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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关于加快发展氢能产业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 浏览
建 议 人:
张玉兰
建 议 号:
154

标 题:

关于加快发展氢能产业的建议

建议内容:
  在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背景下,发展氢能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基本共识。2021年初,我国正式将氢能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为氢能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通过近几年的培育,苏州形成以张家港、常熟为重点的氢能先导核心区,氢能配套产业链基本形成,发展势头良好,形成一定先发优势。国内氢能产业发展迅速,近两年各地纷纷出台氢能产业扶持政策,也让苏州面临着氢能产业链资源流失的压力。

  (一)虽然苏州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在国内处于中上游水平,但尚未形成自主可控的产业链条,核心环节技术、专利储备不足。在电堆领域,催化剂、质子交换膜等关键材料仍以进口为主。从整体上看,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差距。   (二)氢能产业发展不均衡,示范和应用场景相对单一,目前苏州氢能项目主要布局在张家港、常熟,其他城区缺少示范项目,同时张家港、常熟的氢能示范应用主要场景集中在公共交通领域,单一应用场景不利于技术进步和验证,影响未来氢能市场推广。   (三)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苏州的氢能产业发展政策需要继续改善,争取打造成氢能科技创新高地、产业发展高地、多元示范应用高地。   (四)使用氢能作为社会基础能源,助力建设碳中和社会的进程较慢,还有提升空间。

  (一)积极开展氢能产业培育工程。以北京为例,北京鼓励建设和培育氢能领域专业孵化器,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符合标杆型孵化器条件的,按照孵化器建设发展情况分类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支持;根据创业服务机构企业培育数量及孵化服务成效,择优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孵化器申报市级和国家级孵化器。   (二)培育氢能产业龙头企业。以武汉为例,武汉对于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每年按照核心零部件销售收入2%—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超额累进制阶梯奖励。   (三)加快氢能产业核心环节技术研发和产业创新,实现关键材料领域突破。以北京为例,北京鼓励氢能领域重点企业参与“筑基工程”,聚焦产业链卡点环节,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难题,分批给予攻关投资一定比例奖励;将氢能领域新材料产品优先纳入北京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对于指导目录中的氢能领域新产品首批次应用,按单个产品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分档奖励;支持属于氢能关键领域“补短板”,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技术水平国内(国际)首创的技术产品实现首次应用,根据产品应用效果,按照首次进入市场合同金额的30%比例,择优给予研制单位国际首创产品不超过500万元、国内首创产品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构建氢能多元应用格局,积极推广氢能应用示范项目。以上海为例,在交通领域,全面推广氢燃料电池在重型车辆的应用,拓展氢燃料电池客车、货车、叉车、渣土车、环卫车及大型乘用车市场空间,建立燃料电池汽车与纯电动汽车互补的发展模式。推动燃料电池在船舶、航空领域的示范应用,不断扩大交通领域氢能应用规模;在能源领域,开展氢气储能、氢能热电联供、氢混燃气轮机的试点示范,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的优势,开展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绿色数据中心等场景的应用。推进富氢燃料燃气轮机装备研发,开展氢混燃气轮机示范应用;在工业领域,以氢作为还原剂开展氢冶金技术研发应用,推进高炉富氢冶金和竖炉全氢冶金的示范应用,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实现钢铁行业的二氧化碳超低排放和绿色制造。引导化工企业转变用能方式,调整原料结构,拓展富氢原料来源,推动石化化工原料轻质化,扩大化工领域氢能替代化石能源的应用规模,引导合成甲醇、炼化等化工行业向低碳工艺转变,促进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利用氢能产业链集聚效应吸引项目落地,增加氢能在生活领域的应用场景,将氢能作为社会基础能源进行推广,加快建设碳中和社会。以日本名古屋为例,名古屋通过其完善的氢能产业链及先进技术,成功吸引波音公司在当地设立研究所研发氢能客机以及787客机机体的制造基地,波音公司计划借助日本的技术和产业链于2027年制造全球首架大型氢能客机,届时氢能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日本在尝试将氢能作为社会基础能源进行推广,例如东京湾的奥运选手村是世界第一个氢能源住宅社区,社区将会有4500户人家,每户人家都安装了氢能电池,社区旁建有大型加氢站及氢能发电站,氢能源转换为电能输送到社区住户。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应急管理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28 13:34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见附件

办127号 第154号提案.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