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市民革 | 建 议 号: | 041 |
标 题: |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苏州是我国拥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最多的城市。截止目前,苏州市入选人类非遗项目名录7项,入选国家级非遗项目名录33项,占全省161项的20.4%;入选省级非遗项目名录124项,占全省745项的17.5%。传承人情况,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7人(不含去世13人),占全省的25%;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3人,占全省的17.3%;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64人。 (一)区域差异大伴随冷热两极化,培育创新面临困境。
诸如苏绣、昆曲、苏州评弹、苏州玉雕等,在文化消费需求和市场导向的作用下,消费市场异常活跃,且产业化趋势明显。反观数量众多的价值难挖掘、开发投入大的非遗项目,因为没有市场消费需求和社会生产做支撑,长期脱离生产生活,偶尔政府搭台“亮亮相”。这些活在过去的非遗技艺,面临着随着时间的推移,地域影响和社会认知度越来越低,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的艰难处境。不仅保护传承工作面临困境,培育创新更是难上加难。
(二)非遗保护与传承的主体单一、力量薄弱。
从政府保护主体层面看,苏州市非遗保护工作在传承制度、传承环境和传承主体的保护上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各行业协会、文化艺术机构、民间团体及传承人也承担着一定的保护责任,但毕竟不是保护主体角色,造成非遗保护工作大多体现为宣传推广等常规性同质化活动事项。从传承主体层面看,有生产经营能力的非遗项目传承人,既要履行好自身作为项目传承人的职责,又要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等市场因素,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传承项目的专研上;而更多的非遗传承人,仅是依靠家族传承、个体经营甚至临时召集团队来从事非遗传承工作,力量微薄。
(三)重非遗形式传承轻文化内核坚守。
从现状来看,许多非遗项目的内核特质正在弱化,甚至变异消亡。一是内核特质的弱化现象:社会变迁下受新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客观影响,非遗技艺内核特质随着时代演进所进行的正向变化,弱化主要体现在缺乏原有社会结构土壤的“原生态”上。二是内核特质的变异现象:消费需求和利益驱动下,曲解非遗传承创新要义,主观的对非遗项目进行解构嫁接改造,造成原生基因被破坏,产出大量有其形无其神的“怪胎”非遗产品。三是内核特质的消亡现象:缺乏对历史遗产的敬畏心和虔诚的品质坚守,逐利求新、简化流程、肆意改造,完全抛弃非遗项目“技”与“艺”的底蕴积淀,将形式剥离而肤浅片面的进行照搬照抄。
(四)非遗传承人流失现象严重,面临传承危机。
除了部分市场化程度高,有较好消费需求的非遗项目之外,很多非遗项目传承人才短缺、部分非遗项目濒危,“人去技亡”等问题在当前最为突出。非遗传承不需要全社会参与,但需要少数有情怀的人执着坚守,只有解决了这部分人的生计问题,有相对稳定的生存条件和物质基础做保障,才能心无旁骛的专注价值追求。而现状是高龄传承人群日渐退出,壮年非遗从业者空余坚守,年轻传承人或是技艺不精,或是想法过多。非遗传承缺少一批稳定且长期专注的优秀人才。守护技艺难和培养人才难,带来的是保持品质难和活化创新难,非遗人才流失和匮乏进一步加剧。 (一)立足存量,聚焦内核,开展复盘普查和系统评估工作。
1.聚焦非遗项目的历史基本特征、民俗伦理内涵、最高技艺或绝技三个核心要素,细化具体内容指标,制定并出台分类发展评价标准或细则;
2.依据分类发展评价标准对现有存量非遗项目进行复盘普查,系统评估哪些项目在历史基本特征上保持好、在民俗伦理内涵上继承全、在最高技艺或绝技上传承好,或者哪些项目在上述三个核心要素上已出现缺失、断裂甚至异化;
3.在系统评估的基础上,梳理和明晰重点领域和瓶颈问题,为针对性开展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合理规划,有效开发,构建利于非遗保护的产业生态。
1.充分考虑非遗项目自身是否具备产业化要素,做好合理规划。审视不同类型非遗项目的可开发程度,评估效益产出对保护传承的贡献度;
2.注重有效开发,针对不同类型的非遗资源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开发,秉承自身特色优势融入乡村振兴举措和文旅产业链环,差别化寻求成长契机。避免简单化、同质化、低质量的破坏性开发;三是系统构建利于非遗保护的产业生态。非遗在古城文旅、乡村休闲、农旅融合等产业链上的叠加和渗透,应把保护工作贯穿开发过程,做好政府、文化机构、开发商、传承人、商户及受众群体在非遗资源开发、生产、消费过程中的预测和引导,合理有序进行开发利用,避免非遗项目原生属性遭到破坏和异化。
(三)创新载体,拓宽渠道,加强非遗数字化资源传播力度。
1.创新传播载体。在现有数字化资源记录存档保护功能的基础上,提升数字化资源制作技术手段,从传播推广功能出发制作系列化主题数字资源,开发数字化出版物等;
2.提升数字化资源整合水平。市场上大多非遗数字化资源碎片化、低劣化,需要政府部门牵头整合代表性传承人、专业数字化资源开发团队、媒体传播平台等资源进行系统开发;
3.拓宽传播渠道。深化非遗进社区、非遗进校园的节日性、活动性宣传推广模式,设计常态化、体验性传播形式,渗透融入城镇化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
(四)搭建平台,提高收益,增强传承人获得感和传承信心。
1.搭建可收益平台,拓展非遗产品销售渠道。持续搭乘苏州文旅资源、乡村旅游快车,提供展示销售机会和跨境电商平台;
2.协调建立利益共同体,配套完善的非遗交易生态圈。为非遗项目及传承人交流交易构建群聚效应,借助产品销售、直播、流量分成等多种方式变现,获得实实在在的收入提升;
3.做好组织推介。遴选优质传承项目和成熟的非遗产品,组织开发适应更多应用场景的高质量非遗衍生品,树立典型、带动引领非遗传承人提升市场开发能力。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 协办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30 14:20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041号提案的答复 市民革: 你们提出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保障,推进人才培养,加强资金扶持,推动创新转化。 一是在立足存量,开展系统评估工作上。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分别就非遗项目的分类保护及系统评估工作作出了规定。《条例》第十条明确要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档案。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每二年对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一次评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特点和现状,可以采取抢救性保护、记忆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区域性整体保护等方法实行分类保护。《条例》的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还就不同分类保护的原则和方法作出进一步的阐释说明。为了加强对非遗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推动全市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我们在做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和江苏省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还持续开展市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评估工作。截止目前,已分别完成了3次苏州市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和4次苏州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工作的开展,可以实时掌握全市非遗项目的存续现状,明晰存在的问题和瓶颈,同时督促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切实提高非遗传承的自觉性和主观能动性,加强技艺水平不断精进提高,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好我市宝贵的非遗资源。 二是在合理规划开发,构建利于非遗保护的产业业态上。根据非遗项目的自身属性判定其是否适合产业化,对具备产业化要素的非遗项目分门别类的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在融入乡村振兴和文旅产业链环中拓宽生存发展空间。印发实施苏州市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动苏工苏作产品表现手法、工艺载体、创作题材创新,促进苏工苏作与新兴技术有机融合,完善设计研发、制作生产、销售推广等产业链条,支持非遗行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聚合效应,将创新技术应用于非遗产品的宣传推广和集散销售,为赋能乡村振兴提供更多可持续的资源支持。至2025年,全市将培育提升不少于10个特色工艺产业集聚区。 三是在创新载体,加强非遗数字化资源整合和传播上。为了更好地推进数字化建设助力非遗保护,2022年在广泛借鉴兄弟城市先进经验,听取非遗保护单位、非遗传承人、相关专家和文旅企业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经深入调研后起草了《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下一步苏州非遗数字化的主要任务,包括积极推进非遗数字化标准体系构建、非遗数据库建立、非遗线上打造和展示、非遗线上应用、非遗线下体验和非遗数字产业化等内容,同时拟定了丝绸纹样数字化方案作为细分领域的实施方案。2023年,在落实方案的基础上,推动制地方标准《苏州非遗档案及数字化工作规范》,加强与苏州大学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科大讯飞等单位的非遗数字化合作,依托文旅部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记录工作开展国家级非遗项目数字化,开展市级非遗项目数字化采集,开展喜马拉雅平台非遗音频数字化工程等。在喜马拉雅平台上推出的“苏州底色”——走入苏州非遗”节目,涉及我市33个国家级非遗项目,共计音频47条,目前播放量已达370多万。启动了百件非遗作品3D数据采集和建模工作。依托对线下展厅开展360全景实景扫描,推动线上虚拟展厅建设、打造,在“君到苏州”APP非遗鉴赏栏目、苏州非遗信息网“数字非遗”栏目和“苏州市非遗办”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线。 四是在搭建平台增收益,提高传承人的获得感和传承信心上。为了积极探索非遗的宣传营销新模式,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市场开发能力,我们坚持组织非遗项目参加国内外各类专业展会和活动,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大运河旅游博览会、国家非遗馆展示、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央视专题直播、中国—东盟(南宁)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第29届智能交通世界大会、第三届海南锦绣世界文化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织绣印染技艺精品展、中国(淮安)大运河城市非遗展、长三角地区非遗文创产品展、“相约北京遇见江南”苏州文化艺术展示周、“水韵江苏·非遗购物节”线下活动等,打造多元交流平台。同时,还借助抖音、视频号、小红书等新媒体宣传推广苏州非遗。重点打造的苏州非遗品牌项目“非一般”系列活动成功入选“全省非遗保护传承优秀实践案例”。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着力从六个方面推动苏州非遗更高水平的系统性保护。 一是夯实非遗保护传承基础。指导、组织、参与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定和推荐工作。加强市级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动态管理,开展履职尽责情况评估。扎实推进江南文化(苏州片区)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二是构建非遗大保护格局。实施非遗抢救性保护、记忆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公益性活动等非遗保护资金扶持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指导相关单位和传承人开展专项保护工作。加强跟踪,督促落实,以项目化推进方式凝聚全市非遗保护合力,切实推动非遗保护传承更高质量发展。 三是提升非遗数字化水平。继续推进非遗数字化工作,加快非遗数据库建设,探索数字化成果运用场景创新。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工艺美术数字化资源库、鉴定评估体系和展示交易平台建设。优化提升“君到苏州”“苏周到”数字非遗板块,苏州非遗信息网、苏州非遗办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展示水平。 四是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强苏州非遗后继人才库、苏州青年手工艺人才库建设,通过调查、摸排、推荐、比赛等多种渠道,新发现一批非遗青年人才。为非遗青年人才搭建成长平台,在组织参加各类展示展演展销培训活动时,优先考虑青年传承人和从业人员。 五是推动非遗广泛传播。进一步深化文旅融合,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遗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持续打造“非一般”品牌活动,开展“非遗在社区”“非遗进校园”工作,进一步扩大活动受众面和影响力。丰富传统节日、民俗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推动各县级市(区)民俗类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实践。指导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示范项目、非遗工坊等载体提升建设水平。进一步拓宽境内外传播渠道,全力做好非遗资源推荐协调工作。 六是促进传统工艺振兴。在我市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十周年之际,着力打响苏州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品牌,策划举办相关主题活动。完成工艺美术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从保护传承、人才培养、发展振兴、宣传推广等方向加大精准支持力度。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姓名:冀红雪 联 系 电话:0512——65116143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