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曹国荣 | 建 议 号: | 497 |
标 题: | 关于推广 ESG 评价体系,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随着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深入迈进,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时代的核心主题。在此背景下,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体系正逐渐成为衡量企业综合价值与长期竞争力的重要标准。然而,当前部分地区仍过度依赖传统的“母均论英雄”管理理念,侧重于企业的经济规模与短期效益指标,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社会责任履行,不利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共进。为促进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现状与问题 当前,“母均论英雄”理念在部分地区的企业管理评价中占据主导地位,主要关注企业的亩均产值、税收贡献等经济指标,对企业在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障、社区关系维护以及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等ESG相关领域的表现缺乏足够重视。这种单一维度的评价方式带来了诸多弊端:一方面,从环境角度看,部分企业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最大化,可能忽视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环保要求,导致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破坏严重,与我国“双碳”战略目标背道而驰,也增加了未来环境治理的成本与压力。另一方面,社会层面上,企业若仅着眼于经济指标,可能会出现诸如拖欠员工工资、忽视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减少对公益事业投入等现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损害企业员工及周边社区的利益与福祉。再者,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如内部监督机制缺失、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在“母均论英雄”的导向下容易被掩盖,为企业的长期稳健运营埋下隐患,甚至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与信任危机。 二、ESG评价体系的重要性 (一)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ESG评价体系引导企业注重创新驱动与绿色发展,加大在环保技术研发、清洁能源应用、员工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投入,有助于推动产业升级转型,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变。 (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ESG评价体系促使企业积极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社区建设与公益事业,有助于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增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社会整体福利水平。 (三)保障生态环境可持续将环境因素纳入企业评价核心指标,促使企业主动采取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降低对自然资源的依赖与破坏,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与代际公平。 (一)政策制定层面 1.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鼓励企业践行ESG理念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将ESG评价结果纳入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等工作的考量范围,对ESG表现优秀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优先信贷支持等奖励措施,提高企业践行ESG理念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建立健全与ESG评价体系相配套的统计监测制度与信息披露机制,规范企业ESG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与发布流程,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为政府决策、投资者选择以及社会监督提供可靠依据。 (二)考核评价体系层面 1.改革现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逐步降低“母均论英雄”等传统经济指标的权重,增加ESG相关指标的考核比重,构建涵盖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公司治理效益的多维度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企业树立长期主义发展观与全面价值创造理念。 2.加强对企业ESG绩效的动态监测与跟踪评估,定期发布企业ESG评价报告与排名榜单,对ESG表现不佳的企业进行预警提示与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限制措施,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宣传引导层面 1.各级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行业协会等渠道,广泛宣传ESG理念与评价体系的重要意义、内涵标准与实践案例,提高企业管理者、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对ESG的认知度与认同感,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 2.组织开展针对企业管理人员的ESG培训与交流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行业先进企业代表进行授课分享,帮助企业深入理解ESG理念并掌握实践方法,提升企业在ESG战略规划、制度建设、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四)区域合作与国际交流层面 1.鼓励各地政府之间加强区域合作,共同探索建立跨区域的ESG评价协同机制与标准互认体系,促进区域间企业在ESG领域的经验交流与合作发展,避免因地区差异导致的政策壁垒与市场分割,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的企业ESG竞争新秩序。 2.积极参与国际ESG标准制定与合作交流活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与最佳实践,提升我国ESG评价体系的国际化水平与影响力,助力我国企业更好地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综上所述,重视ESG评价体系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应尽快转变管理理念与评价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激励企业积极践行ESG理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工商联 | |
| 协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5-06-25 14:16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为构建民营企业践行ESG的良好生态,分阶段、分层次推动民营企业践行ESG理念,逐步建成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协同发展的企业ESG生态体系,市工商联通过多维度、全方位的措施,与各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业等共同努力,全面加强苏州企业ESG建设,助力我市经济实现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在ESG发展领域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示范效应。 一、加强顶层设计,加大实施ESG的政策支持力度 1.初步构建民营企业ESG生态体系,推进重点工作。市工商联多次会同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在充分交流互动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印发构建民营企业ESG生态体系相关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针对性地推进各项工作,助力企业提升ESG实践能力。今年以来,市发改委牵头建立健全推进ESG实施的政策机制,把加快推动ESG生态体系建设纳入全市“1+1+6+12”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把促进ESG产业化、集聚化、规模化等关键内容列入《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2.支持苏州工业园区ESG创新示范发展,释放标杆效应。苏州工业园区积极打造ESG产业园,发布《苏州工业园区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治理)白皮书》,打造国内、国际首个区域ESG标准,搭建ESG数字化平台,出台《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ESG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引导相关市场主体践行ESG理念,开展ESG信息披露,鼓励开展企业ESG评级,真金白银支持ESG产业引育和发展。 3.积极建设绿色低碳金融服务平台,强化金融财税支持。市工商联配合发改、金融、财税等部门,引导金融机构、企业、评级机构共同参与政策制定,在研究制定“全市财政金融政策”关键环节专项保障方案中,出台相关绿色金融政策和资金服务实体的引导政策,提高绿色金融支持ESG发展质效。 4.加强ESG领域国际合作。市发改委高标准推动国际零碳零废城市发展联盟、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高新区中日绿色产业创新合作示范区等建设,积极参与全球可持续发展合作,与国际ESG领先地区开展合作,共享实践成果。 二、坚持目标导向,深化企业ESG治理变革 1.组建苏州市企业可持续发展联合会,赋能企业践行ESG理念。市工商联指导成立市企业可持续发展联合会,致力于为企业提供ESG交流和学习的高端平台,支持企业开展ESG信息披露,提升企业ESG能力,规范并丰富企业ESG实践。围绕新能源等苏州特色产业,分领域、分阶段制定ESG有关标准,目前,全国首个由商(协)会牵头制定的行业ESG团体标准——苏州市《新能源行业ESG信息披露指南》和《新能源行业ESG评价指南》已正式发布,正在进行团标上升为地方标准的各项工作。开发建设苏州市民营企业ESG平台,整合各方数据,打破信息孤岛,为企业提供全面、系统、专业的ESG知识普及,具备评估自测打分功能。今年4月,联合会成功召开理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9项规章制度,正积极筹备ESG企业座谈会,拟于会上发布苏州市民营企业ESG白皮书,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作政策解读,征集年度ESG实践案例等。 2.引导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助推企业提升ESG管理水平。市工信局通过给政策、强技术、优服务、树标杆、育骨干等方式,促进企业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产业链环境风险,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截至2024年,我市共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93家、绿色工业园区9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6家,省级绿色工厂442家、绿色工业园区12家,市级绿色工厂(3A)417家,初步形成区域绿色制造聚集示范效应。 3.探索建设苏州市(近)零碳工厂,积极打造高质量发展“绿色引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近)零碳工厂建设工作,将其列入新型工业化“苏州智造”强基提质百项工作清单,并在《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中,明确了对(近)零碳工厂建设给予资金支持。截至2024年,全市累计建设近零碳工厂36家、零碳工厂4家,全市各级财政用于支持(近)零碳工厂建设的奖励资金超过2500万元。今年以来,市工信局深入实施《苏州市近零碳工厂建设管理办法》和《苏州市近零碳工厂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查、开展低碳产品认证”等作为得分项,引导企业减少能源资源消耗,通过循环经济模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4.持续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扎实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2022年起,我市每年制定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在苏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征求公众意见并公开。次年1-3月,组织纳入苏州市上一年度名单的企业在“江苏企业“环保脸谱”(一企一档)”系统中自行披露其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包括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信息、生态环境违法信息等多方面的专业信息,最终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企业环保脸谱信息公开平台”对公众公开。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制定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6500余家次,累计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达4689家次。 三、强化服务引导,多措并举构建ESG生态体系 1.推动构建民营企业ESG信息披露和评级机制。鼓励行业、企业制定ESG信息披露有关制度规范,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型民营企业建立ESG管理部门,让ESG成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强全球有影响力ESG评级机构的招引,加快培育本土评级机构。市工信局加强对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指导,引导规范第三方机构行为,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业务交流,就企业碳资产盘查、产品碳足迹认证、绿证交易等问题进行探讨,鼓励机构紧抓市场机遇,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向咨询顾问公司、信息披露服务商、数据服务商、评级机构、鉴证机构等综合性ESG服务商转型,满足市场对第三方ESG服务需求,助力企业全面提升ESG信息披露质量。 2.强化对我市民营企业实施ESG的支撑和服务。市工商联积极对接市数据局,在苏商通“企服超市”端口开辟ESG服务模块,为有ESG实践需求的企业提供ESG政策解读、合规指导、评估认证、人才培训等服务。线下设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含ESG模块)、ESG服务中心,并实体化运营,整合优质资源,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ESG服务。市工信局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全球招商大会ESG展,2025年会议期间,展呈ESG建设平台4家、ESG实践案例6家、(近)零碳工厂实践案例6家、近零碳示范区4家、鉴证机构7家。 3.构建ESG理论研究、宣传和培训机制。市工商联会同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广泛宣传ESG理念和重要性,并鼓励信息披露;会同省新时代民营经济研究院、西交利物浦大学、赛迪研究院苏州分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高校院所合作开展ESG理论研究和培训活动,并把ESG相关培训课程纳入苏州市新一代企业家培养“新领航”计划。市发改委组织开展绿色低碳服务沙龙、ESG培训和各类对接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公益广告、线上课程等形式,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普及ESG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ESG价值观。 4.推进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导,提升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掌握、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市人社局持续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大讲堂培训活动,邀请行业专家、长期从事劳动用工专业的律师等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增强HR劳动用工实务处理能力,帮助用人单位知法守法用法,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24年共组织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大讲堂20期,培训2091人,涉及企业1988户。联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开展苏州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获得A级及以上劳动保障信誉单位6163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