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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杨钧辉
建 议 号:
472

标 题:

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为应对当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和传统能源枯竭问题,新能源作为能源发展的新方向成为各地区关注的重点。经过持续攻关和积累,我国多项新能源技术和装备制造水平已全球领先,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清洁电力供应体系,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品还在国际市场上形成了强大的竞争力。   近年来,在苏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推动下,《苏州市新能源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一系列关键性政策文件相继颁布实施,形成了市域统筹、协同联动的强大工作合力。截止到2023年底,苏州市新能源相关产业产值成功突破3500亿元。《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正式发布实施,从工业重点行业低碳、能源绿色转型、节能降碳、绿色低碳城乡等多方面推动苏州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我市新能源产业基础愈发坚实,细分领域优势显著,创新活力持续迸发,应用场景广泛拓展,特别是在光伏和储能产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展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由于目前新能源产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光伏产业等面临国内原材料价格竞争压力、国际形势变化,目前该产生面临着生存危机。2024年国家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分布式发电、与国家电网并网、储能等新的政策规定,新能源产业面临考验。2025年和“十五五”时期是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的关键时期。


  因此建议我市发改部门联合相关机构:   (一)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政府对于新能源企业创新投入进行政策性补贴,引入产业研究院合作项目,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苏州市新能源行业的发展。   (二)进一步保护新能源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政府应制定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于新能源专利申报项目应给予鼓励政策。知识产权作为新能源行业的核心生产力,新能源技术涉及多个领域,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每一项技术的创新都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和智力支持。   (三)制定相应政策适度引导新能源企业发展方向,设立发展指标、控制引导不同项目的实施,避免企业扎堆投资、重复研发建设。通过加强行业监管和市场调研,及时掌握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动态,宏观调控苏州市新能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注重发挥新能源产业链的作用,构建丰富苏州市内产业链体系,引入和培育新能源产业上下链企业。这些企业包括原材料供应商、零部件制造商、设备生产商、系统集成商等,它们共同构成了新能源产业链的关键环节。通过引入和培育这些企业,可以实现产业链的协同发展,提升整个新能源产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五)引导龙头企业与本地资源结合,发挥新能源集聚优势,龙头企业可以更好地利用本地优势资源,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这种结合不仅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增长,还可以促进产业集聚效应的形成,使苏州市成为新能源产业的热点地区。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24 14:59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见附件

办132号 第472号提案.doc
办132号 第472号提案.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