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之家 >履职建言
300.关于推进社区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建 议 人:
王冬青
建 议 号:
300

标 题:

关于推进社区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建议

建议内容:
  社区法律顾问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我市各基层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部署,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逐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基本实现各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各地乡镇、街道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模式、拓展法律服务等工作方式,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初步回应了辖区居民和法治治理的法律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当前,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虽然已经实现了社区全覆盖,并且初步效果明显,但在实践工作中仍然遇到一些实际问题,影响了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实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整体水平参差不齐。   社区法律顾问队伍中现场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多为新执业的青年律师,法律实践经验、生活经验均有所欠缺,虽然青年律师富有精力且充满热情,但是基层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通常都比较繁杂琐碎,需要法律实践加上丰富的生活经验调和处理,对工作的方式方法要求较高,年轻律师缺乏相关工作经历和生活阅历,虽可以提供法律理论支持,但有时难以为居民提供妥善的处理方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服务实效。   (二)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度不深。   大部分社区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服务目前仅停留在每月到社区提供1-2次法律服务的层面,而服务内容多为现场被动接受咨询。另有部分社区法律顾问每季度提供一次法律讲座,与被动提供法律咨询相比,成效显著。但是相关服务职能依旧侧重于事务性的个案处理,对于社区事务本身提供法律指导、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设等工作,目前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度并不深,尚未形成制度化。   (三)经费保障有待加强。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本质上是政府通过向法律工作者购买服务,向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现阶段虽然社区法律顾问能获得一定金额的补助,但总体有限,法律顾问工作待遇偏低,考核标准高,仅依靠律师对社区服务的工作热情难以保持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也难以吸引高水平资深律师花费较多精力投入社区法律服务工作。   

  为使社区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进一步升级为“有效覆盖”,更好地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效能,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严把社区法律顾问的质量关。   在吸收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人员时,可对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执业年限进行规定,或对律师工作经历进行规定,保证有能力、有阅历的律师加入到社区法律顾问的队伍中;   在对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人员进行考核时,通过完善考核制度,对投诉严重、并查实确属不称职的社区法律顾问要予以撤职、更换,倒逼服务人员积极主动提升自身服务水平。   (二)加强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深度。   由于目前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主要集中在个案咨询,对社区依法治理参与度不深,建议社区在工作中主动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社区治理,并且积极鼓励社区法律顾问变“被动接受咨询”为“主动出击”,具体建议如下:   1.社区居委会在召开相关内部会议讨论小区治理或处理相关居民间的矛盾时主动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列席相关会议并听取法律顾问建议;   2.通过沟通协调,请社区法律顾问加入相关业主微信群,当居民之间,或居民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发生矛盾时,能够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矛盾;   3.建立微信公众号,并鼓励社区法律顾问就法律及社区治理方面的内容进行投稿,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居民法治理念。   (三)落实经费、强化保障。   1.增强经费投入,调动法律顾问工作的积极性,以吸引优秀律师加入到社区法律顾问的队伍中来,并将优秀律师留在社区法律顾问的队伍中;   2.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等鼓励律师事务所支持所内律师开展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对于大力支持所内律师开展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或者社区顾问工作成绩突出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通报表扬或在评选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时给予政策扶持。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司法局
协办苏州市民政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24 16:47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300号提案的答复

 

王冬青委员

经研究,现对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有效覆盖的建议》提案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近年来,市司法局以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和精准化的重要举措,在基本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覆盖有效覆盖2015年,我局深入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我市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经费保障、服务事项和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2020年,在全市开展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巩固提升行动,出台了《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服务人员信息在12348法网公示,村(居)民对法律顾问服务的知晓率、满意率不断提升。目前,全市共1476名律师和17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216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2023年,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普法宣传1.16万场次,举办法治讲座8600场次,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指引6.3万件次,参与纠纷调解1.27万件次,在村(居)民家门口提供了专业、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我们感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基层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聘任管理、经费保障和服务质效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健全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势在必行。结合您的建议,今年我们把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

一、严格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严格实施选聘,确保服务力量专业。指导各地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协议书(指导文本)》,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和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履行方式。一是严格资质要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连续执业一年以上且近一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鼓励各地对专业能力强、熟悉社情民意、服务意识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法律顾问进行续聘。二是严格配备比例。为保证服务精力,明确每个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原则上不超过5家。鼓励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组团式服务。三是严格选聘程序。认真落实选聘条件,在充分征询村(居)委会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候选对象,并将相关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拟委派的法律顾问基本信息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并签订政府部门、村(社区)、法律服务机构三方协议。四是严密组织考评。认真落实《苏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评估办法》,加强考核管理。采取法律服务机构自评、村(居)两委及村(居)民代表测评、考评小组考核评估、市司法局抽查的方式严考实评,推动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事项和工作机制。对村(社区)使用不满意、考评不合格的村(社区)的法律顾问进行淘汰,促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尽责,提升服务效果。

二、增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一是落实服务事项清单。村(社区)法律顾问面向村(居)委会以及所在地村(居)民提供服务事项采取“4+X”清单模式,其中“4”为基础性服务事项,包括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意见、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X”为村(社区)结合实际,另行增加的服务事项,是与村(社区)开展自治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相关的事项以及与村(居)民基本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事项。二是深度参与服务。指导村(社区)主动加强与法律顾问的融合沟通,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方便。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村(社区)自治管理等事务和会议,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它规定;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民生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或为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居)委会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拓展服务方式。今年,市司法局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列入党建引领海棠红·幸福里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加强村(居)自治管理,加强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参与纠纷调解等工作。出台关于开展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创新项目回头看的实施方案,实施“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更多参与村(社区)重要决策、重大事项,以及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注重提供线上服务,健全完善村(社区)法润民生群,通过市级、区(市)、村(社区)三级法润苏州千万家+法律顾问之家+法润民生微信群,实现层层联结、上下联动,定期发布法律风险提示和典型案例,推送法治资讯,公布法律顾问在村(社区)定期值班、开展法治讲座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将公共法律服务送至指尖眼前。鼓励法律顾问通过村(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投稿、发布信息,多管齐下扩大服务和宣传,增强村(居)民法治意识。

三、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和服务宣传。坚持把经费保障作为基础性工作,全力争取政策支持,多方拓展供给渠道。一是落实经费保障标准。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以每年不少于一万元标准给予每个村(社区)专项经费支持,并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目前吴江、相城等地每个村(社区)专项经费保障标准为1.2万元/年。引导和支持各地建立经费增长机制,吸引更多优秀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到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中来,并能保留在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中。二是扩大服务宣传。广泛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好的做法和成效,以优质服务赢得群众的信赖,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市司法局开展您身边的法律顾问专栏推文,通过简述案情、顾问出招、案例评析和法律小贴士链接法律法规,进行案例收集和宣传。鼓励各地建立完善案例报送、宣传制度,如高新区将典型案例等推送至苏高新普法公众号以及苏高新公共法律服务APP;太仓市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相关服务信息在法治强市·光辉太仓公众号上进行宣传推介三是加强典型培养。通报表扬工作突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广泛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典型和先进事迹,调动工作积极性,扩大社会知晓度,营造社会各界特别是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积极参与和支持公共法律服务的良好氛围。

      

 

                       苏州市司法局

                       2024523

 

 

 

 

 

 

 

 

 

 

 

 

 

 

 

 

 

联系人姓名:俞祚真

联系人电话:0512-68621413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民政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