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关于加强维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市民进 | 建 议 号: | 091 |
标 题: | 关于加强维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下简称新业态劳动者)活跃在大街小巷,截止今年4月底的数据显示,目前在苏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约108.99万人,他们是习近平总书记心中“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守护者”。同时这也对传统的劳动关系认定、权益保障等提出了新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人社部等八部门也在2021年7月出台了《关于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2021年12月份江苏省出台了《关于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相继出台的政策正逐步推进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但在实践中其自身合法权益保障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 综合来说,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一)新业态下的双方劳动关系难以认定。如许多货车司机与物流货运平台几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没有紧密的管理关系,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可由货运司机自主决定,也可与多个平台建立关系,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货运,有时很难界定双方的用工性质,具有短期性、流动性和不稳定性。新业态下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很难根据传统劳动法律进行认定。企业与劳动者往往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以民事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以便规避和逃脱传统劳动法律监管。
(二)新业态下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由于新业态下劳动关系的不明确,导致了新业态劳动者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新业态劳动者的报酬普遍是与计件、工时或接单业务量挂钩,休息休假时是没有收入的,也没有最低工资保障。大量新业态从业人员无法进入职工社会保险体系,无法得到有效合法的保障。这不仅影响新业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而且影响新业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新业态下的劳动者归属感还不强烈。新业态下的劳动者通过互联网实现就业,同平台下的劳动者并没有合适的沟通交流时间,平台也没有与劳动者建立相互沟通的渠道,更没有固定的场所进行互相对话,新业态劳动者还与用工平台存在劳动报酬、合理休息、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矛盾问题,所以新业态下的劳动者很难找到职业认同感和城市归属感。这可能导致新业态劳动者成为社会治理的‘问题人’,给社会稳定带来一定隐患。
(四)新业态下的行业部门监管还不完善。一方面,劳动法律法规未与社会发展相匹配,新近出台相关的指导意见在地方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不到位等问题。另一方面,企业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等新技术的巧妙包装,使得违法用工、损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更加隐蔽,传统的现场检查等行政监管手段难以实现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的有效保障。此外,数字平台企业往往整合了多种业务,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职权,这都对当前政府部门行业监管和执法提出了巨大挑战。 (一)完善出台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政策。一是根据执行时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2021年制定《苏州市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平台企业在劳动权益保障上承担主体责任,更好保护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二是要切实执行好上级相关指导意见。针对苏州实际,制定我市实施意见,相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健全新形态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社会保险、职业伤害保障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共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权益。
(二)建立健全新业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现行的社会保险法是针对传统用工方式制定的,应尽快根据新业态用工的特点,一方面切实制定完善新业态下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如可试点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限制。另一方面也要根据新业态下用人单位的特点通过税收优惠、社保支付比例调整鼓励有关用人单位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既要防止牺牲新业态经济发展的“过度倾斜保护”,更要避免忽视从业者合法权益的“短期效益”。
(三)打造新业态劳动者的“和谐暖心之家”。加强对于新业态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建立健全各种奖励和困难人员的慰问和补助制度,定点安排设置“员工之家”“健康服务店”等服务阵地,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新业态劳动者的职业归属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助力苏州打造更有温度的宜居宜业宜创环境。
(四)建立科学、高效、协同的政府监管方式。将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纳入日常监管事项,相关执法机关应对新业态中的不合理用工现象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不断完善政府机关、工会、行业协会等主体的监督治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采取更多针对新业态特点的监管方式,减少处罚等“一刀切”式监管手段的使用,更多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强化引导平台用工企业自我规制和合规经营,推动实现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企业发展利益的平衡。
(五)提升解决新业态劳动纠纷争议能力。最高法可以通过出台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指导下级法院审理相关类型案件、统一全国法院的案件审理标准。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的新业态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如建立人民调解、劳动仲裁、行政裁决等多元劳动纠纷处理机制。推动企业内部建立多种形式的沟通对话机制,成立专门部门或者专门委员会,处置前移,尽早化解纠纷,降低劳动者和企业成本,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新业态用工的综合治理良好格局。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协办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邮政管理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总工会;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23 16:39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民进苏州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维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苏州市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27.93亿件,同比增长14.71%,业务收入累计完成277.82亿元,同比增长11.57%。快递业务量收稳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十。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许可快递企业66家,分公司178家,快递末端网点(含菜鸟驿站等公共服务站点)5000多个,智能快递柜一万多组。全市共有快递从业人员4万左右,其中三分之二以上为高中及以下学历,六成左右为全日制职工,其余为非全日制、劳务派遣或其他用工,80%以上为外省来苏人员,每年新招聘人员中有60%以上离职。全市共有网约车平台69家,取得网约车运输证车辆7.1万辆(市区5.66万辆),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的人员14.7万人;2023年,网约车日均订单量55万单。目前,苏州约有各级不同规模泛MCN机构600家,相关生态圈从业人员近10万。 二、工作开展及成效 (一)加强制度规范,强化权益保障。一是持续加强新业态领域劳动用工管理。市人社局始终坚持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并重,早在2021年8月就在全省率先出台《苏州市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试行)》,根据企业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方式的不同,从明确劳动用工形式,健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制度,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完善权益维护机制等方面,规范新业态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基本权益。对于网络约车、快递物流等涉及交通安全的新业态行业,要求企业设置强制休息规则,在当日累计工作四小时后,应积极鼓励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醒劳动者休息。建立新业态企业监管名录,排查新业态领域劳动用工风险和矛盾纠纷隐患,运用行政指导、警示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平台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依法规范用工。2023年先后对申通、中通等9家快递企业和“饿了么”“美团”等24家外卖承包商进行集体行政约谈。推广新业态企业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形态的协议样本,指导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倡导新业态企业及其合作商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在全市推行“码上沟通 助企解忧”扩面增效行动,指导平台企业建立内部线上沟通机制。全市推行“一窗式”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维权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净网行动”等,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2023年以来累计查处各类网约车与货车违法案件2000余件。但是目前,除个别网约车平台企业与从业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外,全国大部分网约车从业人员为自由职业者,工作时间自由、灵活,很难适用劳动关系法律规定,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求这类用工模式必须建立劳动关系。我们倡导平台企业与从业人员建立长期稳定的用工关系,同时,对于以灵活就业形式就业的新业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合法权益保障。二是健全完善新业态领域社会保险制度。市人社局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早在2021年9月起就放开新业态劳动者在就业登记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积极引导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比例在单位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一个百分点,鼓励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水平。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背景下,进一步厘清省、市、区三级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推动实现分工明确、衔接有序的分级联动监管。依托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实现信息系统、经办服务和风险防控相结合,探索人社与公安、民政和卫健部门间数据联动,逐步推广电子签章技术应用,防范各类虚报、冒领等骗保行为,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落实基层快递网点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机制,基层网点人员参保率超90%。三是持续推进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按照部、省统一部署,于2022年7月1日启动实施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为通过曹操出行、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货拉拉、快狗打车等七家试点平台注册并接单的就业人员实名参加职业伤害保障。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共作出确认职业伤害结论3368件,结算待遇人数1861人,支付待遇金额5860.33万元。四是深入开展新业态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全力打造“吴地工匠”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引领新业态劳动者立足本职,钻研求精,提高社会认同感。2023年,全市备案职业技能竞赛67场,其中涉及到新业态劳动者竞赛10场,涉及赛项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鼓励并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规定给予培训鉴定、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补贴政策,纳入人才统计、高技能人才表彰、政府奖励津贴等范围。截至2024年2月底,全市备案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17家,备案网约配送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1家。印发《苏州市邮政快递业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动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通过评估,成为全市首个快递员、快件处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快递员职业技能培训9457人次,1002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72人通过快递工程职称评审,6名快递员获“苏州市技术能手”称号。五是妥善处理新业态领域劳动争议。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认定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争议的情况,制定下发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系列工作指引。健全完善涉新业态“调裁审执”劳动保障维权一体化机制,实现涉新业态劳动者一站式维权。加强劳动仲裁与司法审判定期会商,定期研讨新业态领域的疑难复杂问题,促进苏州地区劳动审判、仲裁裁判规则和标准的统一。两年来,召开裁审衔接工作会议17次,梳理总结、专项研讨疑难复杂问题68个,联合发布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以及其他专业化社会组织和司法建议作用,多元化解涉新业态劳动争议。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成立苏州市快递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推动新就业形态行业、头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已指导成立全省首家MCN(网红经济运作)机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此外,市委网信办指导组建了苏州市MCN产业联盟,指导成立了今日头条和抖音创作者联盟、江南风原创音乐人联盟、音频内容创作者联盟、江南传统文化传播者联盟等四个下属二级联盟;市中院建立完善新就业形态民商事案件归口审理、专业化审判、全流程电子化标签管理机制;公安机关加大新业态行业违法犯罪的打击防范力度;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民事支持起诉等职能,全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一是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搭建新业态灵活就业线上参保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就业登记、养老保险参保、医疗保险参保、公积金开户、银行签约委托扣款、社保卡申领、工资发放全流程一站式服务。2021年10月起,灵活就业参保登记、停保登记等业务实现线上渠道办理。2022年6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实现“跨省通办”。2023年3月,创新开展“惠民生优服务”实事项目,推出职业伤害保障“一站式”服务,通过构建“一次申请受理、部门联动办理、结果内部反馈”的服务模式,为从业人员提供“一对一”的精准服务,职业伤害确认时间由24天缩短到7天左右。截至目前该制度已推广覆盖我市7家平台企业的30余万从业人员。二是进一步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实施百万“姑苏工匠”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每年发布紧缺技能人才目录,出台政府补贴性培训管理办法,将537个职业工种列入补贴目录,实行A、B、C阶梯化补贴标准。《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2024版)》中,将涉及新业态产业的快件处理员、物流服务师、互联网营销师等职业纳入,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职工个人根据岗位技能提升要求参加技能培训,取得《目录》内技师、高级技师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紧缺型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申请个人技能提升补贴。遴选社会优质机构加入就业技能培训行列,2023年承担我市就业技能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中涉及开设互联网营销师、全媒体运营师、快递员等新业态专业(工种)的共计32家。三是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实现县级市(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和零工市场全覆盖,定期举办现场招聘会,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公益性主题招聘活动。针对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定期短信推送相关就业援助信息。推广“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求职招聘”服务手段,为新就业形态等广大求职者提供各类岗位信息、投递简历、浏览网络招聘会、现场招聘会、直播招聘等精准、高效的求职招聘服务。四是进一步优化合规指导服务。联合市中院、市总工会共同出台《关于常态化开展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工作实施方案》,在昆山市、相城区、虎丘区陆续建立3个企业用工合规指引工作站。开展新业态企业合规用工“一对一”指导服务、“快递企业普法主题沙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益法律服务集中行动”等专项活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用工风险,切实维护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2023年合计服务规模新业态企业77户,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18335人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发放《新业态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口袋书》《新业态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手册》《致新业态企业的一封信》等资料,市交通运输局发布《苏州市网约车市场运营监测与入市风险提示》,公开网约车许可、市场运行、司机收入等情况,引导平台企业理性进出、司机合理选择就业。市邮政管理局每月开展快递员末端派费及罚款事项网上调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末端派费调整和考核罚款事项削减等工作,保持合理末端派费水平。市场监管局对本地第三方平台企业组织开展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专项评审,对外地第三方平台企业,加强政企协作和日常沟通交流,及时督促平台企业清理纠正不公平、不合理的电商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五是进一步优化关爱暖心服务。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开展“蜂聚海棠蓝盾护航”党建惠企活动,为快递企业推出劳动保障信誉单位培育指导、劳动用工管理联动处置、普法培训等6大惠企服务项目。联合市总工会开展“新春送暖,职保相伴”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冬季送温暖活动,普及职业伤害保障政策,并为新业态就业群体送去关怀和温暖。市总工会开展“苏工暖新行动”主题服务活动,为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送健康体检、送疗休养、送温暖、送清凉、送互助医疗保险等,惠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4.8万余人次。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以“致敬劳动者 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苏州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疗休养活动。市委网信办举办“海棠花红e企来,医路先锋健康行”党建助力关爱活动,为网络主播群体提供免费健康咨询、身体检查、颈肩推拿等特色服务,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女性开设HPV疫苗接种专场。 (三)延伸服务链条,改善用工环境。一是强化党建引领。联合市中院、市总工会党组织共同设立“劳企双保护”党建联盟,持续深化“党建惠企”专项行动,助力新业态健康发展。市邮政管理局成立了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市快递行业妇联,6个县级市(区)成立了快递行业党委,全市共打造党群服务阵地4164个、快递小哥青春接力站217个。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姑苏区、工业园区2个网格化货车司机流动党员党支部,建设党群服务站,组建品牌车队。市委两新工委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就业群体暖心工程的实施方案》,做实做细全市各级党组织对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的关爱凝聚工作。行业党工团组织定期开展主题党日、团日活动以及慰问、政策宣讲、免费体检、疗休养、暑托班等活动,围绕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等节日举办主题活动,提升组织凝聚力。二是强化工会组建。市总工会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建,印发《苏州市加强“八大员”工会建设专项奖补办法》,先后建立了苏州市保安行业、家庭服务行业、快递行业和货运行业等四个市级层面的工会联合会,补助建会资金共80万元,资助保安员、快递员、网约配送员三场行业技能竞赛共14万余元,并为获得竞赛第一名的职工申报苏州市五一劳动奖。在各县级市先后建立家政服务员工会、物流行业货车司机工会。先后在“饿了么”、T3、曹操等平台企业成立工会组织。成立了苏州市新就业形态行业工会联合会,并向下延伸至各市区。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区域、行业工会63家,会员5.4万余人。三是强化示范引领。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开展了苏州市第一届“最美快递员”评选表彰活动,2023年快递行业77人荣获五一劳动奖章、江苏好人、“最美交通人”等荣誉称号。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最美网约车司机”与“最美货车司机”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市场监管局开展“苏骑先锋”先进集体、“苏骑先锋”先进个人选树工作。四是强化服务保障。联合市总工会、苏州东吴人寿公司共建“暖新服务驿站”。市总工会联合东吴证券公司开展“美好家园”职工之家建设,积极构建“10分钟”工会服务圈,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户外劳动者驿站1019家,累计服务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主体的户外劳动者70余万人。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在火车站地区规范设置3个网约车上下客区,积极打造网约车司机驿站与货车司机驿站。市场监管局集聚各方资源,打造“苏骑先锋”三级驿站体系。五是强化协同联动。2023年,联合团市委等出台“暖新十二条”,联合市中院、市总工会等八部门共同签订《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从依法支持规范用工、健全权益保障制度、强化协商和解机制、健全联动工作体系、提升权益保障能力等五大方面16项内容开展合作,联合建立新就业形态用工综合治理体系。会同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做好苏州市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苏州实际从形成合理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加强快递员职业安全保障等12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各部门责任,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联合法院、工会、司法局、工商联等部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全面运行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将涉新业态劳动争议纳入联合调处中心,从早从小快速化解争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保障。联合市总工会等部门合力推动新业态劳动关系三方协调组织建设,大力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结合实际,探索出台快递行业、网络送餐平台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服务指引,促进平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二)提升治理质效。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新业态行业集体协商建制领域,推动外卖送餐、网约车等新业态行业、平台企业以及与平台企业合作用工的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三)优化服务保障。推进落实《苏州市邮政快递业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不断优化新业态灵活就业线上参保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更多复杂化的业务纳入“一站式”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平台企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 (四)发挥主导力量。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量,加强行业规制和引导。加强与工会、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联动,合力维护好新业态劳动者基本权益。 民进苏州市委,贵单位的宝贵建议,进一步拓宽了我们完善和创新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的工作思路,我们将充分汲取并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最后,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市维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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