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9.关于增加驻苏央企专家进入市科技专家库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林忠元 | 建 议 号: | 379 |
标 题: | 关于增加驻苏央企专家进入市科技专家库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2022年苏州市颁布了《苏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苏州市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2024年又对上述试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苏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专家分类、选取、评审现场管理、评价等。这些政策的发布和优化完善充分体现了苏州市政府对科技人才专家的重视,体现了科技专家在苏州市科技创新、产业孵化、技术引领方面的重要作用。 目前苏州各个区县和政府部门在不同行业领域都有建立科技人才专家库,但这些人才专家库普遍以苏州本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里的专家为主,央企的人才专家比例较少。而央企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地位特殊、作用突出,长期以来被赋予了国家使命,肩负着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和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性影响。要充分发挥和体现央企在促进地方科技创新、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增加更多的央企人才专家进入科技专家库,为苏州的科技创新、经济发展贡献智慧。 一是建立央企人才专家入库的渠道,通过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将专家库入库的政策、标准、计划等信息传递到央企相关接口部门; 二是提升央企人才专家在专家库的比例,对于一些和央企所在行业关系紧密的专家库,可以设定一定的央企专家比例,这样能确保地方政府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有着更加全面的判断和评价; 三是交叉融合,安排一些央企人才专家进入不同领域的专家库,对全国行业发展趋势和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趋势有一个互相交叉融合的深入了解,加强地方政府产业孵化、产业体系建设的能力。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
| 协办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5-05-28 16:48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请见附件。 | ||
|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79号提案的答复(2025)苏科提复42号.pdf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