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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关于优化幼托衔接,整合社会资源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冒小瑛
建 议 号:
276

标 题:

关于优化幼托衔接,整合社会资源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我国新生儿出生数量逐年下降,人口老年化趋势日益突出。在此现状下国家二孩和三孩政策相继出台,但居民生育意愿依旧低迷,2024年3月,苏州市人口出生率为7.08%,较上年下降1.94个百分点。苏州是全国较早推出系统化托幼政策的城市,随着托幼行业的不断发展,苏州的托幼服务在现实中发展情况如何?托幼衔接机构面临哪些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到苏州市居民托幼的健康高质量发展,最终影响居民生育意愿的改善。幼托服务是指对于家庭照料婴幼儿过程中,在照料工作不够完善或者需要人员帮助的前提背景下,提供的即使婴幼儿离开父母的照料,也有专职人员提供的专业照料服务。因此,(0-3岁)托幼服务的本质是对家庭看护不足的补充,同时减轻家庭照料婴幼儿过程中的压力。所以托幼服务可以根据家庭相关人员的实际情况,为婴幼儿提供多种多样的照看服务,以满足婴幼儿的人身安全,饮食得当、营养健康,以及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一种照料服务。托幼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当前社会双职工家庭照料婴幼儿的焦虑,为婴幼儿父母在工作和家庭的平衡中减轻压力。托幼机构是学龄前儿童在享受托幼服务时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专门照料和培养婴幼儿生活能力的场所,所以场所的安全性,消防措施,设施的安全性建设更是尤为重要。托幼机构课程安排的合理科学性,在托幼机构工作相关人员的专业性也同样很重要。目前苏州市大多数幼儿园都开展了幼托一体化教育,这也成为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以苏州市工业园区为例,2023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共有31所幼儿园备案了托幼机构,提供托位1943个,其中公办幼儿园仅两所,提供托位40个。据悉,2024年12月上旬,园区有一批公办幼儿园也通过了托育机构备案,但数量仍远不及民办机构。


  在对托幼机构的走访调研中也凸显了一些问题   (一)软件与硬件问题软件环境下,针对3-6岁幼儿教育所进行的研究相对较多,所提出的教育方案、管理模式相对较为完善。但是,对于0-3岁幼儿教育来讲,虽然已经提出了针对不同月龄的婴幼儿的照护要求,但仍缺乏统一的教材和课程安排。硬件环境下,幼儿园想要推进幼托一体化进程需要不断增加硬件设施,保障物质条件的充足性。但是,在研究中,虽然我国已经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其中明确针对生活、饮食、卫生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但依然存在幼儿园与实际要求有差距的现象。   (二)教师资源问题要推进幼托一体化进程,需要从提升教育人员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等方面入手,确保教育工作的高效开展。但在实际中,存在专业教师素质难以满足现实要求等问题,使得幼托一体化开展效果并不理想。在幼托一体机构中,包含教师、医护人员、咨询人员、保育人员、管理人员等,虽然所从事的岗位各不相同,但是均需要及时开展培训、实践等工作。而在实际中,许多专门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人员对托儿教育工作的熟悉度不高,缺乏相应婴幼儿医疗知识。如果没有经过专门的托儿教育就从事相关工作,容易出现岗位不适应等问题。   (三)机构管理问题随着我国对幼儿教育研究的深度不断增加,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等,国家卫生健康委行业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S/T821—2023)》和苏州市地方标准《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质量评价指南(DB3205/T1132-2024)》都对托育机构的各项指标进行了严格规定。但是随着管理要求的提高,开设托幼衔接的幼儿园所面对的行政管理部门也由原有的教育局增加为卫健委和教育局的同时管理,同时还要接受社区卫生机构的监督,工作量和工作强度随之成倍增加。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政府财政投入,促进托幼一体化快速发展以及均衡分布苏州市托幼服务的收费民办和公办的差异性较大,公办幼儿园收费低(710元)、名额少;民办幼儿园收费高(4000元左右不等)、名额多,但显然超出大多工薪阶层年轻父母的承受力。因此托幼一体的公办幼儿园急待政府更大力度的财政支持,由此才能增加更多托育名额,从而满足更多年轻父母的育儿需求。   (二)增加医疗保障,引入固定医护资源加入幼托机构0-3岁的婴幼儿教育不仅专业的教师资源,更需要专业的医护保障。目前,公办幼儿园仍然按照150人配备一名校医的要求,显然无法适应婴幼儿在托育机构时的医疗保障。苏州市目前也将社区医院加入了幼托机构的管理,但“居高临下”的指导只能增加幼托机构的工作压力,应当为托幼班级固定配置医护人员,从“指导工作”变为“共同培育”。   (三)强化师资培训,提供公益保育资质培训根据托育机构的管理要求,乳儿班的师保育人员配比为1:3,因此对于保育师资的培训迫在眉睫。2024下半年,苏州市卫健委开展了针对部分幼儿园管理人员、教师、保育员的“保育师”资质培训,受到了极高的社会评价。建议以后应当定期开展此类培训,全面覆盖全市幼托机构,并设为公益项目不收取费用。   (四)简化管理手续,提升托幼机构管理机制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托幼衔接的幼儿园所面对的行政管理部门为卫健委和教育局,每年的检查和相关考核不尽相同,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建议可以求同存异、删繁就简,提高工作效率。   (五)增强宣传力度,提高幼托机构的社会认可度   经过走访调研,孩子看管问题是家长考虑是否生二孩或者三孩的首要因素。在低生育的社会背景下,政府大力宣传整体性的婴幼儿托幼服务,可以更好地配合生育政策的执行,有助于婴幼儿母亲在工作和家庭中找到平衡,进而增进家庭的幸福指数。同时相关部门应定期公布对相关托幼机构做出的相关监督和评估,便于婴幼儿家长了解托幼机构的资质、所提供托幼服务的内容质量等等,通过闭环的形式操作让孩子父母对苏州市托幼机构的服务更加有信心。


承办单位:
联办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教育局;
协办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10 14:16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见附件

132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7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优化幼托衔接,整合社会资源).docx
132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7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优化幼托衔接,整合社会资源).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