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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关于以系统化方式应对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王冬青
建 议 号:
417

标 题:

关于以系统化方式应对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的建议

建议内容:

  据统计,苏州市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1100余万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电动自行车已成为苏州市民最主要的交通代步工具。电动自行车带来便利的同时,安全隐患却常被忽视。在一些居民小区,有的居民将车辆随意停放、充电,甚至将车辆或者电瓶带入电梯、带上楼道,造成安全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也有所闻。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涉及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行业规范管理、车辆通行管理、甚至充电停放管理等方方面面。规定不可谓不多、不全,但居民百姓认识水平不一样、配合管理的程度不一样,有关部门在将文字的规定落实、落地的过程中面临很多困难。


  电动自行车带来便利的同时,安全隐患却常被忽视。在一些居民小区,有的居民将车辆随意停放、充电,甚至将车辆或者电瓶带入电梯、带上楼道,造成安全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也有所闻。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涉及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行业规范管理、车辆通行管理、甚至充电停放管理等方方面面。规定不可谓不多、不全,但居民百姓认识水平不一样、配合管理的程度不一样,有关部门在将文字的规定落实、落地的过程中面临很多困难。


  由此,我们有必要换一种思维,改变以前靠一两家管理部门单打独斗的方式,改为采取系统化方式,各个相关方面齐抓共管,共同应对和解决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   第一,要落实应急、消防部门的监管责任。   这一点无需多言。因为应急、消防部门是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专责部门,责无旁贷。   第二,要落实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责任。   居民小区一般都设有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小区内部事务。在小区居民的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上,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主动管理责任,不可畏难、回避。   第三,要落实居民群众的主体责任。   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问题是整个小区的问题,倘若管理不好引起火灾,损害的是小区居民的财产乃至人身安全。每个居民都是自己小区安全的利益攸关者,都应当成为小区安全的守护者而不是安全隐患的制造者。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唤醒居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并进一步上升为维护小区安全的主体意识、主体责任。   第四,要落实基层组织,包括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的组织领导责任。   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问题看起来事小,但安全隐患涉及到整个小区的居民群众,后果影响不小。谁能把监管部门、小区管理方面、居民群众的力量结合到一起?唯有我们的基层组织,包括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在人民群众中的组织领导地位、组织领导能力是有目共睹的、具有权威的。由基层组织来领导、协调各方,把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问题当作一个系统工作来完成,是最好的选择。                  


承办单位:
联办苏州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支队;
协办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公安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27 10:17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对市十五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17号建议的联办意见(20号)(1).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