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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关于成立苏州太湖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建 议 人:
孙春华
建 议 号:
322

标 题:

关于成立苏州太湖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议

建议内容:
  太湖作为长江流域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太湖水的治理不仅是习总书记关心的话题,也是太湖水域各级政府和老百姓关心的大事。太湖水质的好坏不仅与上游水有关,更与陆地上所涵盖的森林、草原、沙滩、湿地、湖泊等多样化的生态系统有极大的关系。苏州太湖水域流经虎丘区、吴中区、吴江区,各区对太湖水的治理都非常重视,但缺乏对周边“山林湖田水草沙”的综合治理,缺失“水岸联动、统筹管理、统一调度”。

  为更好地贯彻习总书记“绿色发展”的理念,加强对太湖水岸“山林湖田水草沙”的统一监测、调度、管理、修复和治理,更快更好地改善太湖水质,建设好太湖水域苏州段整体生态环境,建议成立苏州太湖国家森林公园。

  (一)规划苏州太湖国家森林公园范围   成立专家委员会,广泛征求民间意见,加强前期的调研,对拟成立的国家森林公园进行科学规划。建议所成立的公园从苏州西北角的北望亭开始沿G321高架进入中环西路、直下至宝带西路折向往东至友新快速路、再沿南向友新快速路、穿太湖苏州湾大桥进入苏州湾。(详附图中红线左面及左下部)   经估算所成立的公园陆地面积约为900平方公里,太湖水域面积约为1600平方公里,有优美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自然景观、历史及人文资源。   (二)尽快成立苏州太湖国家森林公园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所成立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筹备工作。建议由苏州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办、发改局、林业局、旅游局、文物保护单位、财务局及宣传单位、相关区的对口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广泛征集苏州太湖国家森林公园的主题口号。苏州太湖国家森林公园的建立,将把碎片化的苏州环太湖各自旅游品牌和景点及管理“整合”成一个统一的对外品牌,有利于统一“申遗”和对外统一宣传、对内统一管理,因此,建议向社会广泛征集体现公园成立宗旨的主题口号,将其树立为苏州乃至整个环太湖生态旅游的品牌。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协办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31 17:45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次会议

322号提案的答复

 

孙春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成立苏州太湖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苏州环太湖地区山水资源众多,其中山体资源占全市90%,并延伸出望虞河、浒光运河、胥江等多条生态廊道。目前,苏州沿太湖地区严格划定了生态安全边界,1700平方公里太湖水域及其周边东山、西山、穹窿山、天平山等水源涵养重要区域,都已划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执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环太湖地区拥有较为完善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分布有太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东吴国家森林公园、太湖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并根据各类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保护地体系统领下,统筹推进森林公园建设和保护,不断增强环太湖地区生态系统功能。

一是推进森林公园规划编制。印发《关于做好省级及以上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管理》,召开省级及以上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指导各森林公园根据实际现状,编制上报西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完成全部9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文本编制并正按程序逐级报批,规划获批后将为森林公园长久有序健康发展提供规划保障。

二是强化森林公园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对森林公园开展常规检查。结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绿盾行动等专项工作,组织属地自查自纠,采用属地自查+市级抽查方式对公园进行监督,杜绝违法行为。组织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变化图斑自查整改工作,通过核对档案资料、实地验证等方法对变化图斑开展调查,完成上级下发438个疑似变化图斑核实,全面掌握图斑变化原因,积极落实整改。

三是规范森林公园建设经营。督促指导各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机构改革完善内部机制;加强对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实施情况、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履职情况以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总体规划批准前,不得在森林公园内新建永久性建筑、构筑物等人工设施,推动全市森林公园高质量发展。指导各森林公园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营资金,做到规划引领,分步实施。

四是开展保护地整合优化。2023年,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以及保护从严、级别从高、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的原则,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工作。整合优化后保留森林公园3个,分别为东吴国家森林公园、江苏大阳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吴江桃源省级森林公园,其余6个森林公园分别整合至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类型。

收到提案后,我局组织召开座谈会,专门赴吴中区、高新区开展实地调研,听取森林公园管理情况汇报,研究环太湖区域建立森林公园的现实条件。我们认为加强环太湖地区水岸联动、统筹管理、统一调度对太湖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要求,环太湖区域已经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重复设立苏州太湖国家森林公园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可能存在冲突。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续工作,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提高建设管理能力,着力构建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长效管理体系。二是加大森林公园监管力度。督促指导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报批工作,推动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构,定期开展森林公园变化图斑遥感监测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森林公园范围内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工作的管理。三是实现森林资源量质并举。持续开展环太湖区域森林资源监测评价,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提供理论支撑。推进环太湖地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改善环太湖地区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坚持绿化与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相结合,在尊重生态系统自然演替规律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珍贵树种和彩色观赏植物,优化森林风景资源,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诗境画意。

感谢您对苏州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2024520

 

 

  人:朱高栎

联系电话:65214999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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