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翁春强 | 建 议 号: | 261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推动强村富民帮促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强村富民不仅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苏州市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开展了多轮薄弱村帮扶结对行动,在促进农产品产销、农民培训就业、培育乡村产业、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乡村振兴强村富民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落实帮扶措施,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2023年11月23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苏州市关于推进“强村富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底,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00万元左右,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700万元的村占比超50%,基本消除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200万元的村”。近年来,随着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和产业转型等叠加影响,各县区、乡镇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与目标还有不少差距,部分村集体仅靠物业租金作为主要收入来源,村民主要以打工、出租为主,缺少多元增收渠道,2023年不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不增反降,200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尚未消除等等。 (一)完善配套政策。必须下好农村集体存量资产盘活利用这盘棋,为强村富民寻找最大依靠。要细化“苏市委农发(2023)7号)”文件的配套政策,对乡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等存量更新出台专门的支持政策,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优先解决土地指标、产证办理、规划调整等资源要素,分类减免(或补助)一村两楼宇、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等相关费用,对经营性收入200万以下的薄弱村减免(或补助)80%以上,为农村存量资产更新创造条件。
(二)加强精准帮促。全面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政府部门、商会协会、规上企业、先锋村等,与200万以下的薄弱村开展新一轮精准结对帮促行动,给政策、给资金、给资源、给平台、给机遇,列入属地单位考核加分项,举全市之力消除薄弱村。坚持政经分开机制,以市场化经营为导向,支持各地成立强村公司、投资公司、农民合作社等,通过镇村联合、村村联合、村企融合发展实体经济,定制扶持实体项目,提升强村富民能力。
(三)多元拓宽渠道。立足拓增量、优结构,全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增收提质。要加快“一村二楼宇”建设,回购优质资产,委托镇级或其他机构进行招商选商,建立租金动态调整机制,增加产业性收入。坚持全市一盘区,发挥市、区乡村振兴母基金作用,通过参股经营的方式投入项目建设和运营,参与城市、市场和产业有机更新,获得资本运营收入,推动业态由租赁为主向多元发展转型。
(四)优化服务指导。在各县区、乡镇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企业服务中心,设立正负清单和流程导引,为村集体注册公司(市场主体)、招商引资、投资入股、合作运营等提供一窗式服务。加强对镇村党组织书记、涉农企业负责人学习培训,通过举办设研讨班、实地参观、先进展示等方式,提供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的业务指导、孵化咨询和政策保障。坚持实事求是,规范一线执法和问责机制,坚决纠正用简单方式(卫星技术)强行更变土地性质,防止本该实施的项目被叫停等情形。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
| 协办 | 苏州市税务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财政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30 17:26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261号提案的答复
翁春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强村富民帮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苏州市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勾画现代化目标”之地,始终坚持把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目标。2023年苏州全市村均经营性收入超1000万元,“千万元村”372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6385元、城乡收入比达1.79,是发达地区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城市之一。 一、基本情况(一)完善配套政策方面。一是出台政策文件。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强村富民”的若干意见》《关于党建引领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高质量发展的十条举措》等多项针对性政策,在加快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二是做好规划编制。持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前各县级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陆续获批通过,规划将更注重对乡村片区单元的发展引导,实现要素重组,强化乡村振兴;逐步完善详细村庄规划,坚持先规划再建设,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三优三保”行动盘活的土地资源,优先保障村民安置和村庄近期建设项目所需,优化调整村庄用地布局,目前已基本实现“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三是推进入市试点。吴江区自2023年3月成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地区以来,起草出台《苏州市吴江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方案》及其配套管理办法,明确入市规则、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和监管措施。2023年度吴江区累计完成入市交易地块3宗,面积11.34亩,成交金额1256万元。 (二)加强精准帮促方面。一方面是持续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由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转向乡村振兴重点村帮促,力争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增强、乡村产业进一步发展、村民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基本消灭村级经营性收入低于220万元的村。另一方面是加强资金扶持力度,上一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巩固提升行动中,市财政共投入1亿元,重点支持50个相对薄弱村能创造稳定收益的物业经济、现代农业、农旅融合等载体项目,鼓励抱团异地发展,增强村级造血能力。2024年市财政继续安排2500万元用于新一轮重点帮促村载体奖补。 (三)多元拓宽渠道方面。一是创新集体经营方式。制度化、机制化地推动“村村联合”“镇村联动”“村企联建”,推广昆山市是“百村共富”基金运作模式和太仓市“国企+合作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模式等,让村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充分接轨,形成合作共赢的良性互动。二是坚持支农投入“只增不减”。2023年,在财政收支矛盾仍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全市各级财政优先保障“三农”投入,全市农林水支出投入达到143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6.62%,保持稳定增长。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发挥省市合作乡村振兴基金作用,累计成立子基金29支,覆盖24个乡镇街道的40个项目,累计资金规模137亿元。成立市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合作联盟,建立农业农村、财政、金融机构及其监管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创新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举措,以全域综合整治为重点,2024年力争每个板块推出1个大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实现融资总额50亿元左右。四是持续优化生态补偿政策。持续加强对水稻田、湿地村、水源地村、生态公益林、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补偿工作,合理认定补偿对象、做到应补尽补。截止2023年底,十四年来全市已安排生态补偿资金129亿元,共117.3万亩水稻田、31.4万亩生态公益林、171个湿地村、51个水源地村、10.26万亩风景名胜区得到了补偿。2024年,市级财政整合沿太湖绿色生态保护资金,继续落实生态补偿资金,加大对重点镇村的补偿力度。 (四)优化服务指导方面。一是选优派强第一书记。继续向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选派第五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苏州市本级确定20名第五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县级确定30名驻村第一书记,确保50个重点帮促村全覆盖。组织重点帮促村党组织书记开展跟岗学习,赴苏州“百名示范”书记所在村等典型村开展实践锻炼、学习经验,深度参与项目规划、产业布局、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二是做好产权交易服务。规范农村各类产权交易行为,推广线上交易,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2023年全市农村产权交易成交42358笔,合同总金额104.94亿元,增幅达10.13%。三是引导合法合规用地。全市各土地执法部门始终牢固树立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充分发挥“店小二”精神,提前规划落实用地手续,为企业全方位提供精准、高效服务。针对个别单位借用乡村振兴等名义,违法违规使用土地问题坚持重典问责,坚决遏制新增违法;针对存量违法用地,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推动问题整改,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卸下包袱。 二、下一步打算苏州市将深入实施“强村富民”若干举措,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寻找新的突破口和增长点,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走出一条共同富裕的乡村振兴之路。 (一)高质量推动重点帮促村建设。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化财政支持保障,以培育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推动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加快片区化协同发展为抓手持续推进“强村富民”工作。重点发展一批富民增收效果好、带动强的产业项目,提高农业产业项目的投入产出比,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力争村级经营性收入同比增长8%左右。 (二)多渠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抱团发展、“飞地”经济、农文旅融合、村企联建等途径大力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有效落实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以镇级集团公司、村级联合公司为主体开展项目建设和跨区域发展,打造一批片区乡村共富联合体,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努力做优集体经济。加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政策宣传,鼓励各集体经济组织充分挖掘闲置土地资源,盘活村集体资产,从而提高村集体收入,实现乡村振兴、农民致富。 (三)持续优化帮扶服务。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高质量发展。持续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扩大交易规模,推动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土地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酌情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全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苏州强村富民工作。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姓名:彭乙申 联 系 电话:652535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