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杨龙炎 | 建 议 号: | 183 |
标 题: | 关于激发成熟企业扩大投资,进行存量更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近年来,在城市可建设用地日益紧张的背景下,城市已经从过去的“粗放式发展”转变为“精细式运营”,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化为存量更新提质改造与增量并重,存量更新已经成为现下的重要阶段。在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于北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也提出了要“盘活存量、提升效能”,强调了在2024年依然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来做好经济工作。其中,激发成熟企业扩大投资,进行企业存量用地的转型升级是城市更新的重头戏之一,企业存量用地更新后也能够给城市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来带来新的生机。 但经过三年疫情防控阶段的影响,经济下行,目前仍是恢复阶段,企业也有较多困难,存量更新实力不足、准备不足、规划部门对外立面要求较高等,致使企业扩大投资信心不足、不能把有限自有资金有效用在扩大产能生产和技术升级上面来。 (一)各基层党委政府应组织走访属地企业,了解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广泛发动、精心指导,抓住疫情后企业发展的信心提振期,鼓励企业进行存量更新、扩大产能和技术升级,早谋划、早启动、早受益。
(二)行政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给予支持,优化审批流程,针对主要问题点如备案、违章建筑处置、规划调整等,出台新的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手续及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探索开辟“绿色通道”,不断提升审核效率,让更多企业愿意进行存量更新。
(三)规划部门在审批企业更新申请时,在满足强制规划条件前提下,对生产厂房的外立面等非生产需要的投资不做过高要求,以免增加企业过多投资成本,造成企业更新资金困难。 | ||
承办单位: | 联办 |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协办 |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4-30 13:37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研究,现对杨龙炎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激发成熟企业扩大投资,进行存量更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一、鼓励存量更新工作举措相关情况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工作,以产业用地规划为引领,以资源利用效率为标准,以提质增效政策为支撑,持续强化政府和市场双向协同发力,全力优化产业发展空间。主要工作举措如下:(一)完善提质增效政策,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存量自主更新 2017 年苏州市政府制定《关于促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苏府„2017‟60 号)意见,明确了 11 项支持政策,引导各类主体通过更新改造、集中开发、业态调整、政府回购、协议置换等多种方式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2020 年,出台《关于促进存量建筑盘活利用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益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20‟319 号),推动存量建筑改变功能用于新产业新业态的“5 年过渡期”政策有效落地;2021 年印发差别化地价规则,对各类主体利用存量土地实施自行改造给予地价优惠;2022 年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府办„2021‟1 号),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苏州十条”,创新性提出了结余土地转让、配套比例提高、配套设施共建共享等支持政策。2023 年 9 月,自然资源部在全国确定了苏州等 43 个城市部署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根据《苏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重点围绕“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撑”两方面开展探索,完善土地供应方式、优化地价政策工具等多种途径释放政策红利、畅通多元主体开发路径,降低存量更新用地成本,支持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再开发,推进实施“工业上楼”,持续提高存量用地承载利用效率。 (二)加强产业用地规划导则研究,优化规划审批服务制定《苏州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和技术修正工作规程(试行)》,简化产业用地指标(含高度)等控规调整程序,保障产业项目加快推进实施。优化规划管理,适当增加管理弹性,为激发产业创新、满足城市功能融合发展诉求,加强产业用地规划导则研究,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控规调整时将综合考虑区域发展定位、生态保护、产业布局、公共服务、交通等因素,科学确定红线范围、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退让道路红线、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公共设施的设置等指标。同时,对于纳入城市更新实施计划的项目,因历史风貌保护、旧住房更新、重点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有关建筑间距、退让、密度、面宽、绿地率、交通、市政配套等无法达到标准和规范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环境改善和整体功能提升的原则,合理确定适合城市更新活动的指标要求。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委员的建议,落实市委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加强规划、土地、财税、金融等各类要素支撑与政策激励,畅通多元主体再开发路径,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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