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关于推进苏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市致公党 | 建 议 号: | 121 |
标 题: | 关于推进苏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速,慢性病患者不断增多,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医疗资源分布失衡等难题逐步凸显。在此基础上,国家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并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苏州市作为国家医改的试点城市,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开展。
2022年度,苏州市共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7家,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有151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了9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076家。2023年上半年全市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为40.68%,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1.09%),环比签约率上升了13.66%;2023年上半年全市重点人群签约率为73.06%,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3.90%)。目前全市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589个、家庭医生工作室507个,1322名专科医生参与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较2022年增加了187人。但家庭医生总人数减少了579人。 (一)服务内容个性化不足,社保价格差异化不够,居民获得感不强。
2020年苏州市卫建委印发的《苏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中明确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本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没有明显的差异,居民获得感不高。
此外,自2018年《关于苏州市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苏价费字〔2018〕153号)发布后,家庭医生签约由原来的免费服务转变为个人负担36元。2021年后,苏州社保基金支付在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之间没有支付比例差别;在没有感受到服务扩容的基础上,居民对签约改持谨慎态度。
目前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主要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家庭医生对辖区居民进行宣传,相关主管部门围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相对缺乏。这种方式不仅增加了全科医生工作量,也不容易受到居民的认可和接受。居民总体对家庭医生知晓率较低,对家庭医生的定位和服务内容知之甚少。
(二)分级诊疗单向化,信息化手段停滞,数字赋能转化率低。
苏州市区内三级医疗资源非常丰富、交通便利,居民习惯于不分大病小病、急病慢病直接前往三级医院接受诊疗。同时,现阶段双向转诊平台功能尚未健全。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入上级医疗机构(上转)的功能已经实现,但是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转)的功能还未完善,分层诊疗仍需进一步优化。
目前苏州的社保基金尚无移动支付功能,只能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支付。而家庭医生的上门服务项目中多为医疗操作行为,包括肌肉注射、换药、抽血等,有上门服务需求的居民往往是行动不便人群。在实际工作中,先付费后上门可能会涉及因现场判断增加医疗服务项目;先上门后付费又涉及无法现场及时支付等诸多问题。对家庭医生开展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家庭医生队伍人员储备不足,专业化程度低。
家庭医生队伍人员尚且不足。截止22年底全市全科医生5584人,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4.32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数(含门诊部、诊所等)4.19万人,每万服务人口拥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32.48人,低于全省36.17人的平均水平。家庭医生人员总量存在缺口,普遍存在“招不来、下不去、留不住”问题。
上级医院“虹吸效应”明显,高素质的医护人员不断向上级医疗机构流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与上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相比,总体学历较低,缺乏诊断和治疗常见病所需的知识和技能,难以根据签约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服务人员数量不足和质量不高的问题,制约了家庭医生服务能力。 (一)加快服务扩容升级,撬动社保价格杠杆,增加居民获得感。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辖区内居民特点,合理运用辖区内资源推出个性化服务包。围绕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服务需求,以及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需求开展“点单式”个性化签约服务。
在医保支付领域,加大社保政策支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建议社保部门通过社保基金对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设置支付比例差异,保障力度向基层首诊倾斜。对于居民非急诊就医项目,提供基层首诊优惠。进一步提高社区病人的医保报销比例,拉开社区与医院看病报销差距。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逐步实现“基层首诊、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目标。
由政府牵头充分动员各方力量、利用各种信息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媒体宣传,号召高校(尤其是医学卫生类院校)通过社会服务的形式向各个社区展开宣传,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头签约等。让居民充分了解家庭医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涵,发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典型案例,以点带面、发挥正面示范引导作用。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二)完善医联体合作机制,健全信息化平台,深入推进分级诊疗。
落实好《关于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卫基层〔2022〕9号)优先预约转诊方案。建议由家庭医生负责评估和安排签约居民的分诊转诊需求。上级医院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住院床位等医疗资源,提前开放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探索将一定比例的检验检查服务、住院床位提前开放给家庭医生预约使用。鼓励居民急症在大医院治疗,病情稳定回社区作后续治疗。在医联体内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能范围,建立适当的绩效考核方案,形成风险共同承担、收益共同分享的合作机制。
加快启动移动支付。建议在充分考虑患者需求,细致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加快完善移动支付路径,尽早开通移动支付。在满足患者需求的同时,提高家庭医生服务效率。完善信息化平台的双向转诊功能。使患者不仅急性期时能从基层医疗机构转入上级医疗机构,进入慢性期以后也能由上级医疗机构再转入原本的基层医疗机构。达成“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目标。
(三)推动“引凤工程”,发挥“龙头作用”,为人才队伍提质增量。
持续补充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卫生人才。按照“增加总量、改善结构、提高能力”的目标,注重引进,强化培训,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全方位、多层面吸收和培训各类卫生人才充实家庭医生队伍;优化招考方案,鼓励高校增加“定向生”培养名额;推进人才政策,支持院方积极“引凤招才”;探索奖励绩效方案,努力把医生“留下来”。切实解决家庭医生人员不足的问题。
积极发挥医联体“龙头作用”,充分利用专家辐射资源,提升家庭医生队伍水平。落实好《关于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卫基层〔2022〕9号)提到的“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机构执业,登记在册成为家庭医生”和《江苏省基层服务条例》中“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全科医生作为家庭医生或者加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签约、诊疗等服务。”的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医联体专家进入家庭医生队伍,推动家庭医生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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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协办 |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23 15:03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详见附件。 | ||
| 苏卫健办复〔2024〕85号-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pdf | |||
| 85.docx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