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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关于加强存量企业再投资支持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沈中明
建 议 号:
558

标 题:

关于加强存量企业再投资支持的建议

建议内容:

存量企业再投资对于推动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再投资,企业可以扩大生产规模、更新设备、提升技术水平,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存量企业再投资也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有助于盘活闲置资产,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经济的良性循环。然而,当前经济环境下,存量企业在再投资方面面临诸多挑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给予更多支持。


  1、政策宣传不足:部分企业对再投资政策了解不够。审批流程复杂:再投资项目涉及多个部门,如土地、环保、税务等,审批流程繁琐,耗时较长,影响企业再投资的积极性。未纳入政府考核体系,重视度不够。   2、用地保障、人才不足:部分企业因用地限制,无法顺利进行再投资。例如,一些老城区的工业企业用地难以改造,且新项目用地审批难度大。在能耗指标、环境评价等方面存在政策限制,新项目落地实施难度大。近年来苏州地区由于政策、环保等因素无法再投资迁至苏北、中西部等地区的企业也不少。   3、资金压力较大:再投资需要大量资金,部分企业因资金不足而难以实施再投资计划。虽然有政策支持,但实际操作中,企业仍面临融资难的问题。   4、市场环境不稳定:市场不确定性增加,企业对未来市场预期不明确,导致再投资决策谨慎。特别是全球经济形势变化、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了企业的再投资信心。


  1、加强存量企业投资政策宣传,并纳入政府考核体系   多渠道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广泛宣传再投资奖励政策,如政府网站、社交媒体、企业座谈会等,确保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内容。精准宣传:针对重点企业,特别是重点外资、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提供简明易懂的宣传资料,增强企业再投资意愿。在政府考核体系中除了招商指标外,建议增加对存量企业再投资的考核,共同关注存量企业的发展。   2、简化审批流程   建立联合审批机制:成立由发改、财政、工信、税务、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批小组,集中办公,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推行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再投资项目,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3、保障用地、人才需求   用地计划倾斜:对企业再投资的重大项目,实行用地计划分级保障、省级统筹、应保尽保。支持自有土地再利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进行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及扩建生产、仓储场所,提高土地利用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加大对存量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投入,提供职业培训、技能提升等政策支持,构建人才发展长效机制。   4、提供资金、税收支持   财政补贴:设立专项再投资奖励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再投资项目给予财政补贴,降低企业再投资成本。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专项贷款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再投资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存量企业再投资项目,给予税收减免或返还优惠,特别是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5、优化市场环境   稳定市场预期: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政策解读,及时发布市场信息,稳定企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再投资信心。加强产业合作:利用进博会、投洽会等平台,促进企业与国内外合作伙伴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市场空间,提升企业再投资动力。   总之,支持存量企业再投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综合施策,有效支持存量企业再投资,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承办单位:
联办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商务局;
协办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委金融办(市委金融工委);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19 15:47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附件

558号提案的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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