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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关于规划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乔兰蓉
建 议 号:
483

标 题:

关于规划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的建议

建议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宝贵财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必然要求。苏州拥有丰富的非遗资源,目前,全市共有7个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总数仅次于北京),33个国家级代表性项目(总数位于全国第八、全省第一)、173个省级项目(2024年新增41个)、245个市级项目(2024年新增73个)。      


  据了解,目前,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展示场所只有2016年在吴中区临湖镇太湖园博园内开馆的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该馆空间大,展示相对全面,但位置距离市区偏远,公共交通不便,周边配套不足,不管是本地市民还是外地游客前去参观都极其不便,此外,邀请非遗传承人去开展非遗课程,老师和学员大多也需从市区专门前往,不利于非遗的宣传推广。


  1、在市区或旅游景点另外选址规划建设打造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非遗馆,方便市民游客参观、举办非遗展览、促进苏州非遗和其它城市非遗文化的交流、体验以及促进非遗文创销售等。   2、建议这个非遗馆,具有收藏功能,代表性传承人的典型作品(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项目)要征集收藏,为苏州积累留下非遗门类较全面的传世精品佳作。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27 15:00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483号提案的答复

 

乔兰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较早,探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与做法,多次得到文化和旅游部的肯定和表彰。去年底,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要求,着手在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谋划建设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工作。今年以来,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带队赴浙江、广东等地调研考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细化工作任务,切实推动市非遗馆筹建工作。

目前已明确基本标准,即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展陈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 配备若干层高10米以上的大空间展厅;展陈内容全面覆盖非遗十大门类,全面展示我市非遗项目及其蕴含的文化意义、社会功能,突出“活态”呈现。组建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文广旅、发改、财政、资规、姑苏区、名城保护集团等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明确负责人和职责分工。着手研究片区建筑利用、交通衔接、服务配套等功能布局,积极梳理研究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文化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等中央资金支持政策,了解掌握资金支持比例、申报要求和申报窗口期,待条件合适时积极向上争取。

下一步,我局将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加快推动概念性方案设计,同步研究建筑结构、功能、分布等重大问题,按照“最大化利用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建设以市非遗馆为核心的非遗特色街区”工作思路,对片区的交通、功能、联动方式进行谋划,充分发挥市非遗馆对整个片区的带动作用,努力建成具有示范作用的非遗街区。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姓名:朱丹凤

联 系 电话:0512-65110047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