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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2:12 浏览
建 议 人:
朱坚
建 议 号:
358

标 题: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的建议

建议内容:

  学校教室内照明作为直接关系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重要因素,正逐步被大众所关注,一个良好的室内照明环境能有效降低学生的视觉疲劳,在近视防控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苏州市中小学校近视综合防控连续四年列入民生实事项目。从2019年开始,我市全面实施学校教室视觉环境达标工程。截至2023年9月,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但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场所采光照明没有统一标准,在准入、管理方面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依据,现状不容乐观。   我市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抽检结果现状   (一)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现状   据2023年8月起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全省三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一、二、三批分别为824家、1021家、550家,其中学科类64家、60家、59家,科技类11家、24家、28家,文化艺术类531家、735家、402家,体育类218家、202家、61家。   (二)采光照明抽检结果现状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疾控局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2019、2021年、2023年发文要求开展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以县(区)为单位,按辖区内持有办园许可证托幼机构总数不低于5%、持有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总数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检,且最低抽检数量均不得少于5所,不足5所的全部进行抽检。   2019、2021、2023年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见附件)(数据来源苏州市卫生监督所)。


  (一)从抽检结果汇总表,可以看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照明达标率不到50%。主要采光照明指标,比如室内表面反射比占抽检达标率为47%(73/156),采光系数达标为61%,教室课桌面上的平均照度为74%,黑板维持平均照度为43%。   (二)抽检结果数据未及时进行社会公示,起不到社会监督作用。抽检力度有待加强,3年总的抽检率为7.2%。比如2023年抽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市共135家,可以进行专项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对校外培训机构近视防控知识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职责交叠,防控责任不明确。   (四)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或准入指引,没有明确采光照明要求,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加大宣传力度,全社会共同参与近视防控。每年3月份是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月,2024年已是第8个近视防控宣传月。教育、卫生、媒体、社区等要通过各种形式普及近视防控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近视防控的氛围。不断完善和优化近视防控工作,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视力保护环境,助力健康快乐成长。学校层面:开展主题班会,老师向学生讲解近视危害与防控要点,如保持正确读写姿势、控制用眼时间等,同时设置校内宣传展板,用生动图片和简洁文字介绍近视防控。社区层面:举办近视防控知识讲座,邀请专家为居民答疑,还可以在社区公告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媒体层面: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平台,制作有趣的近视防控科普视频、公益广告,通过社交平台广泛传播。   (二)加大抽检力度,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卫监、教育、科技、文体广旅等部门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的双随机抽检力度,开展综合评价、专项检查等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教室的采光照明进行监督和监测,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进行现场指导、责令整改、事后复查等闭环管理,提高学生用眼健康水平。按照国家疾控局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开展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通知要求,按时对结果进行社会公示,建议在苏州市各级政府网站、主要公共媒体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作用。注重家长的近视防控知识教育,提高客户的监督制约作用。   (三)明确校外培训机构近视防控责任。建议参照江苏省教育厅2023年11月《关于印发江苏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要求,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管理,落实各类人群责任。明确主管部门领导、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班主任、任课老师、家长、学生各类人群近视防控责任。校外培训机构建立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小组,将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将学生视力保护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及考核内容。为班级配备课桌椅调配测量尺,定期调整课桌椅,配备合适的教学设备,保障视觉环境。   (四)完善准入标准或指引。建议省级主管行政部门在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标准或指引时,应明确规定教学场所采光照明要符合《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这一标准对教室课桌面、黑板面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等都有严格要求,如课桌面平均照度应不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黑板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lx,均匀度不应低于0.8。遵循该标准,能为学生创造良好视觉环境,有效防控近视。县(区)级主管部门将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照明是否符合教室照明卫生标准,作为审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条件,通过卫生部门验收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验收通过,符合要求的给予审批登记。其他类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场所采光照明,引导参照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设置。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办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教育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10 14:28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见附件

144(不予公开)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5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的建议).doc
144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5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的建议).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