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关于助推老挝苏州大学,深化我市与东盟合作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李键 | 建 议 号: | 524 |
标 题: | 关于助推老挝苏州大学,深化我市与东盟合作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东盟是苏州的第四大外资来源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同时也是苏州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苏州跟随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启动超过十年,2022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后,与东盟的经贸合作关系更为紧密。截至2021年,苏州企业共在东盟投资项目399个,中方协议投资总额47.56亿美元。苏州市企业在东盟地区投资二、三产业均衡发展,呈现批发业、商务服务业、电子设备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四业并举。这里不仅有苏州新加坡工业园区这样的旗舰合作项目,也有印尼吉打邦农林生态工业园这样的省级境外产业合作集聚区。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项目的深化推进,除了苏州与新加坡工业园区的模范合作以外,苏州与其他东盟国家的合作也日益深化。2021年中国昆明到老挝万象的铁路建成通车,给苏州与东盟深化合作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这不仅需要中国派驻到东盟的人员,更需要东盟当地对中国对苏州熟悉且友好的多语种人才,形成苏州与东盟以人才先行的广泛交流融合。
苏州已在老挝通过苏州大学境外办校链接东盟十国中的另外四国柬埔寨、越南、缅甸、泰国等。苏州大学于2011年7月在老挝首都万象市创办了老挝苏州大学,是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第一所境外大学,也是老挝政府批准设立的第一所外资大学,在当地开设了中文、经济等四个专业,毕业了超300名的老挝籍本科生,培训了万名当地人员学习中文。2022年9月,获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3年首次招收中国学生。新校园总设计招生人数2000名本科生,其中1000名东盟战略合作伙伴国家学生,1000名中国学生。3-5年内,启用全部校园,总招生规模5000人,并将涵盖专升本、本科、研究生等各学历层次。
老挝苏州大学在700万老挝人和40万当地华人华侨中树立了苏州的良好口碑和建立深厚的人脉资源,搭建了官方及民间交流渠道。同时,由于地缘关系,学校对周边邻国产生强大吸引力。学校与校本部成立老挝-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研究中心,形成苏州与东盟的科技人才文化合作的桥头堡,特色明显,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老挝苏州大学多年来没有和苏州海外拓展需求产生有效协同链接,未能被纳入到苏州国际化发展的框架内,未得到地方重视关注,一直在由苏州大学独立支撑,因此发展缓慢。
(一)在苏州知名度不高,助推苏州拓展东盟市场合作有限。老挝苏州大学虽然在老挝及周边国家有较高知名度,但尚未有合适的途径和足够的力量把苏州综合推介给东盟国家。苏州也未利用学校这个特殊渠道和在区域的特色优势,向东盟多国系统展示苏州的悠久文化底蕴、现代创新成果和国际经贸合作商机。
(二)学校职能单一,实际运营在中国和老挝教育部指导下,当前仅承担有限的教学职能,只开设了中文、经济等四个专业,尚未把自然科学、农业技术、医学、工程、机械等当地急需的课程开设。还未有力量与外界对接产生更多的纵向、横向和国际合作,尚未与国内中资、境外中资、侨商及当地企业开展合作,缺少产学研校地企联动。 老挝苏州大学作为苏州在海外的机构,辐射东盟五国,教育先行带动经贸文化交流,需要把学校的办学发展和苏州与东盟深化合作、拓展海外市场、深化东盟合作、加强国际交流上相结合。
(一)加强人才交流,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一是发挥老挝苏州大学人才培养和教育优势,借助侨联侨办致公党欧美同学会侨商会等多侨涉外单位及团体力量走进学校,加强与学校的走访互动,介绍推荐苏州相关的科技人才经贸交流,加强人才交流合作,设立关于苏州的宣传招商合作点位。二是发挥苏州园区优势,让更多来到苏州学习的东盟留学生走进苏州,推介到与东盟有业务合作的单位参访对接,通过加强联合培养或实习就业,让东盟留学生从“口口相传”到主动宣传增加苏州在东盟区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加强项目合作,提高办学规模和质量。帮助学校拓展多渠道资金,推荐学校独自或联合申报上级相关资金援助项目。如“一带一路”合作,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中科院国际交流计划,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亚投行新开行基建相关项目。通过支持学校发展,提高办学规模和质量,从而撬动苏州参与国际化合作。
(三)谋划园区建设,促进合作共赢良好生态。围绕学校所在区域,推荐中企侨商,谋划设立苏州海外市场推广和生产园区,通过学校在当地营造的良好生态,推介企业建立境外加工工厂、营销网络,直接面对海外客户,突破贸易壁垒,推进载体建设。 | ||
承办单位: | 联办 | 苏州大学;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外事办公室;苏州市教育局; | |
| 协办 |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22 10:34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经会同苏州市商务局、教育局、外办等联办单位协商研究,同时根据人社局和科技局有关协办意见,并经与委员电话、函件等方式沟通确认,形成总体答复意见,详见附件内容。 后续将进一步与有关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共同推动老挝苏大及我市与东盟各国的交流合作。
| ||
| 苏州大学等关于苏州市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2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pdf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