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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关于加强混凝土搅拌车污染路面源头治理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阎鸿泰
建 议 号:
464

标 题:

关于加强混凝土搅拌车污染路面源头治理的建议

建议内容:

  混凝土搅拌车属工程运输车辆,常被称为“橄榄车”。据初步了解,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100余家,运输车辆2000余辆,在我市城市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规范管理不容忽视。混凝土搅拌车常发生车身不洁、跑冒滴漏,污染路面,不仅造成安全隐患,影响道路通行秩序,还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工作量,加大了快车道作业风险。特别是,混凝土搅拌车的水泥砂浆不像黄泥,在遗洒污染路面后,如果不能及时处置,后续将很难清除,不仅给城市道路造成永久性损害,也给城市形象和城市品质带来负面影响。据了解,在我市一些区域,混凝土搅拌车跑冒滴漏带来的问题已成为影响道路安全和道路品质的重要因素,亟待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一是混凝土搅拌车源头管理责任缺失,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自有和委托运输的混凝土搅拌车的管理主体责任没有压实。   二是对混凝土搅拌车车辆外观技术标准以及防漏装置的安装等缺少统一规范标准,监管几乎为零。   三是污染发生后,调查取证处罚难,相关执法部门信息无法共享,致使违规违法成本低,跑冒滴漏现象频发。


  住建、交通、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从源头压实预拌混凝土搅拌企业和专业物流公司的主体责任,从源头杜绝此类问题。   (一)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源头管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强化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日常监管,从生产厂房、车辆管理以及施工环境进行规范,将相关要求列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动态核查指标,确保未安装防漏装置的车辆不能出厂、厂区冲洗设备正常使用、车辆进出无未冲洗或车身不洁现象。积极发挥本市混凝土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行业自律,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输质量。   (二)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对混凝土搅拌车运输企业及所属车辆实行专库专项管理,依法领取道路运输临时通行证,并严格按通行证标明的时间、线路行驶。应出台相关规定,明确统一车辆外观技术标准以及防漏装置的安装高度、角度,出料溜槽最大摆动幅度等技术参数并督促落实。   (三)引导培育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探索一体化模式。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手段,实现搅拌站与运输单位的紧密融合。基于苏州混凝土搅拌生产和运输的现状,建议参照武汉、成都等地做法,实施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委托的专业物流公司一体化管理。   (四)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加强对混凝土搅拌车的路查,强化对跑冒滴漏污染路面运输车辆的倒查,充分发挥“雪亮”工程、路面监控、群众举报等作用,实现信息共享,加大对道路遗撒污染路面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处罚结果纳入联合惩戒。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26 14:39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混凝土搅拌车污染路面源头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建筑工地源头治理

1.强化混凝土搅拌车污染防治措施。从“技防”“人防”角度双管齐下加强工地混凝土搅拌车离场前清洁管理,一是提升技防措施。当前正在优化智慧工地建设标准,提升规模以上工地门岗在线监控设备储存与一个月内回放功能,进一步探索应用智慧识别、预警车身冲洗不到位等情况的功能模块,防止工地离场车辆“滴洒漏”问题二是加强人防管理。督促施工企业重点关注工地混凝土搅拌车离场前车轮、进料斗、卸料槽等部位的清洁,提升工地环保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积极配合处置公安、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交办的相关问题,严格施工现场入场车辆管理。

2.高位部署工地环境保护工作。对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地扬尘管控和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部署查找薄弱环节,多次召开全市会议、印发提示函,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2024年7月17日,召开半年度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上通报分析了各地工地扬尘污染负面典型案例,提出整改要求。

3.健全工程车辆扬尘治理体系。2023年以来,构建市、两级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当前,该领导小组已取消并精简为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联席会议,市住建局坚持实体化运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落实工地扬尘“综合查一次”机制,交办督改各地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制定24项工作举措汇编形成《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监管白皮书》,其中,在扬尘防治技防设备配备中明确工地车辆冲洗设置要求。

4.坚持暗查暗访和结对帮扶工作机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市工地扬尘办实体化运作专班,委托第三方机构在非工作日、重要时段开展信息采集,对车辆未有效冲洗离场、工地出入口道路积土等扬尘污染问题,市工地扬尘办印发交办单并对问题项目开展“回头看”。2025年以来,已发布交办单18期,交办问题项目703个,交办问题1141条。各地对土方、“后三通”等存在扬尘防治薄弱点的165个工地,持续开展一个微信群建立,一次“白皮书”宣贯,一次颗粒物指数实测,一次联合突击检查“四个一”行动。

5.持续强化扬尘问题查处力度。制定《2025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管工作要点》,对出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快速查处或移交。2025年以来,全市住建部门已实施工地扬尘处罚27起,处罚金额45.1万元。

6.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印发文件,明确重污染天气豁免管控工程申报和信用奖惩机制,将推广使用新能源渣土车、施工机械列为评定必备条件。2024年12月我市启动两次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各地住建部门共通知3014个涉及扬尘污染的项目落实苏州市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暂停182个涉及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铣刨、土方运输(新能源运输车辆除外)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施工。

取得成效:通过近几年宣贯防治举措,持续传导监管压力,建筑工地环保意识显著提升,市攻坚办曝光督办工地扬尘污染数量明显下降,工地离场工程车辆“滴洒漏”现象明显减少,工地扬尘源头治理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二、抓好运输企业专库专项管理

1.证件核发方面,根据《江苏省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公安交警部门严格落实混凝土搅拌车通行证核发制度,营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一是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将有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超速20%以上、超限超载30%以上等违法行为的,以及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负有次要(含)以上责任的混凝土搅拌车辆,列入“黑名单”。对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的车辆,自最后一起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事故认定或证明作出之日起,30日内暂缓核发通行证二是确立“凡发必查”管理原则。对申领通行证的混凝土搅拌车辆,其所属企业属地的交警部门按照“凡发必查”的原则,现场确认审核车辆和驾驶人相关资质,确保符合条件要求。现场确认审核情况录入全省“工程运输车监管系统”,作为核发通行证的前置条件:凡未经现场确认审核或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发放通行证。三是确立“凡发必核”管理原则。核发混凝土搅拌车辆通行证时,其所属企业属地的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凡发必核”的原则,逐一通过全省“工程运输车监管系统”进行“黑名单”核查比对,并留存核查结果。凡未经系统核查或在暂缓办理期内的,一律不予发放通行证。

2.车辆查验方面,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和《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有关规定,对车辆查验进行把关。

3.源头监管方面,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作为重点车辆纳入源头管理,一是定期上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名下车辆办理检验和报废、交通违法清零等工作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二是每月将涉及重型货车的违法情况抄告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建议主管部门责令重点车辆所在单位整改安全隐患。三是对重点车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对重点车辆所在单位(所有人)开展联合惩戒,依法采取暂缓办理相关业务、责令停产停业、给予行政处罚等措施,落实重点车辆所在单位(所有人)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加强重点车辆所在单位日常走访,通报交通安全形势、交通管理要求、重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和该单位交通安全情况等,督促整改交通安全隐患、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和警示教育。

三、严格道路运输证件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混凝土搅拌车运输企业如需从事经营性运输(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在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登记后须依法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件。市交通运输局在对其车辆、人员和制度三个方面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并对其名下登记的符合车辆技术条件的混凝土搅拌车配发车辆道路运输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履行辖区内注册登记的运输企业运输经营行为的行业安全管理职责,查处辖区内的道路运输车辆运输违章行为。

四、加强混凝土搅拌车路查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积极联动交通、城管等部门,组织开展渣土车路口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追踪苏沪边界自卸货车可疑轨迹,针对进出重点部位的2262辆次车辆轨迹,形成280份赋能战报,向城管部门移交线索18条。推动属地公安交警部门与交通运输城管部门开展联动执法,联合城管部门对97个易倾倒垃圾的点位开展重点盯防,每月“逢五”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实现部门之间高效衔接、违法案件高效办理。2024年,全市查处工程运输车重点违法行为13万起,其中闯禁区6.9万起,超载1万起,非法改装5844起,确保卡口必守、过车必查,牢环苏“护城河屏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源头治理。市住建局继续保持工地扬尘高压监管态势,持续狠抓“六个百分百”要求,坚持每周工作交办、不良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通过智慧监管、点名通报、行政处罚、信用扣分、媒体曝光等手段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同时,督促混凝土企业做好现场作业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车司机教育培训,自觉遵守供货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要求,严禁带泥上路、抛酒滴漏。市城管局进一步督促属地城管执法部门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排摸辖区内工地分布情况、施工情况及车辆运输情况。常态化开展工地监督检查,对工地出入口硬化、冲洗设备的运行情况、配套视频监控系统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2.强化部门协同。市城管局推动协调属地城管执法部门与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建立建全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通、案件移送、联合整治等联动协作机制。探索利用智能化识别技术实现对混凝土搅拌车车身不洁、“滴洒漏”等问题的实时预警,第一时间跟进处理。进一步完善“环卫+执法”联动处置机制,鼓励环卫工人发挥“前哨侦查”功能,为“滴洒漏”案件倒查提供有力依据,及时消除对环境的影响。市住建局在“综合查一次”工作基础上,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城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助力在工程车辆冲洗等方面存在薄弱点的工地提升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3.重视宣传引导。市城管局秉承“抓早抓小、预防为主”原则,督促属地城管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针对在建工地和相关运输企业,采取约谈、培训、宣讲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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