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朱燕来 | 建 议 号: | 254 |
标 题: | 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教育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近期“河北邯郸通报初中生被杀害案”引发了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深思。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未成年人犯罪所占比例有所上升,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隐患。近年来的研究表明,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社会闲散未成年人犯罪率高、共同犯罪普遍、暴力犯罪增多等特点,究其原因复杂多样,家庭、学校、社会等外在不良环境因素的存在,以及个体生理、心理等自身不良因素的作用,共同催生了未成年人犯罪这一社会现象。 (一)留守儿童成长关爱缺失。 在“河北邯郸初中生被杀害案”中,涉案人员均为留守儿童,与犯罪成因关联性,这一现实状况引发了社会对农村地区留守儿童问题的深切关注。由于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缺失、心理关怀不足以及农村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导致了这些未成年人可能在性格发展和行为习惯上出现扭曲,呼唤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守护弱势群体的成长之路。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家庭监护功能弱化,缺乏必要的亲子沟通和教育指导,可能导致留守儿童性格孤僻、易怒,甚至在价值观误导下走向恶性犯罪的道路。此外,留守儿童在校外时间往往得不到足够的教育监管和心理支持,这些不利因素相互叠加,大大增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性。 (二)校园法治教育亟待加强。 校园欺凌现象升级为恶性犯罪,将强化校园法治教育与综合治理的迫切性提到新的高度。“河北邯郸初中生被杀害案”揭示了校园暴力问题的严峻性,尤其是当校园欺凌升级为恶性犯罪时,引发了社会对校园安全、教育管理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深度反思和讨论。 未成年人犯罪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场合下发生的选择性行为,既是社会环境的产物,同时也是未成年人主观能动性的外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未成年人特殊的犯罪心理规律出发,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形成的外部不良环境因素和内部不良心理因素,从积极改善未成年人成长的外部环境和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意识水平两方面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发生。 (一)突出“三方共育”,不断营造良性成长的“外环境” 1.强化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家庭教育注重于三方面建设:原生家庭关系即家风建设,亲密关系即家庭建设,亲子关系即家教建设。在家庭中,要引导父母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文化和道德修养,以高尚的思想和健康的品行给孩子做好表率作用,形成品德高尚、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的家风,要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孩子学会责任的承担。引导父母对子女采用适当的教育方式进行家教建设,促进子女的人格发展和心理健康。 2.强化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延伸,是孩子成年之前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学校既是未成年人学习科学技术基础理论的场所,同时也是他们学习法制、品德、生理等方面基础知识的场所,对其知识素养和人格素养的养成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应抓住未成年人的关键时期,对其进行思想和道德教育,使他们的道德情操和道德风尚趋于高尚化。通过心理课、班会、讲座等活动指导未成年人解决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困惑、难题,教育他们如何面对挫折和失败,如何培养积极乐观的心态。同时,学校要强化校园综合治理,针对校园欺凌现象,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和法治教育,制定并落实有效的校园欺凌预防和干预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保障其身心健康发展。此外,提升教师能力素质,通过学校教育来给家庭教育以指导,开展家庭指导师的培训工作,让学校教育赋能,与家庭教育形成合力,助力学生成长。 3.强化社会教育。 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与社会接触越来越多,接受的信息也越来越纷繁复杂,未成年人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各种因素,包括消极因素的影响。社会中的消极因素是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催化剂,政府各部门和社会相关机构要实现联合治理,齐抓共管,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加强社区服务职能、净化网络监督、净化社会风气等途径,整合家庭、学校和社会资源,建立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二)突出“三观引导”,不断营造积极向上的“内环境” 1.提高我控制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未成年人犯罪心理预防更要强调未成年人的自我控制的重要性。培养未成年人的自我意识,促进自我修养和自我完善,增强自我控制和自我调节能力,既有益于培养未成年人的健全人格,又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心理产生的一个重要内容。 2.提高自我认识能力,树立正确的价观。通过自我评价、他人评价以及群体评价的模式,让学生对自己进行自我剖析,以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学习、生活计划。未成年人要创造出理想的自我,就必须正确看待自身的优缺点,在接受现实自我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缓解心理冲突,推动自我向高层次发展。 3.提高自我抗压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培养未成年人积极的自我情感,形成向上、乐观的积极心态,以应对学习、生活中的挫折和压力。遇到消极体验时,要学会自我放松、自我排解,通过适当的途径释放自己的负面情绪,比如向父母、老师、朋友等倾诉,避免形成悲观、偏执的心理。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 |
| 协办 | 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妇女联合会;苏州市司法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5-06-20 14:31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一、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 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近年来,苏州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自觉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意识,携手教育、司法、妇联等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部门,持续加强依法惩治、科学矫治、综合保护、源头治理,推动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在2024年实现近五年来首降13.6%。尽管取得一定成绩,苏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尚未得到完全遏制。2024年流动未成年人犯罪占比超90%,为近五年最高。该群体在缺乏家庭关爱与引导的情况下,易受外界不良影响,难以抵御诱惑,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二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亟须强有力的统筹联动。近40%的案件反映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出入酒吧、KTV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但该类场所经营者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仍需加强治理力度,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三是严重不良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成效亟须进一步提高。近25%的涉罪未成年人在案发前已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部分帮教措施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不强,对成瘾性犯罪未成年人的惩治教育措施不足,导致部分未成年人知法犯法,甚至肆意多次违法犯罪。 二、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聚焦当前苏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和问题,结合您提出的多部门联动治理、整合家校社资源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等建议,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一)坚持惩教结合,强化涉案未成年人矫治挽救力度 一是联动司法社工提升精准帮教实效。今年以来,市检察院推动在全市10家基层检察院设立“驻检司法社工站”。从提前介入阶段即做到检察履职、社工服务同步推进、协同配合,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工作,整体衡量主观恶性、矫治难度和再犯可能性,坚持“宽容不纵容”理念,依法审慎判断成瘾性犯罪的处理决定。截至目前,共开展社会调查163人次,社会调查率达100%。在深度调查基础上,着重落实全流程精准帮教,驻院社工配合检察官拟定多元化帮教方案,动态评估帮教成效、再犯风险,适时调整帮教举措,实现帮教效果和法律处遇直接关联,有效提高帮教质效,近98%的未成年人不起诉后回归正途,同比增长3.5个百分点。今年3月中央社工部、最高检、首都师范大学联合推出“全国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综合促进项目”,苏州作为全国五个示范区之一承接项目。 二是持续打造苏州特色社会观护体系。对于家庭监护能力较差的罪错未成年人,市检察院争取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等支持,共建设满足观护对象不同需求的24处观护基地。在做好行为矫治基础上,让罪错未成年人学得一技之长,增强自我控制和自我调节能力。苏州下辖10个县市区均设有观护基地,打破单向指定模式,兼顾观护对象和观护基地双方意愿;打破地域限制,实现全市资源共享、相互支持;全程动态调整,实现不同类型观护基地调整、接续帮教。如借助太仓市南通商会资源优势,依托商会所属汽车配件、精密仪器、餐饮娱乐等多种行业提供多元职业帮扶。截至目前,已有156名罪错未成年人进入观护基地,147人顺利通过观护期,其中74人就业创业、11人返校复学,无一再犯。做法成效得到最高检、省人大常委会调研肯定。 三是促推专门学校有序开展工作。2024年9月,苏州市专门学校培德学校开学,接收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建设运行中,市检察院就建设规范、入学标准、课程设计等提出建设意见。如在入学标准方面,积极探索研发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监督模型,将检察环节涉案的违法触刑未成年人纳入关注范围,根据未成年人身份属性、行为性质、学校教育和家庭监管情况以及出入重点场所等情形,筛选发现重点关注未成年人信息,对确需专门学校开展专门矫治教育的涉案重点未成年人,促推相关部门开展个案评估。又如在协助学校完善法治教育课程方面,全市选调11名未检业务骨干组建检察讲师团队,开发11节专门法治课程,采用立志分享会、模拟听证、情境教学等多形式,增强在校学生规矩意识。 (二)深化综合履职,完善惩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 一方面,以系统治理为着力点,强化案件风险点研判。建立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成立团队逐案研判,力求发现深层次问题和新问题,现该信息库已录入信息2287条,记载线索500余条。在此基础上,指导十家基层检察院紧扣辖区涉未犯罪态势特点,错位开展小切口调研,再由市院全市推广,以点带面促进治理,力求让预防措施“跑”在风险前。目前,围绕小区公共空间猥亵案件频发、网络“表白墙”继发性侵犯罪等11类问题撰写风险研判报告,部分推动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以市长项目方式推动全市排查整改,如针对小区猥亵案件频发问题,推动住建部门对200余个小区进行监控设备、游乐设施检查整改,市检察院会同住建、妇联等单位起草制定提升小区公共空间儿童安全建设的工作意见,纳入市委办、市府办牵头开展的《“柔晖护苗”六大行动计划》。市委《“强基提能惠民”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市检察院牵头开展加强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另一方面,以数字治理为提升点,促推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市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方式、平台和工具,输出批量监督线索,促进解决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治理问题,目前已建成罪错行为分级、控辍保学、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等领域8个数字监督模型,其中4个在最高检平台上架、全国推广运用。如依托重点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模型,通过数据碰撞并进一步研判发现138家违法娱乐场所及5处问题集中的商圈,推动职能部门加强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开发全息人像感知模型实现重点场所未成年人抓拍,精准实现风险预警,该模型被全国330多家检察院应用,在全国模型推广中获奖。 (三)延伸保护触角,共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保护防线 一是深耕家庭教育沃土,完善全链条服务体系。市检察院会同市妇联构建“V+”家庭教育协作机制,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未成年人司法办案,并将家庭教育指导效果作为司法环节办案、帮教的重要参考。近三年共制发《督促监护令》315份,对700余个家庭进行训诫、指导。市妇联以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家庭教育进万家”为契机,推动全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分中心、站、点四级联动全覆盖,建成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272个,多点位多途径便利家长接受教育指导。市妇联广泛吸纳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志愿者等壮大指导服务团队,开发各类型家庭教育课程资源,推出“校长说”“名师说”“家长说”等系列课程,每两周定期开展“木兰家教课堂”和“一对一”面询服务;市教育局开发《苏州家庭教育家长读本》9册,按不同学段研发主题课程,与市广电总台推出“潮爸辣妈”“让爱住我家”等直播节目;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摄制《共同的责任》家长普法微课程,列入全市中小学家长会必看法治课程,在全市予以推广。市教育局依托家庭教育教师志愿服务“林老师”团队,邀请国内知名家庭教育专家,定期举办家长沙龙活动,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和在线咨询服务,2024年共开展家庭教育巡讲、现场咨询等活动2230场,接听热线电话6776个,惠及近30万学生家长。 二是夯实学校保护根基,构建多层次育人防线。整合市县两级资源,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检察官、少年家事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作用,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市检察院根据年度涉未案件分析,推动法治资源向法治薄弱的地方倾斜,并配骨干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重点跟进。同时,项目化开展性侵害预防教育,开展“女童保护”“拥抱青春期”等性健康专项宣传活动,牵头启动性教育绘本《面包屋的秘密》和配套教案研发,填补低幼性教育课程空白。市司法局发布10条“学法护航”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实践路线,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等打造“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青少年非遗法治课堂等沉浸式体验项目,不断增强普法趣味性。市妇联依托巾帼法律志愿服务联盟,组建“公益导师+项目导师+岗哨员”3支专业服务队伍,围绕校园欺凌、权益保护等开展“双护课堂”1500余场。市教育局印发《苏州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编制《苏州市中小学反欺凌指导实用手册》,上下学高峰设置公安“护学岗”、学校“护导岗”、家长“志愿者”,利用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资源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督促学校在醒目位置设立学生欺凌监督信箱,成立相应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做好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工作。市教育局积极探索“一校一社工”制度,联合网信、公安、国安等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对学生自杀事件相关预警信息的监测,与市妇联开展“心向阳光 健康成长”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公益服务,强化对有心理健康问题的青少年监测、指导和干预。 三是汇聚社会保护力量,织密多维度守护网络。全市检察机关深化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联合公安、民政、妇联推动27个未检工作站点进乡村,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矛盾化解、矫治帮教、为乡村未保力量提供政策法规培训的同时,及时做好乡村流动、留守、严重不良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摸排梳理,并督促协同有关部门尽早干预,解决苗头隐患问题。市妇联聚合专业人士重点围绕“三新”、困境、流动、涉案等特定群体的家庭教育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托12338妇女维权热线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受益家庭1000余户。市教育局持续推进“万人访万家”家访系列活动,覆盖全市中小学生家庭,对摸排出的特殊家庭学生,“一家一档、一生一策”,及时制定针对性关爱干预方案,与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协同开展特殊困境儿童群体家庭教育支持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检察院将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将持续贯彻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齐抓共管、协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发展。一是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多部门系统施治。强化重点关注人群信息排摸、分类管理,依托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监督模型,对重点关注未成年人逐一标注风险等级,尽快建立轻重有别、梯次衔接的分类干预体系。强化司法社工服务标准化建设,出台地市级司法社工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依托高校智库强化司法社会工作的研究与培训督导,提高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质效。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探索苏州与上海、湖州等地司法社工服务标准互认、观护基地资源共享、异地帮教协作机制,重点解决流动未成年人跨区域帮教难题。二是创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多部门协作探索性教育课程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体系,推广“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制度。强化检察、教育、公安、卫健、妇联等部门间的横向协同,进一步梳理亲子教育方面的突出问题,多渠道、多阵地、精准化开展针对家长“依法带娃”普法宣传和防范犯罪课程。依托涉校案件办理对全市中小学开展“三色预警”动态监测,针对校园欺凌、性侵害等高风险问题,联合社工组织研发“校园安全风险评估量表”,开发面向学生、家长及教师的普法口袋书。三是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诉源治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健全完善“一案多查”“多案联查”机制,围绕酒吧、类酒吧、电竞酒店、涉未新业态领域等易发生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点区域、行业及场所,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情况通报、磋商交流等多种方式,督促协同主管部门开展综合防控与专项治理,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探索将强制报告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常态化未成年人权益受损筛查监测制度,重点关注监护缺失、智力残疾等易受伤害儿童群体,抓实巾帼维权暖心、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等专项行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