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市民盟 | 建 议 号: | 052 |
标 题: | 关于打造古城诗意栖居地,推动旅游民宿发展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旅游民宿市场广阔、潜力巨大,对于提升古城活力,助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苏州作为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文旅资源,旅游民宿产业发展却相对滞后。建议完善旅游民宿制度规范,打造特色鲜明的旅游民宿精品,让更多游客游在姑苏、住在古城,体验诗意栖居,深度感受江南文化。 (一)民宿市场供给不足。古城旅游民宿市场潜力巨大,据统计,仅姑苏区每年就有130万人次游客高档住宿需求缺口。当前古城民宿产业发展滞后,办理相关证照的旅游民宿严重不足。虽然在2021年出台了《保护区、姑苏区旅游民宿业规范发展指导意见(试行)》,为旅游民宿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打通了渠道,但是目前已获得审批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游民宿仅有2家,房间仅15间,床位仅17张。今年,云南大理、四川成都、雅安等纷纷出台旅游民宿管理办法,大力支持旅游民宿发展。我市需要在更高层面、更高站位完善制度规范体系,支持古城民宿产业健康发展。
(二)配套设施不完善。古城区道路复杂窄狭、道路容量和停车场不足,交通高峰时段容易拥堵,影响了古城旅游体验,限制了民宿旅游接待规模。近年来,游客数量持续增加,特别是周边自驾游客增多,古城交通瓶颈更加凸显。除了布局更多立体式停车场,完善道路和停车基础设施外,需要拓展思路,发挥公交地铁加步行、游行、骑行的便捷性,不断提升旅游出行体验。
(三)文化特色不凸显。古城区民宿创新产品缺失,地域特色挖掘不足。江南水乡风情不够显著,仅有极少数园林式酒店和古建老宅活化改造的旅游民宿能够彰显地方特色。在凸显特色、创新服务等方面存在欠缺,主题文化类、亲子类、设计类等特色酒店稀少,“住宿+景区”创新联动产品不多,景区对于民宿的赋能作用不够明显。古城民宿长期依赖传统客源,忽视自身品牌文化的建设,少有知名民宿品牌。民宿在特色化、精品化、集群化发展,以及在体现文化内涵、展示姑苏特色、提供深度体验方面存在明显短板。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动放宽市场准入。
1.建立苏州市民宿发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成立市民宿协调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全局性、政策性重大事项。出台苏州旅游民宿管理办法,推动民宿合法合规经营,确立开办要求、办理程序、经营规范,厘清经营者各项责任,明确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护航旅游民宿健康发展。
2.探索推动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入,强调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包容审慎、鼓励创新”原则,在协调消防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证件办理、等级民宿评定等方面,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以开放透明方式,破解准入壁垒,解决民宿办证难、办证少等突出问题。
(二)加大品牌民宿招商,支持精致化运营。
1.外部引进与内部提升相结合,瞄准民宿头部企业引进更多优质精品民宿,扩大高端旅游民宿供给;同时加速推进古城现有旅游民宿更新提升,提高服务品质,改善住宿体验。
2.创新民宿运营机制,推动文博、文旅企业与酒店民宿等加强合作,打造一批“苏式生活典范”精品旅游民宿。
3.支持古城民宿精致化运营,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启吃、住、行、游、购、娱融合服务模式。
4.加大对特色民宿的支持力度,实施文旅惠民措施,出台“民宿+景区”联动优惠政策,提供住宿、门票、出行全程服务。
(三)缓解古城交通拥堵,扩容旅游接待能力。
1.在古城河以外设立古城游客集散中心,疏导游客以旅游专线、公交微循环方式进入古城旅游景区。
2.充分发挥苏城特点,探索水路交通旅游,设立水陆联运码头,开设水路旅游兼通航船舶,增加旅游体验,疏导地面交通,扩容接客容量。
3.优化、拓宽并贯通各商圈景区之间的步行通道,通过搭建双层步行连廊、打造立体过街设施、开拓地下通行空间等方式,实现各景区商圈之间步行往来的高效便利。
4.优化提升古城慢行系统,建设自行车骑行旅游友好环境。打造更多古城特色骑行旅游路线,逐步贯通骑行线路沿线的各类景点和文娱项目。
(四)突出江南文化特色,擦亮我市民宿品牌。品牌化发展是民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1.凸显地方特色。突出江南文化主题,整体设计民宿形象,在建筑设计改造、空间布局、装修装饰、景观营造、服务内容和方式等方面充分体现诗意江南内涵、美学设计感,增强文化体验性、产品舒适度。
2.鼓励打造连锁民宿品牌。在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鼓励各具特色的民宿品牌连锁经营,鼓励古城民宿向特色化、精致化、集群化方向发展。
3.进行整体宣推。将古城民宿作为苏州旅游的核心内容,进行整体策划和宣传营销,提高苏州旅游民宿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 协办 | 姑苏区政府;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30 14:21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052号建议的答复 市民盟: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古城诗意栖居地,推动旅游民宿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宿发展,充分发挥民宿在彰显苏州生活美学内涵、促进文旅消费和市场繁荣、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关注民宿的高质量和可持续的发展,聚焦富民增收,强化政策支持,加强服务指导,注重典型培育,积极推动全市旅游民宿的规范化品质化发展。 随着姑苏区作为核心城区文旅产业的发展,姑苏区住宿业态的供给结构、空间布局、文化特色等方面的存在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此姑苏区将发展城市民宿在内的住宿业发展作为发展古城区旅游业的重点工作,为我市城市民宿的发展和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 一、姑苏区酒店民宿业发展现状 1. 住宿业现状。姑苏区已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且在营业的各种类型酒店共计615家,其中国际高端及子品牌酒店6家,国内高端及精品酒店32家,商务快捷酒店198家,其他单体酒店(社会旅馆)379家),房间数36238间,总床位数52701床,平均每个酒店床位数86床。目前,姑苏区共有星级酒店6家,其中五星级2家、四星级4家,合计拥有房间数1514间、床位数2252个。 2. 网约房的管理情况。根据江苏省公安厅2021年2月26日下发的《江苏省网约房治安个管理规定(试行)》,姑苏区范围内在省网约房治安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登记的网约房约7330套。 3. 新增酒店情况。姑苏区近年来加大品牌酒店、特色酒店的引进力度,苏州AC酒店、苏州雅辰悦居酒店、观前桔子水晶酒店、畅园有熊酒店等高品质酒店纷纷落户姑苏区,新增客房506间,床位数658床。在建中高端及以上酒店16家,新增客房2257间。新签约中高端及以上酒店7家,新增客房779间。储备酒店项目13家,新增客房1010间。平江路金城颐和酒店、桃花坞亚朵旗舰店即将开业。 4. 旅游民宿的发展情况。2017年9月,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苏州市乡村旅游民宿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府办〔2017〕215号)》,对在乡镇农村开办旅游民宿做出了规定,却不适用城区的实际情况。为此,姑苏区在2021年出台了《保护区、姑苏区旅游民宿业规范发展指导意见(试行)》,为旅游民宿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打通了渠道。目前已获得审批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游民宿共有2家,分别为:姑苏院子东花里旅游民宿(客房9间、床位11张)、东升里右见•明楼旅游民宿(客房6间、床位6张)。 二、姑苏区酒店民宿业存在的问题 为学习旅游城市保护更新、文商旅融合发展的先进经验,姑苏区由主要领导带队赴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进行了考察学习并加大招商力度,成功招引一批首店经济、网红经济项目来姑苏考察投资。对比先进地区的姑苏区在酒店民宿业存在供给结构不合理、空间分布不均衡、配套设施不完善、文化特色不凸显的情况。 1. 硬件缺乏竞争力。姑苏区高端酒店和精品民宿市场滞后,场地受限且设施设备更新不足。近年由于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原因,姑苏区星级酒店数量逐年减少,目前仅剩老牌星级酒店6家,导致目前区内高端酒店市场存在空白,尤其是国际知名品牌的高端酒店较为稀缺。除此之外,因受限于古城区的土地、核心区限高等因素,导致现存酒店很难进行扩张更新。高端酒店的缺失及老牌星级酒店在设施设备方面更新的不足,导致现存酒店竞争力逐渐下降,客房出租率和平均房价与周边各区新建酒店相比均缺少竞争力。 2. 配套设施不完善。古城区复杂的道路状况、有限的道路容量和停车场、高峰时段的交通拥堵,对辖区内酒店民宿业的发展产生较大限制。交通拥堵会影响游客和商务人士的时间计划,停车位数量有限会耗费游客的时间和精力,并且部分停车场还伴随着高额的停车费用。而旅游民宿的客源多来自于自驾游客,交通与停车的不便最终制约酒店的接待规模。 3. 客源结构不平衡。姑苏区的酒店民宿业以游客为主,商务客源市场份额较小,主要原因是受限于姑苏区地理位置,辖区内没有体量较大的会展中心、会务中心等商务集聚地,且辖区内规模型总部企业数量有限。商务客源的相对不足使得酒店的住房收入存在较大的季节性波动,且景区周边酒店民宿相对集中。 4. 缺乏文化特色。姑苏区旅游资源丰富且优质,各酒店和民宿长期依赖游客资源,忽视自身品牌文化的建设,酒店和民宿未能形成自己独特的品牌文化,地域特色挖掘不足,住宿与景区景点之间的联动不足,酒店间的同质化竞争导致价格竞争激烈,也难以让消费者在酒店中体验到独特的文化氛围、特色体验和服务理念。通过对部分酒店抽样调查显示,姑苏区八成以上的住客是因为旅游而就近入住酒店,仅不到一成的住客是出于对酒店本身的喜爱而选择入住。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1. 明确职责分工,多方联动共促发展。推动成立民宿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公安、文旅、市监、消防、审批等部门做好保障工作,共同推动古城区旅游民宿规范化发展,积极引导旅游民宿集聚化、品牌化、特色化运营。 2. 制定行业标准,引导民宿规范发展。指导制定《保护区、姑苏区旅游民宿业规范发展指导意见》,打破用地性质等旅游民宿办理相关证照中的各类阻碍,通过明确开办标准,规范开办程序,扶持旅游民宿依法依规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3. 优化交通组织,创造良好旅游环境。通过搭建双层步行连廊、打造立体过街设施、开拓地下通行空间、加强轨交站点周边停车设施建设等方式,提升古城交通便利度,实现各景区商圈与周边旅游民宿便捷联通。 4. 加大引培力度,助推高质量发展。修订《姑苏区文商旅产业扶持意见》,加大对特色旅游民宿支持力度。积极对接云南、浙江民宿协会、头部民宿品牌,大力发展特色旅游民宿。以“住”为入口,链接商贸零售、非遗文博、演艺游览、美食阅读、康养娱乐、婚庆雅集、酒吧、Citywalk等业态,实现旅游民宿与文商旅产业跨界合作、相互赋能。 5. 融合文旅资源,打造特色住宿体验。鼓励旅游民宿与周边旅游资源整合、与本土文化资源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高品质旅游民宿。鼓励旅游民宿围绕姑苏文化改造升级,打造与本土文化相融合的住宿体验。 联 系 人:汤祝玮 联系电话:69823034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姑苏区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