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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关于打造千亿级新能源商用车产业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 浏览
建 议 人:
市民建
建 议 号:
027

标 题:

关于打造千亿级新能源商用车产业的建议

建议内容:
  当前,我国的汽车保有量位居世界第一,但商用车新能源化有所滞后,特别是新能源卡车的市场渗透率仅为6%左右。大力发展新能源卡车,逐步替代原有的传统燃油卡车,是践行“双碳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苏州在新能源乘用车竞争白日化的今天,要发挥在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子、智能网联、软件设计、燃料电池等方面配套能力较强的优势,积极抢占细分市场,在新能源商用车特别是新能源卡车这一赛道,抢抓机遇、整合资源,打造千亿级产业规模,形成新能源商用车新标杆。

  传统油车存在以下问题:   1.油耗高、尾气污染大,对环境和人们健康有较大危害。根据行业统计数据测算,传统燃油重卡油耗0.3-0.5升/公里,二氧化碳排放1.6kg/公里,按12万公里/年计算,每辆纯电重卡可减少化石燃料碳排放192吨,相当于8辆出租车碳排放、50辆私家车排放。新能源渣土车按苏州5245辆车全部更新为纯电动计算,每年将会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1万吨,相当于植树2280万棵,等于一片可以移动的森林,对提升苏州空气质量意义巨大。   2.噪音污染大,对居民生活有一定的影响。传统渣土车由于吨位大,发动机马力大,虽然时速有所限制,但经过居民区或办公区附近时,仍然有相当大的噪音,大约80—120分贝。渣土车、环卫车等夜间作业车辆,对居民影响较大,苏州也已经发生过多起噪音扰民投诉事件。新能源车噪声低于70分贝,即使在夜间和凌晨作业,对居民的影响也远低于传统车。   3.驾驶员工作强度大,给交通安全带来一定隐患。渣土车吨位大,路况比较复杂,传统柴油车辆通常有12个档位,行驶过程需要频繁换档,司机工作强度大,极易造成疲劳驾驶。据统计,疲劳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25%左右,占重特大交通事故的35%以上。新能源环卫车、渣土车具备自动换档功能,操作相对简单,能够减缓司机劳动强度和紧张程度。   4.传统车使用成本与新能源车比相对较高。以49T牵引车为例,按日运行里程200km、年运营300天、6年使用周期来计算,柴油牵引车、换电牵引车购置成本分别为33.55万元、77万元,运营成本分别为121.68万元、74.22万元,维保成本分别为21.24万元、18.18万元,6年全生命周期成本分别为176.47万元、169.36万元,电动牵引车比柴油牵引车综合成本少约17万元。   

     1.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生态。实施龙头企业牵引带动作用,降低产业链成本,依托本地化开发、生产、服务全流程,带动本地汽车整车和零部件配套企业积极参与产业链融通发展。根据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链发展需要,实施链长制,在补链、强链、延链上下功夫,主动与国内国际相关头部企业对接,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建成国内领先的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创新集群,推动产品与技术的更新迭代。加快试点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和标准、模式探索,带动公共领域电动化,全面提升我市新能源商业车产业综合竞争实力,打造标杆型特色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创新综合型载体。   2.积极实施新能源卡车更新计划。目前,苏州环卫车中新能源环卫占比仅为4.6%,渣土车和牵引车电动化尚未起步。我市环卫车、渣土车、牵引车目前保有量分别为5563辆、6900辆、1500辆,合计13963辆重型货车。如果3年内更新及新增电动化比例达到推广目标要求的80%,电动化更新及新增数量分别为4450辆、5520辆、1200辆,合计11170辆。按照以上更新计划初步测算,预计3年内可带动全市新能源卡车产值216亿元,零部件企业配套产值260亿元,充电桩及换电站固定资产及营业产值201亿元,合计产值677亿元,预计可增加税收69.2亿元;5年后,可达成千亿级新能源产业。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主导的专业基金主动和产业链相关战略投资方合作,设立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链专项基金,定向用于投资发展本地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链建设,推动苏州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快速布局,抢占市场先机。政府主导的车辆采购,在渣土运输、环卫、城配物流、港口、码头短倒等招标文件中明确鼓励使用新能源车。对于运输方式采用新能源车辆达到标准要求的企业,优先评为行业A级环保绩效。对主动置换为新能源车辆的市政环卫车、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企业专线、短倒运输等,按被置换燃油车辆报废剩余年份,由属地财政给予补助。   4.推动应用场景开放。鼓励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等应用场景率先引入新能源商用车,试点在部分场景对新能源渣土、环卫、牵引车出台明确的示范标准和时间要求,以点带面推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工程商用车辆逐步实现全面新能源化。对率先开放场景的项目,在规划用地、电力扩容、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如新征用地建设充电、换电基础设施等,用地规划性质可参照公共设施用地确定,以保证先行先试应用场景能够快速落地。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创新投资集团;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28 09:17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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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号提案的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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