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市民盟 | 建 议 号: | 058 |
标 题: | 关于稳步推进我市和美乡村建设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和美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在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优化镇村规划布局,加快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步伐,整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等途径,在切实守牢江南水乡自然底色和原有肌理的同时,建设临水而居、与水共生、粉墙黛瓦、淡雅精致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由于对和美乡村建设精神把握不透,政策执行出现偏差,工作的发力点和着力点出现偏位,造成当前我市和美乡村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一)和美乡村建设投入过大、标准过高、内容泛化。如当前要建设一个苏州市特色精品乡村需投入建设资金1300万元左右,其后期的养护管理资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有些村当年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与建设特色田园乡村所需投入出现了倒挂,这与当前镇、村资金紧张的现实形成了较大的矛盾。
(二)各级监督检查过度,考核标准过高过细。如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在和美乡村建设上考核问责过多、过严,甚至出现春夏季村河道中不能出现水草、秋冬季节村里不能有落叶的怪现象,引发基层治理资源和精力过度卷入,不利于常态化开展等弊端。一些地方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不考虑先行村与一般村的发展差距,将区域内所有村统一制定考核标准,并将检查结果用红黑榜定期予以公示,对列入黑榜的村干部强化问责,造成基层干部压力很大。
(三)群众动员不足,政府大包大揽。如有的地方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和村庄卫生保洁等长效管理依赖大量的第三方服务,容易造成政府在干、群众在看的弊端,在付出数量巨大的资金的同时也影响了群众的积极参与。上述我市和美乡村建设、养护、考核评价机制上问题的存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市和美乡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和常态化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时明确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哗众取宠;坚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因此我们要把为民造福作为和美乡村建设最重要的政绩,既要做看得见、摸得者的“显绩”,更要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坚决防止违反客观规律大干快上、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际成效。具体来说:
(一)要在整治目标定位上更精准。和美乡村建设是补短板的工作,地方政府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为此要切实摒弃当前一些地区采取高成本、精致化的和美乡村建设和搞“盆景式”建设的目标定位。应当充分考虑各地农村实际和认识到和美乡村建设长期性、基础性、群众性的基本特征,在政策执行中强调因地制宜,解决乡村最迫切、最突出的问题。如当前农村环境最突出的是脏乱差和农村辅助用房乱建乱搭等问题,因此要将加强农村卫生保洁、消灭农村黑臭水体和规范农村辅助用房建设等方面作为工作重点,而不是追求高标准建设农村道路和统一农村房屋出新刷白和满村开展墙面绘画等重观赏性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到地方的财政能力尤其是村级财力和农民的接纳程度,标准不宜定得太高,步子不宜迈得太大,更不能急功近利。
(二)要在监督考核上更合理。要通过减少各类“顶格化”、“一刀切”的考核指标,防止各类指标定得过细过死。要赋予基层一定的裁量权,提高政策执行的因地制宜能力。与此同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检查监督标准可适当放宽,应当以检查政策执行的总体情况为核心,避免找漏洞、找问题的督查考核导向,以减轻基层干部的工作负担等方式来进一步合理化考核问责机制。
(三)在建设模式上要更多元。为了切实降低政府公共财政的负担压力,要避免对第三方购买服务的过度依赖,建立多主体参与的低成本和美乡村建设模式。一是要激发村集体与村民的广泛参与,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提高村级组织的动员能力,从而分担政府压力,降低和美乡村建设和管护成本。二是要在有效监督的基础上,部分小微项目可由村集体和村民承接,从而降低资源损耗,激发村集体和村民的积极性。如一些地方通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解决本村的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日常工作,一方面解决相关事项由第三方承担而造成费用高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村集体和村民增加收入。
(四)在整治工作主体上要更接地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贯彻群众路线,激活村级组织和村民的主体角色,鼓励村民自主建设美好家园。地方政府应当积极下沉基层,通过召开村民会议、走访群众等方式,充分征求村民意见;要厘清政府与村民的责任边界,区分公共责任与社会责任。对私人领域的整治与提升性建设应当强调村民的自身责任,政府主要以引导与激励为主;要开展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真正转变农民的习惯与思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不同于一般的治理,必须依靠农民行为习惯的改变,才能真正取得长期性的效果。因此要做实群众工作,真正动员村民参与到美好家园的建设中。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
| 协办 | 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29 17:10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058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苏州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稳步推进我市和美乡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苏州坚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批示精神,对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指示要求,对标“宜居”“宜业”“和美”丰富内涵,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建设行动。全市农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乡村建设发展呈现“三多一少”的特点。一是农房翻建多了。随着农村道路、污水处理、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民群众对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也愈发强烈,昆山市、太仓市农村住房翻建率均超70%,乡村整体风貌进一步提升。二是年轻人返乡多了。环境整治扭转了群众多年来农村脏乱差的印象,环境美了、道路通了、停车便利了,子女更愿意回乡下过周末了。同时,也吸引了一大批青年人选择回乡创业就业,城乡融合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三是农民收入多了。良好的环境为乡村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乡村休闲旅游、民宿、餐饮、文创等新业态赋能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带来了“美丽经济”,促进了强村富民。四是干群矛盾少了。环境改善顺应了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增进了民生福祉,越来越多的村民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美丽菜园”建设中来,体现了“人改变环境,环境影响人”的初步成效。各级干部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来了农村居民实实在在的“幸福指数”。 一、基本情况 从2011年起,苏州先后开展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2011~2013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提升三年行动”(2014~2016年)、特色田园乡村建设(2017年起)。2018年起,按照上级部署,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和五年提升行动(2021年至今)。坚持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积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补齐公共设施短板,2020年提前半年在全省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销号,先后实现两个“三连冠”:2019~2021年连续三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昆山市、太仓市、苏州市),2021~2023年连续三年位列中国农科院发布的《中国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报告》综合评分第一。太仓市、吴中区、吴江区先后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吴中区、吴江区、常熟市先后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二、主要做法 (一)构建了多方参与的投入机制。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必须在科学投入、多元投入上下功夫,推动行稳致远。一是夯实财政基础保障。积极申报国家级重点项目,长漾入选国家幸福河湖建设试点,获6701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021~2023年累计获得846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发各地;市级财政累计下达1.63亿元“消劣争优”奖补资金,每年安排约1.5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特色康居乡村(示范区)建设奖补。二是优化涉农金融服务。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参与建设,市级财政出资10亿元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已累计设立子基金29支,融资规模超137亿元。同时,积极发展多元化金融产品,比如,农业银行大力助推苏州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支持贷款余额超300亿元,创新推出支持农民住房翻建项目,目前已支持超1150户、投放3.2亿元。三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据统计,目前已建成命名的127个市级特色精品乡村建设资金均以各级政府财政资金为主(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占比25.9%,镇级投资占比57.3%,),社会资本投资占比6%(仅计算建设投资,不含后续引入),村级投资占比10.8%。与国内乡村振兴头部企业蓝城集团合作,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打造“曲水善湾”项目,引入3.3亿元社会资本和专业团队,参与村庄建设,同时激发“造血”能力,带动强村富民。 (二)构建了协同并进的建设机制。坚持全域覆盖,聚焦薄弱环节,补强短板,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和人居环境舒适度。一是突出农民主体地位。牢固树立乡村为农民而建的思想,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优先解决好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的问题,注重补短补软,坚持节约优先,以解决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持续改善村庄环境、完善基础设施,着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发挥规划带动作用。目前,全市已实现需要编制规划的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坚持走符合乡村实际的路子,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和村庄环境,以“微介入”手法盘活村庄,优选本土材料,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在全省首创《苏州乡村设计导则》,推行规划师、设计师、工程师“一村三师”驻村服务,陪伴式、全过程地指导乡村建设,提升建设品质。三是聚焦民生项目建设。健全市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库,以普惠性、基础性、功能性民生建设为重点,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提升,持续改善农村住房条件,进一步提靓建设成色、放大工作成效,促进乡村全面进步,美丽乡村建设连续9年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 (三)构建了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立足村域村情,因地制宜,统筹谋划,做到“整”有章法、“分”有活力,推进整治提升工作落地见效。一是打通部门界限。为解决以往乡村建设中普遍存在的“九龙治水”、标准不统一、资源不集聚的难题,苏州创新工作体系,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为统领,打通“农口”和“建设口”联结通道,按照特色精品、特色康居、特色宜居3类标准,对全市所有自然村分类分级开展建设。二是构建网络体系。有机融合各条线业务,联动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四园一景”建设等工作,同时积极引导农民发挥主体作用,参与房前屋后和公共空间治理,形成最大工作合力。三是推动长效管护。落实问题“发现—反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全面压实责任,确保问题逐一销号。系统总结并积极推广常熟市“五治融合”长效管理模式,深入开展“一户四照”“门前三包”责任制,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动性和参与度。 三、下一步打算 正如提案中指出的,当前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动和美乡村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堵点,如建设投入过大、标准过高、内容泛化,检查考核方式存在一些偏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费用支出较多,长效管护机制还未真正形成,需要优化提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坚持“积极稳妥、先立后破、化繁为简、真改实改”的原则,在持续保持力度不松、成效不减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减轻基层负担。以减轻基层负担为导向,多次开展基层调研,听取县、镇、村各级干部及农民群众意见。修订完善《全市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长效管护专项评价标准》,评价指标从34条优化为18条,切实回应基层关切,推动评价指标更加科学合理。指导各地优化考核指标制定,推动各地取消“红黑榜”排名制,各地根据村庄基础条件设置“达标线”,开展分层分类评价,防止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二是优化协同推进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市人居办(市农业农村局)和市长效办(市城管局)考核检查整合归并,逐步转入常态长效。每季度市人居办和长效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以“四不两直”形式开展随机抽查,检查过程请县(市)区派员监督,不允许镇村两级陪同。同步推动县(市)区进一步整合各部门检查考核工作,力争做到一套标准、一本底册,综合查一次。对问题回潮严重的地方定向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确保整治成效能保持、可持续。 三是优化运营管理机制,促进降本增效。深化农村发展集成改革,推动各地严格落实村级组织“三张清单”,进一步厘清村级职能和责任边界,推动权责统一。鼓励一个行政村或多个行政村联合成立物业公司、劳务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承接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项目。探索建立村级统筹实施,政府适当补助的能负担、可持续的保障机制,减轻村级支出负担。引导发挥好“五老”队伍等力量,研究制定“五治融合”政策意见,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动性和参与度,推动“干部干群众看”向“干部群众一起干”转变。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姓名:张炯 联 系 电话:652532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