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服务促进“两个健康”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工商联 | 建 议 号: | 061 |
标 题: | 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服务促进“两个健康”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信心和动力。苏州是全国民营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经济总量,6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85%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90%以上的企业数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一以贯之强化政治引领,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以赴支持企业敢干,持之以恒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服务促进“两个健康”方面探索新经验、闯出新路子,形成独特的工作基础和发展优势:
1.苏州民营经济具有综合实力强的先发优势。一是从民营企业数量情况来看,截止今年9月,苏州民营企业总数为88.47万家,在全国主要城市中排名第八,高于武汉、南京,略低于杭州。根据《2023年中国民营经济百强城市活力榜》数据显示,江苏省13座城市均入围百强城市活力榜,苏州位居省内首位。二是从民营企业创新效率来看,截止今年6月,全国现存40.3万家优质创新企业,其中民营企业有36.9万家。苏州优质创新民营企业数量为1.21万家,位列全国第四,高于杭州和武汉,低于北京、深圳和上海。从全国民营企业创新效率城市TOP10来看,截止今年6月,苏州以民营企业专利申请总量132.3万项名列前茅,民营企业创新效率为151.1%,更是独占鳌头,平均每家民营企业申请注册1.51项专利。“数字苏州驾驶舱”联合苏州征信研究技术创新能力,构建城市民营企业科技指数模型,综合评估城市民营经济科技发展水平。苏州民营企业科技指数得分为163.12,在全国主要城市中排名第二,高于上海和杭州,略低于北京。充分说明苏州民企的创新活力迸发。三是从民营企业发展质量来看,近年来,苏州入围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数量始终保持全省第一、全国领先。全市共有26家企业入围“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位列全省第一、全国第三;有25家企业入围“2023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位列全省第一、全国第二;有2家企业入围“2023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苏州共有53家企业入围上述三个榜单,总数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三。有6家民营企业营收超千亿,占全省千亿级企业总数55%;有3家民营企业入围《财富》世界500强。截止今年6月,全市拥有境内民营上市企业165家,占全市境内上市企业总数80.9%。1至9月,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增长9.4%,高于进出口平均增速19.1个百分点,占全市进出口总额37.9%,全市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累计达161个,占全市项目数的80.1%。
2.苏州民营经济人士具有实业报国的精神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经济在投身国家、省、市战略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在瞄准数字经济新赛道中实现创新发展,成为苏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征程上的中坚力量。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万企帮万村”“万企兴万村”行动,投身助力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社会公益事业,投身实现“共同富裕”,累计向社会捐赠总额超15亿元。涌现出时代楷模崔根良、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沈小平、CCTV年度慈善人物高德康等一大批优秀民营企业家。我市民营市场主体上缴税收从2012年的612亿元增长到2022年底的2130亿元,增长了2.5倍,在入库税收总额中的占比从55.6%增长到60.7%。民营市场主体吸纳劳动用工人数从329余万人增长到700余万人,占全市就业总人数的80%。
3.苏州营商环境具有“最优”品牌优势。苏州紧紧围绕“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巩固最佳比较优势”这一目标,构建系统完备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精准对接市场主体需求,积极打造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投资目的地,于2022年在全省率先以立法的形式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响“同样条件成本最低、同样成本服务最好、同样服务市场机会最多”的金字招牌。在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中,苏州蝉联“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连续11年当选“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连续4年成为全省民营企业心目中的“最优营商环境设区市”。 但与此同时,新时代苏州“两个健康”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从内部因素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民营企业家信心受挫,企业发展和创新后劲乏力;
2.生产性服务业存在明显短板,产业集聚效应有待提升;
3.民营企业发展路径相对单一,在新赛道、新领域布局不充分;
4.民营企业人才缺失较为严重,部分重点民营企业后继乏人。
(二)从外部因素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从宏观环境看,需求不振等因素冲击对民营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从营商环境看,民营企业反映市场准入、平等对待等问题仍需持续优化;
3.从城市发展规律看,民营经济发展的资源要素制约日益趋紧;
4.从政务环境看,执法监管、精准服务等方面仍有待提升。 (一)打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在市场准入和监管方面,坚决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为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合作创造更多的条件、打开更大的空间。
2.在要素保障方面,坚持市域一体化,深化发展要素经济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在土地供应、能耗指标分配、制定实施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要素资源配置等方面,确保民营企业平等获得各类要素资源。
3.加快产业有机更新步伐,强化制度保障,激发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二)打造企业为主体的创新环境。实施创新驱动民营经济发展战略,全面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优化创新布局,推动四链深度融合,更好地把创新力量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势。
1.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构建新型实验室体系和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建设校企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共享中试平台。鼓励民营企业与各类产学研用平台,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全面提高民营企业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产业化水平。
2.推动数字技术赋能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用科技创新激活传统制造业,全面提升民营经济生产制造效率,支持民营企业综合运用5G、边缘计算等技术提升生产各环节网络化水平,逐步提高综合平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覆盖和质量,推动民营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
3.加快培育优势民营企业梯队布局生产性服务业。全方位、多领域、多渠道放宽生产性服务业准入门槛,以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现代物流产业等为重点,鼓励民营企业更多布局生产性服务业。
(三)打造更加精准高效的政务环境。
1.着力增强数字技术对民营经济的服务应用。建立健全全市民营经济运行分析机制,坚持市域一体推进形成企业大数据平台,由统计部门加强民营经济运行情况动态监测。推动全市数字交易中心建设,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和利用,广泛吸引民营企业参与数字建设。
2.更加突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向民营企业倾斜。引导上市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推动民营企业上市后投资项目建设。运用大数据精准赋能企业信用模型,打通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
3.完善民企“走出去”的政策配套服务。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拓展海外市场,营造保障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法治环境,护航民营企业跨境投资贸易,持续优化涉外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利用上海“进博会”“广交会”等国际国内展会资源开拓国际市场。
(四)打造既有尺度、更有温度的法治环境。
1.完善顶层设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建议研究制定《苏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争取尽快纳入市人大立法审议项目,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和保障。建议市级层面出台政商交往的正、负面清单,促进政商关系在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轨道上良性互动,以“干部敢为”促“企业敢干”。
2.合力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推行涉企柔性执法。深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引导民营企业加强法治化建设,增强民营企业法治意识、合规经营意识。营造宽容审慎的执法监管环境,慎用法定强制措施。树立善意执法理念,探索建立基层执法统筹安排实施细则,避免执法部门轮番上门,让企业家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谋发展。
3.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落实好“平等保护”这一重要的法律原则,全面落实对民营企业财产权的保护,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刑事犯罪处理,防止将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通过民事途径妥善处理经济纠纷。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区域和部门协作,探索建立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检验鉴定结果互认、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等机制,提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多元纠纷解决等服务。
(五)打造更具深厚底蕴的人文环境。
1.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建议集成人才“大政策”支持,兼顾高层次、高技术、产业工人等各类群体,强化对人才落户、教育、医疗、住房等服务保障。持续做优“人到苏州必有为”品牌,积极打造海归人才首选城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实行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有效机制。
2.健全新一代企业家传承培养机制。实施新一代民营企业家人才“入库”培养机制,实现对菁英型、新锐型、潜力型等各类企业家培育辅导。研究企业家代际传承规律,加强“一代”和“二代”之间思想理念和实践管理的代际沟通。充分发挥优秀新一代民营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在对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中适当向新一代民营企业家倾斜。
3.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发挥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优势,切实增强服务能力水平。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家国情怀,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加强苏商文化、商会文化研究和宣传。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加快新领域行业商(协)会的培育,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商(协)会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行业标准化建设,引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好商(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信用建设方面的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协办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工商联;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商务局;市政府办公室(大数据管理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苏州市委组织部;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7-22 14:26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附件 | ||
| 06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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