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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关于发挥水文化影响,擦亮古城名片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 浏览
建 议 人:
承创
建 议 号:
237

标 题:

关于发挥水文化影响,擦亮古城名片的建议

建议内容:
  苏州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因水而美、因水而名,是我国河流最多的城市。境内拥有河流21084条,河流总长度1457公里,水域面积达到42.52%。其中,古城区河道总长35公里,桥梁170多座(70座古桥梁),古驳岸22处,古井639口。近年来我市水质得到了很好的治理,水质越来越清澈,同时,新一轮城市更新对水文化、水资源、水空间的保护及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水治理成果、水文化历史的宣传有待加强。平四路与人民路交界处有个“印象苏州水文化馆”,是苏州首个以水文化为主题的展示馆,结合环古城健身步道提升工程建设,将平门泵房改造而成,是省级水情教育基地,于2021年“322世界水日”开馆,但是极少有人知道这里免费参观。进馆后没有讲解,《苏郡城河三横四直图说》碑和《奉宪勒石永禁虎丘染坊碑记》两块极其重要的石碑边没有设置展品介绍。又如,古城干道水系自古就有“三横四直”的说法,但若问到苏州百姓究竟是指哪三横哪四直,能说清楚的极少。古城内主线桥虽有二维码名片,内容却都是桥梁类型和养护等基本数据,没有来源典故等文化类介绍。   (二)水文化精华、水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待提升。   1.古城内还有不少断头河尚未打通,第二直河也早已是名存实亡,这些消失的河流不仅影响到“三横四直”历史骨干水系格局的整体性展示,也影响到苏州内河水系流通以及滨水空间的修复利用。   2.我市对于水源水质保护条例颁布了不少,但是水文化、水空间保护利用方面的条例规划还在起步阶段,还有很多空白待填补。最新出台的《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也只涉及山塘河、胥江、上塘河、平江河、环城河、古运河、江南运河等世界文化遗产河道。   3.古城内外河道沿线还能见到一些与天堂苏州美丽画卷不太和谐的画面。如驳岸、码头、石阶、埠头陈旧破败,两岸水巷或街道冷清萧索缺乏生机与活力,水陆通道和传统公共空间或被隔断或现荒废。四是百姓亲水诉求日渐强烈,渴望利用古城河道缓解交通拥堵、方便原住居民出行等。   

  (一)推进文化宣传,加强群众性普及推广   1.完善河道、桥梁、水井情况介绍。对古城河道及主要桥梁全部加添名称标牌及二维码名片,其内容除了河道名称及起点终点、长度和宽度,还应有在城市水道图上的位置展示、历史变迁及相关事件,桥梁、水井除了标注名称外,也要配上相关数据及其前世今生。已立有名称标牌的继续对照完善,并全部增补上二维码名片。每一个标牌都是一张苏州的文化名片,既体现出古城人民对水文化的珍视和尊重,也方便市民游客随时随地了解、学习苏州水文化。   2.推进我市水文化信息的开放共享。公布苏州水文献资料、水文化遗存、水文化教育场所清单,方便市民和游客了解参观;扩大《苏州水》《满城活水》等当代本土“水”文学精品的社会影响力,激发广大市民对苏州水文化的关注和热爱。   3.持续推进“东方水城”品牌文化建设。举办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活动弘扬苏州水文化,讲好苏州水故事。比如:借助与水文化相关的节日、节气持续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邀请作家、艺术家创作出更多水文化精品;丰富“我的天堂我的水”主题活动内容,在征文绘画之外,增加摄影、诗文朗诵、文创设计征集等系列项目,并面向全国、全世界发出活动邀请,吸引更多人来关心、关注、关爱苏州水,促进各地区间水文化的传播与交流。   4.增加线上线下的寓教于乐水文化活动。比如:把水务遗迹、水文化馆、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生态湿地等的参观研学列入“苏州人游苏州”线路中,安排全程免费讲解;在苏周到或支付宝上开设河道、古桥、古井、水工遗存的认领保护和打卡签到;以《平江图》或《苏郡城河三横四直图碑》为指南,发起找回“走散的河流”活动等等,加深群众对水文化水历史的感性认知。   (二)夯实水文化根基,挖掘古为今用的潜力   1.加大立法保障,填补古城水文化研究与建设、水空间保护及利用方面的专项性法规条例的空白。   2.治理断头河,畅通水循环;恢复历史河道,再现“三横四直”的历史骨干水系格局。   3.加强重点河段驳岸的巡检修缮,清洁水陆通道和水域空间视线走廊。丰富环城河健身步道的文化内涵,提升滨水空间的服务配套及互动体验。   4.加强文献史料的分析梳理,组织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志愿团队开展“阅读苏州水文化经典、走读苏州水河道长廊”活动。对古城历史河道、古桥、古井、水工遗存展开全面普查和实地踏勘,做好文本、图片及影像记载,编辑出版《苏州水文化》系列丛书,让古城的每一条河、每一座桥都成为苏州故事讲述者,苏式生活的代言人。结合古城保护与更新,发掘历史河道及滨水空间在城市双修中的动能和潜力。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水务局
协办苏州市民政局;姑苏区政府;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07 15:03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详见附件
(一)做好水文化保护,建立水文化遗产清单 为收集、抢救、保护好苏州水文化遗产,2017年完成了苏州水文化遗产“家底”首次摸底调查,依据《江苏省水文化遗产调查分类分级目录》筛选,形成水文化遗产调查数据库,既包括1950年前修建的堤坝、桥梁等水利工程,也包括与水文化有关的古井、碑刻等遗迹,苏州市级范围内的工程建筑类水文化遗产年代最远可追溯到春秋时期。根据调查,苏州水文化遗产数量全省最多,达2224处,占全省的42%。近期,又以《苏州水务志》《苏州水利史》编纂为契机,对苏州闸站、圩堰、纤道、古桥、古井等水文化遗产资源再次进行梳理。 (二)做好水文化利用,推进水文化阵地建设 以水利工程为依托,采取“工程+文化”等形式,以水利风景区、水情教育基地、展览馆、水文化主题公园等为载体,提升水利工程文化内涵。2017年,围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实施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贯通126.4公里健身步道,助力“运河十景”焕发生机。2023年,以太湖流域“塘浦圩田”文化遗产为主题的治水科普园开园,望虞河水情教育馆、黄花泾节水教育基地建成投用,白茆闸遗址公园获评首批省级水利遗产。现苏州共有胥·浦·塘水利风景区等国家级水利风景区6个,昆山市巴城湖水利风景区等省级水利风景区10个,6个国家级、8个省级湿地公园,10余家苏州市级节水教育基地。 (三)做好水文化弘扬,丰富水文化宣教形式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四篇水文章”为主题,举办“我的天堂我的水”征文活动13届,利用水务公众号、“两微一端”等媒体和500余名“水讲堂”青年志愿者宣传水知识、水文化。2022年,结合吴文化、运河文化、江南文化等元素,研究水对社会生产生活和人文价值取向的影响,出版《苏州水文化概论》。2023年,实施“江南文化”品牌建设专项任务,组织编撰《苏州水文化地图》。此外,市文广旅局以古城区水文化遗产为核心,开展了虎丘云岩寺塔、宝带桥、瑞光塔等水文化遗产点的三维可视化激光扫描建模,实现水利遗产全方位监测记录;建立“大运河(苏州段)遗产展示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运用声光电等科技手段展示大运河(苏州段)的历史文化内涵,实现观众与古老运河文化的对话;对环城河文化资源进行梳理研究,遴选29处文物遗迹设立了文化标识牌;成立苏州大运河遗产监测管理中心,建立大运河苏州段遗产监测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四)加强生态修复体系,为城区水环境提供生态保障 以河长制为抓手,推进水污染防治,系统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通过整治、清淤、拓宽等措施,不断恢复古城水系,历史河道中张家巷河恢复贯通并通水,古城主干框架逐步恢复为“三横三直一环”,总长约35公里;山塘河、环城河入选苏州市幸福河湖案例汇编《共建幸福河湖 共享水美苏州》;九曲港尾水湿地利用、青山绿水浜水质提升、中张家巷河河道恢复工程等项目入选苏州市消劣争优典型案例集。通过实施苏州城市中心区防洪大包围、自流活水工程、城市中心区清水工程(清淤贯通、控源截污、生态净水),持续提升古城河道水质,河道水质稳定维持在Ⅲ类左右。 (五)健全涉水法律法规,为水文化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工作。经多次专题研究讨论,先后制定出台《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苏州市供水条例》,修订《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苏州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条例》。同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依托“苏州水务”公众号连载“张大伯学水法”系列漫画,发布水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借助公共交通与户外媒体播放节水护河公益动画,广泛普及水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河湖长制改革成效、城乡污水治理和城市排水防涝等重点工作。
苏市水务议案复〔2024〕21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答复.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