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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关于加强我市市政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孙中杰
建 议 号:
189

标 题:

关于加强我市市政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建议内容:

  市政与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其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发展潜力。苏州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计划,加大对历史街区和传统建筑的保护力度,加强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然而,受限发展较早等因素,市政基础设施存在老化、滞后等问题,制约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提案旨在提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以提升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质量。


  (一)老旧设施更新不足:一些区、县级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如道路、水厂、供水管网等,存在严重老化现象,亟需更新改造,但由于资金、承建企业技术等多种原因,老旧设施的更新进展缓慢。   (二)规划不合理:部分城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导致设施布局不合理、重复建设等问题。这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也影响了城市的发展。   (三)建设质量参差不齐:由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和多方利益,建设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施工质量不高等问题。这给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带来了隐患。


  (一)加强老旧设施更新改造:政府应加大对老旧市政基础设施的投入,制定更新改造计划,确保老旧设施得到及时改造。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拓宽资金来源。   (二)打造“平急两用”型设施: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会议要求,建设“平急两用”型设施,平时用作旅游、康养等,重大公共事件突发时立即转换为隔离收治设施,能够有效推动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补齐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短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三)科学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注重规划先行,确保设施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四)强化建设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验收管理。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可靠。   (五)推进智慧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市政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通过建设智慧交通、智慧水务等系统,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六)加快优质建筑业企业培育:通过多形式政策支持,快速培育、孵化市政与基础设施领域的建筑业领军企业,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业人才,加强科技创新和研发力度,推动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   市政基础设施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支撑,其建设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本提案旨在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参考和建议,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注重创新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打造更加美好的苏州而奋斗!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25 16:42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市政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市政与基础设施是城市运行的“生命线”,是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加强市政与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能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增强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的重要举措。完善的市政设施可显著改善交通拥堵、内涝积水等民生痛点,而现代化基础设施则为产业升级、科技创新提供基础保障,对增强城市竞争力、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苏州市高度重视市政与基础设施建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市政与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具体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聚焦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推进老旧设施更新改造。

一是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2024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两重”“两新”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以及住建部《推动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相关要求,苏州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编制了苏州市区《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4个县级市也完成了相关编制工作,均通过了省级及部委的审查。《实施方案》结合城市体检和管网普查数据,全面查漏补缺,制定了2024-2028年度改造提升项目计划清单且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相关责任单位以《实施方案》内所列项目向上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快推进燃气、供水、雨水、污水、热力、综合管廊及智慧化等项目的建设,补齐城市地下管网等设施短板。

二是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全市管道总长3.85万公里,其中0.24万公里运行20-30年,3.61万公里运行20年以下。自2011年起,为提升供气安全和管网智能化,实施老旧管道改造。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1946公里改造,投资18.29亿元。根据《苏州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2022—2025年)》,前三年改造801公里,投资5.82亿元。2025年计划改造147公里,投资1.19亿元,改造工作已大部分完成。同时,针对“带病运行”的管道,全市管道燃气公司已对管网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计划改造74公里增量老旧管道,投资0.5亿元,改造工程已开工。因此,2025年计划改造老旧管道220公里,投资1.69亿元。

三是推动基础设施投资健康发展。2024 年,全市完成基础设施投资910.2亿元,较2020年增长了56.8%,复合年均增速达到11.9%。市政府成立了基础设施投资推进专班,定期调度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进展,推动项目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印发了《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领域之一,加大投资力度;落实了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民间投资支持不断激发活力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领域项目投资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中央预算内投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包括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 予以投资补助。

二、统筹发展与安全,科学布局“平急两用”型基础设施。

市政府成立了“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印发了《苏州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将“平急两用”理念融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明确提出打造一批具有隔离功能的旅游居住设施,升级一批医疗应急服务点,新改扩建一批城郊大仓基地,完善市政旅游等配套条件。我局作为成员单位,一是组织编制了《苏州市旅游居住建筑“平急两用”设计指南(试行)》《苏州市城郊大仓基地“平急两用”设计指南(试行)》,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支撑。二是印发了《关于加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三是配合市发改委报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已有32个项目列入正式项目清单,总投资220.29亿元,累计完成投资81.03亿元。

三、坚持规划引领,健全“多规合一”实施机制。

《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5年1月获批,总规提出完善可持续市政基础设施体系,明确电力、燃气、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服务目标,协调空间布局;强调加快通信网络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智慧城市升级,提升城市安全运行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市政基础设施配置类专项规划应明确规划目标、用地标准和空间布局,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强制性条文优先”、“底线约束优先”等原则,协调与其他专项规划在空间上的关系。

四、严把质量关口,强化建设质量监管。

.一是明确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红线内配套辅助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关于协同开展供排水管网建设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要求,住建部门针对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市政工程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二是强化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主监员制度,并通过“工程质量安全大讲堂”提升主监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监督执法人员随机抽查、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强技术交底、按图施工、过程控制、和工序验收,对存在质量隐患和质量违法行为的督促整改并追究责任。

三是管控市政工程建筑材料质量。开展防水、涂料、砂浆、建筑用钢生产企业和产品质量信息归集,印发《关于加强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全流程追溯管理的通知》,落实建材先检后用制度,核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管海砂全链条,杜绝劣质建材流入市政工地。          五、运用智慧化手段,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作。

一是持续拓展监测网络建设。按照《江苏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2024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完成燃气、供水、内涝、道路、桥梁5个场景风险评估和监测方案编制工作并印发。开展多轮次监测设备摸底工作,推动既有监测设备接入市级系统,并有效支撑超长期国债及政府专项债申报、城市更新、地下管网管廊实施改造等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布设并接入监测设备11587台,实现2.5万处设施风险点全量监测与接入。

二是持续夯实数据底座。完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成区全量基础数据汇聚及44000多公里地下管线数据脱密脱敏上图,依托苏州市城运中心,汇聚“天网”、气象部门、“智水苏州”等多部门数据,累计接入350万条数据、14亿多条传感监测数据,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三是集约高效建设市级系统。复用城市CIM平台、物联感知平台、“苏周到”APP等现有能力,整合“智水苏州”、道桥及照明等业务系统,建成苏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综合监管平台及手机端APP并上线运行,实现对市、区、企业三级责任落实和全流程监管。梳理新增和既有场景需求,编制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推动立项。

六、积极服务企业,打造优质建筑业企业

一是推进央地企业组建合资公司。为弥补我市建筑产业结构单一、本地市政施工企业综合实力较弱的短板,2024年1月,推动我市三家市属国企与中铁建集团组建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助力其成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标杆企业”。

二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并发展建筑业领军企业,支持本地骨干企业与央企组成“联合体”参与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对晋升或迁入我市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一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参照同专业同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平均信用分认定。目前,全市特级资质企业总数达到14家,共有15项特级资质,其中,市政、公路特级资质企业5家。

三是助力市政企业纾困解难。落实省“白名单”企业优惠政策,推荐42家企业进入“白名单”,其中,具有市政资质的企业26家。组织我市相关企业和银行参加江苏省建筑企业转贷资金工作培训视频会,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政策,积极申请转贷资金,有效缓解短期流动性困难。

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加强市政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宝贵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重点推进工作:

一是系统推进老旧设施更新改造。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针对管网老化、功能滞后等问题精准提升工程,消除安全隐患,增强设施韧性。持续排查燃气管道隐患,加快改造进度,协调开辟审批绿色通道,降低道路恢复和绿化迁移费用,加强管道巡查监管。持续加强基础设施投资推进力度,完善融资机制,支撑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入落实《苏州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持续将“平急两用”理念融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安全韧性,探索出具有苏州特色的“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道路。

三是全力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作建设。2025年,落实省市部署,排查治理基础设施风险隐患,全力推进16个应用场景建设。计划实现全市监测设备接入量超1.6万台,覆盖率达98%以上,形成90%以上风险点位实时监测与闭环处置能力,推动省、市、县(区)三级监管系统数据互通、业务协同。具体包括健全机制标准体系,强化风险分级管控与智慧监测,构建全域数据中枢,升级智能监管系统,深化市县一体化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系统贯通与常态化运行,形成全域协同监管格局。

四是大力培育市政与基础设施领域的建筑业领军企业。

通过政策引导、资质升级、技术创新等举措,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中建、中铁、中铁建等央企与本地企业协同联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积极打造市政与基础设施领域的建筑业领军企业,助推市政与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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