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关于加强护工行业规范管理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谢剑峰 | 建 议 号: | 203 |
标 题: | 关于加强护工行业规范管理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医疗机构的护理工作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就医感受。当前,许多家庭特别是双职工独生子女家庭都面临老人住院却无人照顾的困境。提高护工服务能力和覆盖面已经成为关系千家万户生活和谐的民生问题。据统计,目前苏州市户籍老年人口已达183万人,而全市共有护工人数只有6000多人,根本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调研发现,目前苏州市护工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存在以下三方面工作短板。
(一)、护工队伍管理不够规范。护工行业是伴随着城市发展产生的新行业,虽然社会需求量急剧增加,但是依然没有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准入门槛、收费标准,没有形成规范的市场秩序。医院与护工之间没有雇用关系,家属一般通过第三方管理公司寻找护工对住院病人给予照顾护理,医院的制度对护工没有约束力。由于缺乏有效管理,一些护工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容易引发陪护事故,带来医疗安全隐患。
(二)、服务质量没有保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医院护工绝大部分来自近郊及农村,很多都是年龄偏大且文化程度偏低的进城务工者。中介公司对此类人员作为护工的筛选门槛极低,基本没有任何硬性要求,只要能吃苦耐劳就行。因此,大部分护工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相应护理知识,容易出现操作不规范、照护失误等问题,导致不良后果。有些护工根据病人家属探望频次差别化对待病人,更有少数护工向病人及其家属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影响病人的康复治疗以及行业声誉。
(三)、收费缺乏统一标准。护工工资缺乏统一标准,一般情况下都是与病人家属临时协商确定,目前没有较为公平合理的行业指导价作为参考。一些患者反映,“一对一”护工费250-300元,还要包两顿饭。病人家属与护工之间一般都不签订用工合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一些护工拉帮结派哄抬价格,有的则额外要求增加小费。因此,一旦护工和病人及其家属发生矛盾,很难依据相关标准或合同妥善解决。 当前,我市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低质量的护工服务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建议政府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加快推进护工行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做出总体规划、有序推进。
(一)、制定护工行业管理政策,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一是制定出台规范的护工行业管理政策。对现有各服务公司进行资质审核,颁发从业资格证,并建立严格的入市机制,对注册资金、服务项目、从业经验、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判,向合格的公司颁发相关资格证。对口碑信誉良好的服务公司给予政策支持,打造行业品牌,助力其规范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打造行业标杆。二是制定护工行业规则。对护工的护理项目、日常管理、护工和雇主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进行有效约束。根据城市的经济水平合理制定护工劳动报酬指导价格,将护工分为专业护理、普通护理等级别,根据不同的级别制定相应的劳动报酬。三是加强护工服务公司监管,督促护工服务公司与护工、患者分别签订合同,维护三方合法权益,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二)、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护工专业素质。一是加强护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逐步提高护工队伍专业素质。加强与相关职业院校合作,建立专业培训机构,组建专业化的师资队伍,将专业护理、人文关怀、个人健康、药理知识和法律知识等纳入培训内容,提高护工队伍的专业水平。二是细分护工培训种类。将护工专业分为“专业护理类”和“日常护理类”,设立实训基地,将护工培训做细、做专,将护工团队的整体素质及专业技能形成质的提升。三是加强护工专业技能等级培训及职业水平认定,促进护工职业化发展。
(三)、制定护工行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护工行业健康发展。一是不断创新护工行业发展模式,针对五险一金、工作时间、最低工资标准等方面,完善对于护工行业的社会保障。二是将护工费纳入医保范畴。三是通过护工协会、互联网app等渠道,对护工服务行业公司做定期评价公布,建立健全护工行业的激励机制。同时,加强护工行业的社会认可度宣传,让护工和医生一样感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尊重,推动护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协办 |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31 16:25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详见附件。 | ||
| 苏卫健办复〔2024〕135号-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3号提案的答复.pdf | |||
| 135.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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