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曹国荣 | 建 议 号: | 501 |
标 题: | 关于推动道路智能驾驶发展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智能驾驶技术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在我国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大背景下,智能驾驶技术与之深度融合,不仅是新能源汽车的关键卖点,更是推动整个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提升交通效率与安全性的核心要素。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但智能驾驶技术的普及与应用仍面临诸多挑战,亟待各方协同推进,以实现其在更广泛领域的落地生根,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 推进道路智能驾驶发展的重要性: (一)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升级与消费增长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扶持下,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智能驾驶功能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一大亮点,能够显著提升产品附加值与市场竞争力。通过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舒适、安全的驾驶体验,激发潜在购车需求,促进汽车用户的更新换代,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市场份额,推动整个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迈进。例如,特斯拉等品牌凭借先进的智能驾驶技术,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据重要地位,吸引了大量消费者的关注与青睐,为行业发展树立了典范。 (二)提升交通安全水平,减少疲劳驾驶事故疲劳驾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之一。智能驾驶系统能够实时监测驾驶员的状态,在驾驶员疲劳时及时发出预警,并在必要时自动接管车辆控制,保持车辆安全行驶。智能驾驶技术的应用可有效降低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例如,一些具备自适应巡航、车道保持辅助等功能的智能驾驶车辆,在长途驾驶过程中能够大大减轻驾驶员的疲劳感,降低事故风险,为驾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降低通勤与物流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在个人通勤方面,智能驾驶技术的发展催生了自动驾驶出租车服务,例如“萝卜快跑”等运营模式。这类自动驾驶出租车借助智能算法优化行车路径,能够精准避开交通拥堵路段,从而有效减少车辆的空驶时间与能源消耗。其用车费用相较于传统出租车更具竞争力,可大幅降低个人通勤成本。同时,由于无需人工驾驶操作,减少了驾驶员人力成本的分摊,进一步拉低了出行费用,使消费者能够以更低廉的价格享受到便捷的出行服务,提升了出行的经济性与普惠性。在商用领域,无人驾驶物流配送车已逐渐成为城市物流运输的新力量并随处可见。这些智能配送车通过预先设定的路线规划与实时路况感知系统,能够实现高效、精准的货物配送。它们可以24小时不间断运行,不受驾驶员工作时长限制,极大提高了物流运输的时效性与周转效率。而且,由于减少了人为因素导致的误操作与交通事故风险,降低了物流企业在车辆保险、维修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成本支出,显著降低了物流综合成本。以快递与电商行业为例,无人驾驶物流配送车的广泛应用有望大幅缩短货物从仓库到客户手中的时间,提高配送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进而推动整个实体经济供应链的高效运转。 (一)实施补贴政策,扶持智能驾驶产业链企业发展政府应加大对智能驾驶相关产业链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制定专项补贴政策。对从事智能驾驶核心技术研发(如传感器、芯片、算法等)的企业给予研发补贴,鼓励其加大创新投入,突破技术瓶颈;对智能驾驶系统集成商、测试验证机构等提供产业扶持资金,助力其提升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加速智能驾驶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同时,可通过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与运营负担,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智能驾驶领域,形成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 (二)强化车企售后服务,收集用户反馈促进技术优化鼓励车企建立健全专业的售后服务部门,专注于智能驾驶技术的售后支持与用户反馈收集工作。售后服务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智能驾驶知识与技能,能够及时为用户解答疑问、处理故障,并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对智能驾驶系统进行全面检测与升级。同时,车企应搭建便捷高效的用户反馈平台,鼓励用户分享使用智能驾驶功能的体验与建议,通过大数据分析深入了解用户需求与痛点,为智能驾驶技术的持续优化提供有力依据。 (三)打造优质测试环境,助力智能驾驶技术验证与提升政府应加大对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投入,为智能驾驶测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一方面,及时修补道路标线、标识,确保其清晰、准确、完整,方便智能驾驶车辆的摄像头、传感器等设备进行识别与判断;另一方面,针对道路施工情况,制定标准化的施工方案,强调施工标识的重要性。此外,可规划建设一批专门的智能驾驶测试场与示范区,模拟各种复杂路况与场景,为智能驾驶技术的研发、测试与验证提供全方位支持,加速技术成熟与应用推广。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协办 |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数据局(政务办);苏州市委金融办(市委金融工委);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5-06-30 08:35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附件 | ||
| 501号提案的答复.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