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关于加速建立和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制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王冰 | 建 议 号: | 330 |
标 题: | 关于加速建立和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制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推进和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必要性
根据《2022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截至2022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8亿人,占总人口的19.8%;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亿人,占总人口的14.9%。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为21.8%,较2021年增长1个百分点,我国人口老龄化正在不断加速。根据《世界人口展望2022》预测,2035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我国将长期面临不断增长的老年人口压力。
根据调查,全国大约有八成的老年人愿意选择居家养老的形式,而仅有不到5%的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这与我国的传统习俗和观念息息相关,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社区居家养老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但当前以政府为主导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体量上仍存在较大缺口,且在服务内容上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因此,全面推动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现状
2022年末,苏州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95.6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5.24%,人口老龄化程度高、增长快,对全市的养老服务工作提出了重大挑战。
目前全市居家养老在服务设施、服务覆盖面、服务专业化水平等方面还需加快提升,尤其是广大农村。虽然我市长期以来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培育培养,出台了各类激励奖励政策,但目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还存在较大缺口,无法满足逐年攀升的养老服务需求。全市2万余名专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比35.8%,50岁以下的占比43.5%,行业对年轻人仍缺乏吸引力。
现阶段受全球政治经济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遇到困难,传统制造业落后过剩的产能必然会带来产业从业人员的失业与生存的压力,同时刚退休的基层工人,其刚退休的退休工资很低也很难支撑生活开支,将这部分需要二次就业人员与刚退休的基层工人引导到养老产业培训二次就业是在经济收紧的态势下创造就业岗位,实现供需双方的互助与双赢。
现阶段社会核心价值创造人群多还是属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阶段出生的独生子女,面临工作压力,养育子女压力,照顾老人压力三座大山已经让人无法喘息,完善的社区居家养老制度,也能大幅降低子女肩上的负担,这种减负能从侧面缓解人口出生率的急速下降,提升适龄人群的生育意愿。 推进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一)由政府主导并组织养老护理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与考核,通过补贴等政策引导部分传统制造业下岗再就业困难人群以及刚退休低收入人群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实现二次就业,一定程度上填补养老服务人员的缺口。
(二)采取就近原则,以社区为单位进行资源匹配,满足社区的养老服务需求。由于养老服务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必须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条例为从业人员与接受服务的老人提供法律层面权益保障,并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与接受服务的老人在相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意外伤害纳入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因此地方需要先进行立法和设置专项保险。
(三)养老是产业但更是一定性质下的公益服务,所以既不能完全依赖政府财政,也不能完全市场化资本化发展,应加强政策引导和一定的权益限制条件下再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政府指导与有效监管下的社会化,制定服务与收费项,对收费进行上限管控,建立管理与服务评级制度,收费与服务评级挂钩,对于社区监管下的从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可以通过一定的政策规范和一定的财政奖补,加以引导和鼓励,唯有如此才能保持养老产业的规范长久可持续发展。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民政局 | |
| 协办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29 16:24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330号提案的答复 王冰(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速建立和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苏州市于1982年进入老龄社会,截至2023年底,全市户籍总人口786.72万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206.4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6.24%。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基数大、发展快趋势明显;二是差异化、不均衡态势突出;三是高龄化、空巢化形势加剧。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聚焦老年人所需所盼,出实招、解难题,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高质量、多元化、现代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倾力打造“苏式颐养”养老服务品牌,让老年人享受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为巩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性地位,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苏州始终坚持为民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政策引领。苏州重点打造了一个条例(《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两项规划(《苏州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苏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N个意见办法的“1+2+N”政策体系。聚焦“多样化、广覆盖、高质量”,在加强组织领导、做强机构养老、做实居家养老、做优社区养老、做深医养融合、做大智慧养老、强化规范管理、扩大普惠群体等8个方面,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形成较为完备的政策制度支持框架,有效推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十四五”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实施方案》《苏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五大提升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州市“苏式助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供需对接,提升服务水平。为满足老年人原居养老需求,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家庭适老化改造列入“政府实事项目”推进,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予以监测。截至2023年底,全市建有日间照料中心2284家,综合为老(养老)养老服务中心104家;全市共建立2105个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通过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慈善支持等方式,为老人提供便利可及、经济实惠、安全放心的适老餐服务。目前,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所有村(社区),能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关怀等社区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2023年起,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加强标准建设和质量提升。高标准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截至2023年底累计已完成改造3.4万户,提升原居颐养便利度和安全性。全市10个县级市(区)配有信息化支撑的虚拟养老院服务模式,覆盖所有村(社区),2023年全市接受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老年人比例达到19.3%,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关于政府援助和补助对象上门服务的要求标准。 三是建强人才队伍,打造养老铁军。我市长期以来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培育培养,支持劳动者参加养老服务类技能培训。在2024版苏州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中将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工种)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范畴。聚焦养老服务技能和综合能力知识,持续全面抓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免费养老服务培训。给予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500元到5000元的一次性持证奖励、3万到6万的一次性入职补贴、100元到800元的每月特岗补贴等激励奖励政策。引导高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及养老护理课程,与养老机构共建实训基地、开展人才合作,形成校企双主体共育的人才培育模式。定期评选一批养老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最美养老护理员等先进典型,深入挖掘优秀人物,开展系列宣传展示活动。 四是引入保险机制,降低责任风险。2010年起,通过政府出资、引入第三方商业保险的形式,在全国率先实施“三项惠老保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人群购买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及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责任保险。其中,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内,60周岁以上苏州户籍老年人在大市范围内出现意外伤害可以申请获得相应理赔。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责任保险期间,居家老人由于护理人员的疏忽、过失或护理措施不当,造成老人人身意外伤害的;护理人员在护理服务工作过程中,或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造成的人身伤害的,均由保险公司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给予赔偿。“三项惠老保险”项目实施15年来,在精简理赔流程、优化保险产品、提升服务质量上不断精进和完善,为老年人撑起了意外伤害“保护伞”,为养老服务机构筑起了行业风险的“防火墙”。 你们在提案中对养老服务现状的分析是十分准确的,提到的当前社区居家养老在服务设施、服务覆盖面、服务专业化水平以及人才队伍方面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你们的建议,继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优化设施规划布局。根据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际和形势发展需要,持续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进板块、城乡均衡发展。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健全县级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衔接顺畅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发挥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延伸至日间照料中心、乡村睦邻点等,为农村老人提供便捷、高效养老服务。 二是完善设施运营管理。引入社会力量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丰富功能设置,推动从生活照料、助餐服务、文化娱乐等基本服务,向陪伴就医、康复护理、心理关爱、法律咨询等更加丰富专业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转变。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推进力度,通过宣标贯标、以评促改、选树典型,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专业化运作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三是强化服务人才培养。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完善持证奖励、入职补贴、特岗补贴和免费保险等激励制度。加强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员等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护理团队职业素养,提升养老护理服务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最美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先进个人表彰活动,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优化养老护理人员成长的社会舆论环境,吸引更多劳动者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衷心感谢你们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苏州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姓名:毛弋波 联系电话:0512-82280515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