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鲁云 | 建 议 号: | 284 |
标 题: | 关于创建苏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促进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改革开放40年来,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人民持续推进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成功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跨越和转变,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发展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和民营经济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了相关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共中央、国务院在给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贺词中明确指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既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两个健康”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苏州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苏州从个体经济、乡镇企业起步,是目前国家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根据《苏州统计年鉴2023》,截止到2022年末苏州有企业数877408家,苏州民营企业贡献了全市50%以上的经济总量,6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85%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90%以上的企业数量。苏州民营经济在苏州经济发展中的“压舱石”“助推器”作用日益凸显。苏州各级政府部门都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取得了号的成绩,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营商环境综合考评中苏州名列前茅。
进入新时代,苏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目前在积极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引领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痛点。坚持用改革和创新的办法对症下药、破解难题,帮助和引导民企持续健康发展。下决心脚踏实地,梳理相关束缚企业发展的规定,继续深化开放、研究、放大社会力量办学、办医、办文化、办体育、办养老、搞科创、搞转型等改革效应,鼓励外资、私人资本、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科学研究等领域,把苏州打造为全球营商环境一流的城市,让世界知道苏州是市场准入最优、最快的城市。苏州政府2024年应该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产业、行业负面清单,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透明、公开、公平的政府审批机制。减少罚款、走访、检查等浪费企业时间的行为,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专注发展。
(二)关心民营企家健康成长。坚持以开放机制和长效化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党建强、发展强。大力推进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高校校友商会建设,研究新时代经济转型升级特点,把握全球科技竞争趋势,对已经建立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高校校友商会作为联系、关心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平台,民政部门更要加快跨行业、跨产业链、跨学科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高校校友商会的新组建,把新组建的商会打造成服务“两个健康”的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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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工商联 | |
| 协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应急管理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6-06 10:46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鲁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苏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促进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两个健康”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以新质生产力支撑苏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体现苏州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探路先锋”的责任担当,苏州市将积极申报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奋力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做示范,不断开创“两个健康”工作新局面。 立足苏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和特点,针对“两个健康”实践中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先行区建设作为一项牵引性、全局性、龙头性工程,围绕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凸显苏州前瞻优势,持续深化探索,多措并举推进,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高素成长方面创造苏州经验、作出苏州贡献、形成苏州样本,让民营经济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形成新时代“两个健康”的新苏南模式。苏州将立足自身特色、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系统谋划,通过5年时间,培育3大工程,组织实施10项行动,推进“5310”工作计划。 力争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形成具备新时代特征、苏州特色的较为完备的“两个健康”工作体系,为全国层面上服务促进“两个健康”创造苏州经验、作出苏州贡献、形成苏州样本。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民营企业关切和优质高效服务,着力构建起优无止境的营商环境和“两个健康”新生态,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之间找到最佳结合点,赋予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方面:建成一支高素质、有担当的新时代苏州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形成完整、科学的代表人士建言献策、选树培育、履职评价综合体系。“青蓝接力”传承机制不断健全,培育十名领航型、百名菁英型、千名新锐型新一代企业家,储备万名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新一代企业家。形成成熟的ESG和绿色低碳评级生态、完备的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方面:民营企业总数突破100万户,民营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3万亿元。民营企业培育梯队量质齐升,力争新增2家世界500强企业,滚动培育“瞪羚企业”800家、“独角兽”企业(含培育)200家;入围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民营制造业500强的民营企业数量稳居全省第一、全国前三。民营市场主体存贷款余额年均增幅保持在15%以上。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人士健康高素质成长的外部环境日臻完善,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参与国家重大战略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和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明显提升。 一、打造“苏商长青”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工程 行动一:民营经济人士选育培优行动 1.持续深化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建设一批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每年定期举办专题培训学习班,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举办民营企业家理想信念报告会,发挥党员民营企业家、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在理想信念教育中的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民营经济人士的主观能动性,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增强自律意识,塑造良好公众形象。 2.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养体系。深入实施《苏州市关于实施新一代民营企业家培养“新领航”计划的意见》,做好民营企业家传承建设,实现“青蓝接力”。将全市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获省、市表彰的民营企业以及各类百强榜单的企业负责人或其二代接班人及职业经理人等纳入培养范围,全面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打造企业家及职业经理人培训基地。开展助企解忧、“拍一拍你问我答”等活动,办好民营经济人士议政建言圆桌会,畅通政企常态化交流渠道,通过搭建与职能部门的对接平台、开展企业家互问互助互答等方式解决税务问题、劳动纠纷、员工管理等企业面临的经营困惑。 3.加强民营经济人士队伍建设。制定民营经济人士培养规划、优化民营经济人士队伍结构、健全选人用人遴选机制。每年重点培养10名青年企业家之星,成为宣传推广苏州民营经济的代言人;建立营商环境“体验官”队伍,选聘100名营商环境“体验官”,作为助力优化苏州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建立1000名值得关注的民营经济人士数据库,动态管理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规模的具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家,作为民营经济人士梯队建设的有力保障。 行动二:民营经济人士动态感知行动 4.建立民营经济人士动态感知机制。建立企业动态感知系统“民营企业心声征集平台”,开展民营经济人士感知度调研,及时动态了解企业发展情况,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优化“双向奔赴”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建立民营经济人士专题调研制度、民营经济数据统计共建共享制度、“助企直通”政企恳谈会制度,完善民营企业反映诉求建议办理机制、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等,让民营经济人士动态感知成为最具价值的决策参考。 5.构建助企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企业服务中心,依托“苏商通”平台和“12345”企业服务热线,构建企业动态感知“助企通”平台,实现企业诉求闭环办理。深化与涉企政府部门间的联系合作,建立和完善“1(工商联)+N(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合作机制。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聚焦项目、政策、金融、人才、法治、科创、开放、数据等涉企服务重点领域,为企业“一类事”提供“一站式”高效服务,进一步拓展涉企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6.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持续优化涉企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实施企业投资促产“一件事”改革,探索涉企鉴定评估“最多评一次”改革,帮助企业审批减负。深化市场准入、公共服务等领域“全城通办”改革,推动多元化“就近办”,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7.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全面梳理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免申即享”改革。打造“一企来办”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升级“苏商通”“政策计算器”等数字化平台,优化完善“政策找企”机制,在财政补贴、税费优惠等方面推进“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行动三:“苏商精神”传承弘扬行动 8.挖掘和弘扬苏州企业家精神。开展苏州籍企业家归乡活动,激活资源、凝聚智慧、汇聚力量,进一步发挥苏州籍企业家在支持苏州发展、服务家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设“苏州民营企业家之家”,拓展服务空间和服务内涵,提升载体功能和集聚效应,打造民营企业家的精神家园。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日”“苏州企业家日”等场景作用,表彰具有创新创造力、核心竞争力、较强社会影响力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加强对企业和企业家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家做优做强、承担社会责任,增强企业家的社会荣誉感、获得感和价值感,大力弘扬新时代苏州企业家文化。 9.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自己,努力成为新时代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充分发挥光彩事业促进会等平台载体作用,团结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弘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义利兼顾,以义为先,扶危济困,共同富裕”的光彩精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光彩和公益慈善事业。 10.规范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坚持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选人用人标准,稳妥做好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作为各级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工作,把好入口关。开展聘请民营企业家担任各级监委特约监察员、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法院特约监督员等工作。加强对已作政治安排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监督管理,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引导有序政治参与,建立健全履职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 二、打造“百万强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程 行动四:民营经济强基提质行动 11.鼓励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市重大建设。动员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主动对接上海,加强合作互利共赢,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全省、全市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发挥科技装备商会作用,鼓励优势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民营企业主动加强与世界一流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交流合作,不断提升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12.强化民营企业梯度培育。建立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公司、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制造业领航企业—世界一流龙头企业的民营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建立完善高成长型企业挖掘、培育、扶持机制,到2027年,滚动培育“独角兽”(含培育)企业200家,“瞪羚企业”800家,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链主企业,做优做强龙头企业,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库。编辑出版年度苏州民营经济发展报告,开展年度苏州民营企业100强、民营企业创新100强评选发布等工作。培育一批国际型、总部型、龙头型民营企业,力争新增2家世界500强企业,保持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民营制造业500强的民营企业数量全省第一、全国前三。重点发挥北京、上海、深圳苏州商会等处于三大经济圈异地商会招引资源的作用,支持引进重大项目,奋力打造具有全球领先地位的“智造之城”。引导重点民营企业总量规模迈上新台阶,构建优质民营企业多梯度发展体系,推动全市民营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13.构建民营企业ESG生态。分阶段、分层次推动民营企业践行ESG理念,逐步构建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协同发展的企业ESG生态体系。组建苏州市民营企业ESG生态联合会,构建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等多方参与、合作共建的专业化、生态型的商(协)会组织。围绕新能源等苏州特色产业,分领域、分阶段制定出台ESG有关标准,赋能外向型民营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建设民营企业ESG数字化生态平台,导入ESG评级机构,为企业和评级机构业务自由匹配进行撮合,为培育发展苏州ESG市场营造良好生态。开展ESG智库理论研究、培训活动,有针对的做好企业ESG、合规建设、信息披露、碳关税征收等方面的培训。积极承办ESG领域会议活动,集聚三方服务业机构资源,培育ESG优质评级机构。加大政策支持和人才培养力度,营造民营企业实施ESG的浓厚氛围。 行动五: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行动 14.推动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按照新发展理念谋划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充分利用政府搭建的各类产学研对接平台,发挥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持稳中求进,坚守实业、做强主业,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有效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 15.充分释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统筹推进科技战略平台能级提升、创新主体培育壮大、产业技术攻坚突破、高水平大学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创新成果转化加速、科技金融赋能助力、开放创新合作拓展“八大工程”,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持续构建产学研有效衔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格局与生态,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 16.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源动力。推动民营头部企业建立研究院,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和上下游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重点支持第三代半导体、生物医药、工业母机、工业软件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力解决一批“卡脖子”难题。实施“全球科创伙伴计划”,打响“科创苏州·双创天堂”科技招商品牌。 17.提升民营企业数实融合水平。将数字经济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沃土,鼓励数字技术向民营企业制造业各领域加速渗透,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推进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行业商会、汽车电子行业商会建设工作。成立民营企业专精特新研究中心、苏州市民营企业家设计创新领导力基地。 行动六:民营经济现代产业体系构建行动 18.建设产业链协同新生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创新推动生态型商(协)会建设,组建苏州市ESG生态联合会、苏州市金融商会等,加强与现有的新兴产业领域的协会、研究会对接联动,逐渐形成商(协)会产业链生态圈。依托苏州市光电产业、电梯业、服装业等传统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联动对接,推动产业生态链建设。指导已建的行业商(协)会深化改革,激发新的活力;新建由未来产业生态链中龙头链主企业牵头成立的行业组织,发挥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促进作用。 19.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挥民营企业主力军作用,强化“1030”产业体系打造,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大健康、新材料等10个产业集群30条产业链,用好“组长+链长”机制,培育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链主企业,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实施传统产业焕新工程,加速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20.增强新兴服务业发展动能。构建服务业引育体系,发展壮大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律师会计、商务会展、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持续推动制造业“1+N”转型,大力引育研发、设计、销售、结算中心,打造一批总部企业聚集的“垂直开发区”。加快发展平台经济,进一步培育壮大头部企业。 行动七:民营经济要素保障创新行动 21.打造金融助企新生态。深入开展金融助企服务工作,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更好的金融生态。成立金融商会,搭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性平台,大力推进“金企联通”。定期举办民营企业走进金融机构系列活动,常态化举办“金企联沙龙”,打造“一行一品”,做强做优金融机构服务苏州民营经济的“拳头”产品。利用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发挥金融政策宣传、跨部门协同办公等作用。 22.创新工业用地保障方式。推行制造业企业“数据得地”,将有限土地资源向优质项目集聚。通过物理形态再造,推动“工业上楼”,为企业实现生产空间、生活配套、生态环境共赢提供支撑。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行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土地供应方式。积极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探索“工改工”与“工改商”联动实施,提升企业用地效能,每年力争新增产业供地2万亩左右。 23.加强企业发展人才支撑。强化企业引才主体地位,制定实施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的招才引智新模式,通过“以才引才”“团队式引才”“市场化引才”,靶向引进产业创新高端人才。深入实施姑苏人才计划和百万“姑苏工匠”职业技能提升工程,5年内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百万人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平台,做好对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等方面的动态摸排与跟踪服务,推出“点对点”直达送工等服务。大力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提供就业、引才高水平服务,助力企业和人才“双向奔赴”。 三、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环境品牌工程 行动八:高水平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 24.建设具有苏州产业特色、市场主体认同、产业链协同的市场化营商环境。立足1030产业体系和311服务业体系,鼓励商(协)会及会员企业在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建设等方面发挥好市场主体作用,让营商环境更具产业特色。以“工商联+商(协)会+产业联盟+龙头企业+上市公司”为核心力量,通过“组织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服务商(协)会产业链协同”等方式做好做强产业生态服务,让营商环境更有活力。通过金融产品支持、合规合法建设、ESG评级咨询、工业设计赋能等支持商(协)会及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专业发展,让营商环境更加专业。 行动九:高质量法治化护航民企发展行动 25.营造“亲商、安商、护商、暖商、清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全力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释疑解惑,切实践行“亲商”理念。推动实施“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大力营造“安商”氛围。深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建设市、县(区)两级企检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引导督促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家筑牢底线思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安全有序生产,制定落实《关于建立护航民营企业安全生产“九个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成立安全生产行业联盟,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政企沟通会,抓发展、强治理,依法强化“护商”举措。建立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创新开展“暖商”行动。推出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清廉民企建设“引导清单”,以亲清政商关系促进“两个健康”,全面构建“清商”环境。 行动十:高标准国际化投资合作便利行动 26.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苏州开放型经济优势,有效提升自贸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综合保税区等平台功能,成立苏州市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持续放大中新、海峡两岸、中德等开放优势,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在苏商集聚的海外国家及地区视情组建海外苏州商会,培育民营跨国总部公司。更大力度帮助和组织企业赴境外参展办展、拼抢订单,推广“市采通”平台,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二手车出口等新业务发展。建立民营企业“走出去”部门协作机制,大力培育涉外法律会计咨询服务等专业机构,助力民营企业加强同美欧日韩经贸往来,开拓东盟中亚等新兴市场,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鼓励民营企业抢抓RCEP等机遇,主动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在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实现多元发展,打造世界一流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