果转化服务链条。统筹设计转化体系。打造一站式、集成化的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苏州分中心,以“领导小组+服务平台+全球合伙人+属地政府”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集“双招双引、成果转移转化、定向研发合作、人才联合培养、资源共建共享、投融资对接”功能于一体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协同创新体系,联动科技、财政等部门,推动创新要素互融互通。技术交易“有标可依”。建议立法部门制定苏州标准《科技成果公开交易规范》,对职务科技成果交易流程等作明确规范。司法前置“未雨绸缪”。发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将司法工作前置,为成果转化纠纷提供法律支持和案例指导。专项保险“转化无忧”。在苏州市成果转化平台上线“先用后转”专项保险,通过联动知识产权和信用等部门,降低违约和侵权风险。科技红娘“集结壮大”。建立技术经纪人积分管理机制和佣金分成机制,开展“技术经纪人招募令”“百万年薪技术经纪人培养计划”等活动,探索将高校院所从事科研管理和技术服务的专职教师纳入科创服务人才库。优化创新协同模式。构建大院大所领建、行业企业和投资机构参建的概念验证中心转化模式,试点建立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引导资金,鼓励在苏院所领建、行业企业和投资机构参建概念验证中心等开放式共享平台开展技术与商业化验证。推广“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为赋权项目提供早期开办、对接政策、场地、链接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等加速服务。   (二)“市场化”主导提升成果转化效率。以企业为主体构建一流创新生态体系。探索“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集中攻关项目库,通过“赛马制”“里程碑考核”等资助方式,支持企业牵头承担攻关任务。加大对企业应用场景和市场开放力度。开放一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实施一批标杆、亮点项目,打造应用试验场。寻找创新“种子”加速创新转化。与国创中心等高能级研发机构、交叉研究平台等相互赋能,深入与海内外高校院所、实验室、协会建立合作,启动高校院所源头技术“淘金计划”,构建“名校成果+平台互联+产业引领+服务链条+跨国转化”生态伙伴计划。数字平台赋能成果自由流通。迭代升级“苏州市成果转化平台”,植入高校院所和企业资源,建立高校院所供方信息与企业需方信息自动匹配模块,将“苏州市成果转化平台”与“苏州市企业服务总入口”“苏州产权交易中心”“苏州科技智库”等跨平台链接整合,构建涵盖“产业、企业、高校院所、交易中心”等创新要素的创新转化服务平台。建立成果转化保险产品体系。与保险机构开发推广成果转化相关保险产品,将“保险+科创”融入科技成果转化各环节、全链条,探索建立“政府补一点、保险赔一点、企业出一点”风险补偿机制。“携手”社会资本推动成果转化。打破传统成果转化“全额财政投资”旧模式,通过财政投入、社会资本、成果转化收益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转让退出等机制,助力更多“IP”转化为“IPO”。   (三)“产业化”推动成果供给提质增效。建立“好成果”推介机制。从各区市、重点高校院所、重大科创平台、科技领军企业等定期遴选优质科技成果,纳入“好成果”榜单,并以成果月报、季度推介、年度榜单等形式公布。扩大好成果“苏心”储备。依托网上技术市场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普查,扩大“好成果苏心”储备,通过对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职务科技成果全面摸底,完善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和限时转化制度,形成“普查—登记—交易—转化”全周期管理链条。“筑巢引凤”助力企业技术攻关。聚焦企业“想做而做不了”的攻关任务,政府组建体系化的企业创新联合体,实施“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试行骨干龙头企业“包干制”,赋予龙头企业资金分配权、路线决定权、团队组织权。搭建关键性基础设施平台,探索在苏州纳米城、江苏医疗器械产业园等地建立“楼上科研创新、楼下孵化创业”综合体模式。   (四)“集成化”改革成果转化“安心无忧”。持续深化“三权”改革。牵头制定《关于加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纵深推进职务成果赋权、“先用后转”等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制定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地方性标准,建立科技成果普查和限时转化机制。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上线数字化应用场景“安心屋”,对其作价形成的股权实行单列管理,在全国率先搭建职务科技成果“内控管理—转化审批—公开交易”全流程电子化通道,推动职务科技成果从一般国有资产管理中单列出来。赋权改革“由点扩面”。提升成果转化质量和效益,推广“赋权+混合实施+里程碑付费”“赋权+横向结余经费”以及试点单位“一家一特色”,探索形成“赋权+”模式。科技创新与医疗政策机制协同发展。推动“AI+生命科学”加快发展。建设临床试验“加速器”,畅通转化应用“快车道”,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和协同治理,汇聚“政产学研医用金”多方力量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协办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数据局(政务办);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24 15:57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请见附件。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59号提案的答复(2025)苏科提复79号.docx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59号提案的答复(2025)苏科提复79号.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